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如何制定遗产规划?

首页>>法律知识

     1、谁需要制定遗产计划
  一般来说,正如上面提及的,所有拥有财产的成年人都是潜在的被继承人,都应该在合适的时候制定自己的遗产计划。但就这几年遗产继承的司法实践看,经常出差或高风险、高强度职业者;健康状况欠佳而又家境事业殷实或财产关系复杂者;社会交往频繁的民营企业家、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士;涉及到收养、再婚、过继关系者,以及拥有非婚生子女、多子女者是最需要尽早制定遗产计划的人。
  2、如何制定遗产计划
  (1)依法确定遗产继承的合理路径,将立遗嘱作为主要路径。制定遗产计划不是单纯的非此即彼游戏,它要求依法进行,实事求是,灵活选用各种法律允许的遗产继承路径。就国内遗产继承而言,鉴于我国的相关金融、法律中介机构尚不存在操作遗产信托等创新遗产继承方式的现实保障法律基础,因此当下最迫切的不是盲目制定以遗产信托或股权信托为主要内容的遗产计划,而是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继承法,并结合被继承人的实际,来确定遗产继承的具体路径,将立公证遗嘱、为将来继承所需修改公司章程与培养自己的子女或者接班人结合起来,必要时,个别富有的被继承人还可以先行确定职业经理人以保持遗产的可持续性。
  (2)依法确定可继承的财产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等等。在这里制定遗产计划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将有权属争议的共同财产、已设立担保的财产和已被司法冻结的财产在析产、解除担保、解除冻结之前列入可继承财产,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是不被允许的。
  (3)依法谨慎起草遗嘱,哪怕是简单的遗嘱,这是整个遗产计划的核心。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在遗嘱中确立继承人或受赠人,可以在计划中附加抚养要求、葬礼安排等;但同时遗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遗嘱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形式合法且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值得一提的是,为避免纠纷,遗嘱要尽量由被继承人自书或在他书时由公证处公证,特别是一定要注意不得剥夺非婚生未成年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
  (4)选任合适的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除非选用家族成员或组织中的年长或地位较高者,否则遗产计划执行人建议最好选择律师事务所、专事遗产打理的基金公司等独立第三方机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如何制定遗产规划?
      1、谁需要制定遗产计划  一般来说,正如上面提及的,所有拥有财产的成年人都是潜在的被继承人,都应该在合适的时候制定自己的遗产计划。但就这几年遗产继承的司法实践看,经常出差或高风险、高强度职业者;健康状况欠佳而又家境事业殷实或财产关系复杂者;社会交往频繁的民营企业家、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士;涉及到收养、再......


·遗产规划的目的
      遗产规划:就是运用各种专业方法,充分运作经营、保护或转移一个人的财产,根据权利人的意志,使遗产发挥最大效用。遗产规划不是写一份遗嘱那么简单,一个完善的遗产规划能照顾到财产主人和主人之家人的需求,并且避免家族纠纷和沒有必要的税费。遗产规划目的是:1.在主人生活時,充分達到他的目的,譬如:准备子女教育......


·不要忌讳提前规划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遗产范围确定后,理财规划师就根......


·有效的遗嘱条件
      根据《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效的遗嘱必须包括4个条件:一是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立遗嘱的资格,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二是所立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均为无效遗嘱,篡改的遗嘱其篡改的内容无效;三是遗嘱的内容必......


·中年人立遗嘱的必要性
      一般情况下,中年人拥有更多的社会财富,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家人有可能不了解他的财产所在及明细,从而无法进行继承,使得他的财产便宜了外人。中年人面对的家庭关系是最复杂的,上有老下有小,如果没有立遗嘱,恐怕继承人之间会闹出不少的遗产继承纠纷,有害家庭和谐,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是解决家庭和......


·广东工伤认定要多久时间?
      广东省小工厂非常多,一些工厂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经常发生职工受伤的事情。工厂不处理的话,工人可以委托家人向劳动保险机构提出工伤认定。对于职工而言,等待工伤认定的这段时间是比较焦急的,因为这个认定结果关系到以后的赔偿。那么广东工伤认定要多久时......


·离婚之后子女抚养权能要回吗
      夫妻离婚的,子女一般会跟随其中的一方生活,也就是说此时子女的抚养权是属于这一方的。那么,对于另一方来讲,在夫妻离婚之后子女抚养权是否还能要回呢?其实就是变更抚养权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之后子女抚养权能要回吗子女抚......


·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内容有哪些?举证期限就是指证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据,期限一过,视为放弃证据。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利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内容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


·生父和继父争取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也是离婚的焦点问题,要对孩子的未来负责,因此,也发生了生父和继父争取抚养权的事情。为了都是能够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但是实际上法律会站在孩子的角度去判断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接下来,本文将介绍关于孩子抚......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南京互联网金融律师
    南京互联网金融律师熟悉金融科技、互联网法律法规、金融保险、信......


·上海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汇总
      上海第一看守所沪南公路1760号浦东看守所张江......


·2023房本加名要如何办理
      房本加名要如何办理(一)、有房无贷的情况办理流程:1、带好三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


·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怎么算?
      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怎么算?一个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这些钱又应该怎么算?相信这是许多破产人员想要了解的问题,今天法律我们将为各位大概讲解一下,希望能对广大朋友能有所帮助。一、分公司破产,公司会赔经济补偿金吗?用人单位破产,应当支付......


·劳动者借助互联网平台为用工方提供劳务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1、网络平台用工具有许多有别于传统用工形式的特点,并且现实中出现了许多诉讼和纠纷。美国、德国的平台经济走在世界前列,有关网络平台用工的争议案件较多并广受关注,对其实践的考察于我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2、不同于传统的"用人单位+劳动者"的用工模式......


·域名能否登记为商号
      如果你有一个经营成功的网站,有一个很好的英文域名,你现在希望注册一个公司,那么能否把自己的域名登记为自己的企业名称呢?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


·怎样撤回承诺?
      撤回承诺是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意思表示。合同法规定,承诺可以撤回。由于承诺通知一经收到,合同即告成立。因此,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专指债务人而言,其撤销权效力的产生源于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


·刑事立案之后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立案之后流程是怎样的?现在很多人认为犯罪离我们自己是很遥远的事情,这种想法是极为不智慧的,因为在现代刑法中是有许多经济犯罪的,而经济恰恰是与我们平民大众息息相关的,或主动或被动,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对刑法的了解,而不是想当然的认为自己不会犯罪......


·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一、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关于破产管理人在法律上的地位,国外主要存在代理说、职务说、财团代......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处理纠纷
·我家有一块坡地(有竹林的)现在想卖出去,买方是我们同一个村的,但不同生
·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逸
·借钱不还耍赖的怎么办
·甲方提供建筑乙方提供设备共同经营协议书范本
·我老公死了户主页是他没有办法取消的,我想把我现在户口迁到我老
·疫情期间朋友借钱两万五千元做生活费用现在联系不上
·周几可以接见微山县拘留所的人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