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累犯制度设立的现实基础

首页>>法律知识

    中国累犯制度的最早渊源,是虞舜中期后《尚书•舜典》中记载的“怙终贼刑”。虞舜中期前,由于当时的刑罚体系以死刑和剜目、截足为中心,犯罪者多被判死刑或剜目、截足,被判死刑者当然不可能重新犯罪,处剜目、截足者由于生理的限制基本上也丧失了重新犯罪能力,重复犯罪现象基本没有或甚少,因而在当时就无从规定累犯制度。及至虞舜中期以后,皋陶改革刑制,废除由死刑、剜目和截足组成的刑罚体系,重复犯罪现象逐渐出现并增多,始才有《尚书•舜典》中“怙终贼刑”的规定。

    累犯制度内容的变化,一定程度上也受社会再犯罪现象变化的影响。以19世纪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国家累犯制度的变化为例。进入19世纪中叶以后,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社会矛盾激化,犯罪数量,尤其是累犯数量剧增。

    从上述累犯制度史可看出,累犯制度的产生以重新犯罪现象的出现为前提条件,并且其内容一定程度上受重新犯罪态势变化的影响。因此可以说,累犯制度的现实基础,就是一定重新犯罪现象的存在。

  

    累犯制度,也是人类基于一定需要(秩序、安全的需要和同重新犯罪现象作斗争的需要)对重新犯罪现象的主观认识在法律上的反映。这种认识,是已存在客观现象为前提的。没有重新犯罪现象这种客观的存在,对重新犯罪的主观认识就无从说起,人类也不可能产生同重新犯罪现象作斗争的需要。累犯制度,顾名思义,是以累犯为规制对象。刑法上的累犯,也属于重新犯罪。没有重新犯罪现象,累犯制度就失去了其规制的对象。累犯制度,以控制、减少累犯为目标。重新犯罪现象不存在,累犯制度也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重新犯罪现象既是累犯制度的对象,又是累犯制度的意义所在。没有重新犯罪现象,累犯制度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累犯制度的现实基础是一定重新犯罪现象的存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未成年人再犯不宜成立累犯
      我国现行累犯制度,从罪行条件、时间条件、刑度条件、主观条件等方面来限定累犯的范围,并未对累犯的适格主体作特殊要求,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可以构成累犯,不但从重处罚,而且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笔者认为,这与立法原意相去甚远,也与刑法所体现出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整体精神相违背。  1.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什么是有前科?
      科:判定、记录。前科:以前的判定或以前的记录,一般指不光彩的事情。  刑法上所讲的前科,是指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  构成前科的条件是:必须是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如果是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刑满释放后......


·国外故意犯罪能否成为累犯?
      在国外故意犯罪,在国内又犯应判徒刑以上的犯罪人能否成为累犯?  我国刑法理论界对此问题的通说认为,中国现行刑法典所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是指在我国的有罪判决和刑罚执行。因而在外国受过刑罚的人,不等于曾受我国的有罪判决和刑罚执行,所以前罪如果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并实际执行的,之后又在法定期限内在我......


·特赦后再犯罪的构成累犯吗?
      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也就是说,被特赦的罪犯如果在5年内再次犯罪,且是故意犯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会按照累犯受到从重处罚。那么如果在5年后犯罪,虽不构成累犯,不是法定的......


·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
      特别累犯,亦称特殊累犯或同种累犯。指曾犯一定之罪后,又犯与此同一之罪或同类之罪的犯罪分子。在绝大多数国家刑事立法中,都规定特别累犯的成立以罪质必须相同为必要要件。根据我国刑法第66条规定所谓特殊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


·如何计算等待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时间
      第一次起诉离婚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因此法官最终不会准许夫妻离婚,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若当事人还想再提起离婚诉讼的话,那么从原则上来看需要在六个月之后才能起诉,那实践中该如何计算等待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时间呢?我们一起在下......


·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
      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


·小贷公司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是哪些 现如今,小贷公司
      小贷公司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是哪些现如今,小贷公司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受到了不少人的喜爱。因为相比起银行,小贷公司的贷款相对来说要求比较低,条件比较宽松,利息也没有银行那么高,贷款办理速度更快。而且小贷公司的出现很好的遏制了民间贷款的频......


·仲裁的程序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当事人在收到组庭......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东莞市第三看守所
    东莞市第三看守所(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分所)位于东莞市大朗镇大有园......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被裁定自动撤诉后能否再次起诉
      被告杨某一直以四川省华蓥市xx有限公司名义对外承接工......


·怎么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1、劳动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为了保护劳动关系和谐和稳定,国家通过大量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加以规定,而劳务关系,是指不构成劳动关系的,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民事关系,如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需要申报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夫妻双方需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具体包括: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女方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
      女方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妇女在怀孕时,身体、心理都处于一个特殊的状态,为保护妇女以及胎儿的权益,法律给此时的妇女诸多特殊保护。例如,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婚姻家庭才是......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定义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要取得工程建设的承包资格,除必须达到一定的资质条件外,还必须依法进行投标。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征:一、主体只能是法人;二、合同的标的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怎样进行?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怎样进行?一、材料的采购管理1、确定采购计划项目部依据项目合同、设计文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有关采购管理制度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包括采购工作范围、内容及管理要求;采购信息,包括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


·简易审的适用条件
      根据审判程序一般法理,总结简易审试点的经验,人民法院适用简易审的首要条件是,被告人认罪且对有罪供述的法律后果有明确认识。认罪就使诉讼丧失了对抗性前提,因此而发动无对抗性或较少对抗性的简易审程序就具有了正当性与合理性。认罪包括完全认罪和基本认......


·现实中,夫妻双方离婚时因为财产的分配产生争议而闹上法院的事件
      现实中,夫妻双方离婚时因为财产的分配产生争议而闹上法院的事件并不少。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我们知道,民事诉讼中,法院是会收取当事人一定的诉讼费用的。那法院审理离婚财产纠纷收费多少?我们针对这个问题在下文中作了详细地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在如今房价高涨不止的社会里,对于普通工薪族而言,买房是十分艰难的事,所以,大多数在外地打工的普通工薪族只能通过租房子来解决房子问题。而租房子不可避免的就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有什么......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我夫妻因感情不和想办理离婚,但男方不到场可以办理离婚吗?
·我男朋友结婚了没有领结婚证,有一孩子,他抚养,如果以后那个女
·吴律师你好,我前几手机丢了你微信找不到,有事找你,麻烦你看到
·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被判缓刑是否要开除公职?
·离婚和房产证,我结婚后卖了两套房子
·你好,现在由于夫妻关系破裂,需要你的帮助,
·015别人把我脑声音玩出去了,队里人恐吓骂我,当时吵到派出所,可派出所都只因我当
·苏州同行智融律所万云,想联系你周律师,沟通了解一下安鑫丰公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