长三角律师网
9级工伤鉴定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现在人们对自己的工作要求是越来越高,对工作的待遇也是要求的越来越精细,而且对保障这一块更为看重,那么一旦在工作中受了伤就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那么9级工伤鉴定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如果真的被评为了九级工伤就真的应该为自己做一些努力,获得法律帮助。
一、九级
工伤赔偿
哪些费用?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九级伤残职工享受的待遇就是9级工伤鉴定赔偿标准。
九级
工伤赔偿
的费用项目有: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三)辅助器具费用;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9级工伤鉴定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看来国家为我们工伤的处理还是有很多的,一旦在工作中受了伤,并且被评定为9级工伤的话,我们一定要看一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要看我们所得到的补偿是否符合9级工伤鉴定赔偿标准,一定要是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全文 一、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全文 对于
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全文一、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全文对于很多劳动争议,我国规定的是仲裁前置,也就是说此时对劳动争议的处理,必须要先经过仲裁委员会的处理,要是当事人不服的话,才能提起劳动诉讼。而针对劳动仲裁,我国也是作出了相应规定的,并不是叫做“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应该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
·
劳动争议确定劳动关系依靠什么样的事实依据?
对于劳动关系,在审判实践中则往往很难区分,尤其是区分事实劳动关系更为困难。怎样确立劳动关系使得在劳动争议实务中确认争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变得更为复杂。而确认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又是劳动争议案件解决的首要问题。那么,劳动争议确定劳动关系依靠什么样的事实依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一、......
·
做工伤伤残鉴定的步骤是什么?
在工地上干活的工人,有时候会被施工机器设备弄伤,这种发生在工作场所的人身伤害,属于工伤范畴。工人应该委托建筑单位或者自行申请工伤鉴定,明确伤残等级。最后,单位会根据工伤鉴定书进行赔偿。那么,做工伤伤残鉴定的步骤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一、做工伤伤残鉴定的步骤是什么?1、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
·
退休工人有高温费吗,高温费如何发放?
现在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较的强,对于和自身相关的利益,也是尽可能的去争取。所以入夏以来不少的退休的劳动者常会咨询相关的退休费用的问题,而且对于在工作期间所拥有的一些福利待遇,退休之后是否依然可以继续享受之类的问题非常的关心,那么退休工人有高温费吗,高温费如何发放?一、退休人员有高温补贴吗根据国家......
·
工伤认定询问笔录没做可以么
不管是员工在公司中还是在上班的路途中都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而对于员工受伤的情况则需要相关的目击者或者涉事人员做一定的笔录来进一步了解,但是往往我们对工伤认定并不熟悉,那么工伤认定询问笔录没做可以么?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工伤认定没做询问笔录可以么?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
·
婚约是否会受法律保护
古时候,订婚是嫁娶的必经程序,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那在现代,婚约是否会受法律保护呢?由于婚约的解除,往往引起给付财物一方与收受财物一方彩礼方面的纠纷。在生活中,婚约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婚约是否会受法......
·
遇到开发商不交房怎么办
在约定的时间内,开发商需要向购房者实际的交付房屋,主要表现为向购房者交付房屋的钥匙,但此时需要购房者实际对房屋质量做出验收才行。不过,现实中也可能出现开发商不交房的情况,那要是遇到开发商不交房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遇到......
·
新婚姻法关于再婚婚前财产的规定
新婚姻法关于再婚婚前财产的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结婚是一件人生大事,不仅关系到两个人今后的生活,也关系到婚前财产如何划分的问题。那么有哪些关于再婚婚前财产的规定呢?其实再婚和第一次结婚法律地位是相同的,下面......
·
房地产经纪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地址:南京市浦口泰冯路58号(泰山新村看守所......
·
新疆库尔勒律师代理的敲诈勒索案从轻缓刑辩护成功
L某敲诈勒索案一审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
·
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Anticipatorybreach)起源于英美法,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作为违约行为的形态之一,预期违约当然要负违约......
·
如何撤销婚姻?
1、《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
·
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一类事、一类人为对象制定行政规范的行为。其特点是: (1)对象的普遍性。抽象行政行为以普遍的、不特定的人或事为行为对象,即它针对的是某一类人或事,而非特定的人或事。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首先,抽象行政......
·
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裁判规则是什么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关于房产的分割其实是很重要的,毕竟现在房产在我国的价值很高,而这往往也成为了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而在离婚案件中对于房产分割裁判也有一定的规则,那到底此时涉及到的裁判规则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是夫妻......
·
累犯制度设立的现实基础
中国累犯制度的最早渊源,是虞舜中期后《尚书•舜典》中记载的“怙终贼刑”。虞舜中期前,由于当时的刑罚体系以死刑和剜目、截足为中心,犯罪者多被判死刑或剜目、截足,被判死刑者当然不可能重新犯罪,处剜目、截足者由于生理的限制基本上也丧失了重新犯......
·
贷款诈骗罪的案例分析
1、贷款诈骗罪案例分析(1)案情被告人:耿某,男,43岁,江苏省杨中市人,原系贵州申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开发部经理。被告人耿某以贵州申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开发部(以下简称第二开发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黎帮明代表的贵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
有残疾的外国人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中国收养中心不为有智力残疾和有精神病残疾的外国收养人安排收养对象。对有其他残疾的外国收养人,中国收养中心将视情况区别对待。对生活能自理、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儿童能力的残疾人,可以为其选择适当的收养对象。...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水产资源,包括具有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是国......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给甲方建房后,剩余工价未给,要求以法律责任讨回工价。
·
急需苏州一看电话,有谁知道的吗
·
我儿媳妇向我儿子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以小孩小为理由判不准离婚,女方对我家多次打砸抢
·
要工资,欠半年的工资不给
·
灌云县一位女士借我父亲10万元钱,有欠条上面有她的签名和拇指
·
原告在被胁逼的情况下提出的诉讼在法律上成立吗?
·
小额合同违约,如何走法律程序
·
您好!我丈夫生前在外借钱,我一点也不知情,现在对方起诉,我家中生活困难,我该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