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刑事立案之后流程是怎样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刑事立案之后流程是怎样的?现在很多人认为犯罪离我们自己是很遥远的事情,这种想法是极为不智慧的,因为在现代刑法中是有许多经济犯罪的,而经济恰恰是与我们平民大众息息相关的,或主动或被动,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对刑法的了解,而不是想当然的认为自己不会犯罪,这不仅是防患于未然,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下面,我们就刑事立案之后流程为您展开介绍,希望能帮助您有所了解。
刑事立案之后流程是怎样的?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一、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
拘留
。对于被
拘留
的人,应当在
拘留
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
拘留
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
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
取保候审
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 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
取保候审
。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
拘留
,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二、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
管辖
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三、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了解这些并不是说您会触犯刑法,但是世事总是难以预料的,我们谁也不敢保证不和这些事物接触,因此适当的了解刑事立案之后流程是怎样的,对您而言是有利无害的,但粗浅的了解仅仅只能保障您最基本的权利,而想要真正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还是需要您及时联系的律师获取专业的法律服务,这样才能使得您的合法权益获得最大程度的保护。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绑架罪适用缓刑吗,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绑架罪是侵犯人身权利的一种犯罪,犯罪分子构成绑架罪后,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曾经很多人都问过我们,构成绑架罪后,必须被关押在监狱吗,可不可以适用缓刑了?关于绑架罪能否适用缓刑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你解答。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刑、缓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
·
涉嫌组织卖淫会被判刑吗
我们知道,在我国如果进行卖淫行为的话,这并不能构成刑事犯罪,也就不能对行为人进行判刑。那要是有人属于组织他人进行卖淫,也就是涉嫌组织卖淫的话,那么针对这样的行为是否会被判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涉嫌组织卖淫会被判刑吗涉嫌组织卖淫罪是否会判刑,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判断,看是否构成本罪,证据......
·
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死刑吗
生活中很多年轻人都喜欢驾驶机动车在街上追逐,认为这是一种十分刺激的行为,殊不知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罪,有人就担心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死刑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一、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死刑吗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在我国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什么
随着人们消费理念的改变,诸如信用卡等支付工具也流行起来,这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犯罪分子可能会利用信用卡来实施诈骗,或者当自己的信用卡恶意透支之后也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那么,到底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什么呢?我们来为您做出具体的介绍。一、在我国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什么信用卡诈骗(又......
·
强迫卖淫罪牟利是必要构成要件吗?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人采用暴力等非法手段强迫他人卖淫以谋取金钱利益,这种行为不但违背了个人意志,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且有损于国家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建设,侵犯了社会道德风尚,必须予以制止。强迫卖淫罪牟利是必要构成要件吗?跟随我们来学习一下吧!一、什么是强迫卖淫罪?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
·
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 ?
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所涉及的资料较多,如果不合理管理,不仅会......
·
顾客在健身房摔伤谁承担责任
顾客在健身房摔伤谁承担责任一、顾客在健身房摔伤谁承担责任如果因为健身器材不合格,健身房安全措施不齐全,健身房人的人为因素导致受伤,那他们基本要负全责。如果是偶因为使用器械不正确,不听健身房的人员指导,使用不正的方法锻炼,那自己要负主要责任。......
·
成都商业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成都商业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近几年,成都市的社会经济和商业贸易发展突飞猛进,同时,城市建设的步伐也越来越快,生活配套越来越完善,被评为中国最适宜居住的城市之一,在城市发展中,难免有些商业地块需要服从整体建设大局的安排,而政府也会......
·
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赔偿
对于劳动者而言,工伤之后如何处理是一个重要问题。在工伤后,一方面你可以考虑等伤好之后继续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这两者的处理标准肯定是有所区别的。那么,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赔偿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九级工伤解除......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相关内容
·
桐庐县看守所
浙江省桐庐县看守所地址在杭州市桐庐县桐君街道君山村梓芳坞,从......
·
镇江电视台法治栏目《法治进行时》律师对案件进行法律点评
镇江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介绍、法治进行时预告片......
·
新刑法中会计私吞公款如何定罪?
一、新刑法中会计私吞公款如何定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
·
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动关系涉及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然而长期以来,由于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对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有关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
·
再婚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否受影响
再婚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否受影响再婚这也是每个公民具备的最基本的权利,并且我国婚姻法当中对于再婚当中相关事项的处理法则和头婚是一样的。夫妻双方只要在民政局正式办理了离婚证,那么再婚就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是有些人面对对方再婚的这种情况,比较担心的......
·
泰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泰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最近几年,泰州的城市规模扩张很快,一些郊区的农村土地被征用搞建设。农民失去土地后,会拿到一笔补偿款,这样也能保证以后的生活。补偿标准每年都会进行调整一次,参考的依据是土地年产值。那么泰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
·
民间借贷起诉时间是多久?
民间借贷起诉时间是多久?国家是允许民间借贷存在的,但也作出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借款就存在不还的风险,协商解决不了,只有走法律途径。那么民间借贷起诉时间是多久?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民间借贷起诉时间是多久?民间借贷......
·
征地拆迁标准的概念和具体补偿内容是什么
征地拆迁标准的概念和具体补偿内容是什么一、征地拆迁标准的概念征地拆迁标准即征地补偿标准,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巨大”中的差额巨大标准是多少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巨大中的差额巨大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差额巨大是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基础上差额特别巨大的相......
·
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几部分内容?
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几部分内容?工程设计和施工是工程顺利完工的两个重要环节,建设方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会和设计施工单位签署合同,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下来。为了规范双方签署合同,规避合同风险,建设部门出台了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那么设计......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山西太原第一看守所现在有没有打羁押的人的事?
·
请问一下就是,公司劝退我了,离职单也交上去了。然后所以员工都发工资了,为什么就我没有发
·
警察欠钱不还,人躲着不露面,除了起诉还有其它办法吗?
·
工作中犯了错被罚款,您好
·
本人和公寓发生租赁纠纷
·
民事判决生效后执行中将轿车扣下,在没经原告方同意,法院私下将
·
赵律师您好,我是一名退休教师,因退休时未将本人的军龄计入工龄
·
不知道是经济还是盗窃,请你们帮帮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