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不要忌讳提前规划遗产
首页
>>
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
专利
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遗产范围确定后,理财规划师就根据市场价值对遗产进行价值评估,这是进行完善遗产规划的前提。
进行遗产规划的常用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遗嘱、为受益人购买人寿保险、赠与。
(一)遗嘱。
遗嘱是最重要、最自由的遗产规划方式,是完全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进行遗产分配,同时,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订立遗嘱,也是避免纠纷最有效的方法。在国外,遗嘱是最主要的继承方式。然而,在我国由于各种原因,遗嘱还不能被大多数人了解和接受,从而也导致了许多法律纠纷。根据法律规定,我国遗嘱分为自书、代书、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五种形式。在进行遗产规划时,我们最推荐的形式是公证遗嘱,因为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订立公证遗嘱的一般程序如图(一)。
订立公证遗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否则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甚至导致遗嘱无效,在此提醒市民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办理遗嘱公证时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可以由公证员到遗嘱人住所地办理公证。第二,办理公证时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
房产
证存款单、有价证件等)、遗嘱草本。第三,遗嘱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根据《继承法》规定,如果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遗产规划人必须为其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第四,要选择合适的遗嘱执行人。第五,遗嘱订立后注意保存,防止他人盗窃或篡改。常见的保存方式有存放于银行保险箱或由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另外,对遗嘱进行见证也是一种可选择方式。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尽量避免法律纠纷,但费用可能相对较高。
(二)为受益人购买人寿保险。
进行遗产规划所购买的人寿保险是指遗产规划人以本人死亡为保险标的,指定希望成为本人
遗产继承
人的人为保险的受益人的保险,也就是通常所称的终身险。遗产规划人一旦购买了该种险种,当本人去世后,受益人就得到保险金,其他继承人不能继承此笔保险金。
然而,市民在购买人寿保险时,需要每年支付一定的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去世,可以获得保险费总额及其利息,但利率通常低于一般的投资收益率。如果投保人在其将近去世时才购买人寿保险,保险费会很高。所以,市民应当根据自身的情况,然后再作出选择。
(三)赠与。
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这是遗产规划人生前进行法律行为,与遗赠不同,遗赠是指遗产规划人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本人死亡后生效的单方面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是遗产规划人生前发生,后者是遗产规划人去世后发生。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财产权利一旦向受赠人转移后,赠与行为不能撤销。由于我国目前仍没有开始征收赠与税,以赠与方式进行遗产规划是一种不错选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有效的遗嘱条件
根据《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效的遗嘱必须包括4个条件:一是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立遗嘱的资格,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二是所立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均为无效遗嘱,篡改的遗嘱其篡改的内容无效;三是遗嘱的内容必......
·
中年人立遗嘱的必要性
一般情况下,中年人拥有更多的社会财富,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家人有可能不了解他的财产所在及明细,从而无法进行继承,使得他的财产便宜了外人。中年人面对的家庭关系是最复杂的,上有老下有小,如果没有立遗嘱,恐怕继承人之间会闹出不少的遗产继承纠纷,有害家庭和谐,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是解决家庭和......
·
遗产规划的目的
遗产规划:就是运用各种专业方法,充分运作经营、保护或转移一个人的财产,根据权利人的意志,使遗产发挥最大效用。遗产规划不是写一份遗嘱那么简单,一个完善的遗产规划能照顾到财产主人和主人之家人的需求,并且避免家族纠纷和沒有必要的税费。遗产规划目的是:1.在主人生活時,充分達到他的目的,譬如:准备子女教育......
·
不要忌讳提前规划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遗产范围确定后,理财规划师就根......
·
如何制定遗产规划?
1、谁需要制定遗产计划 一般来说,正如上面提及的,所有拥有财产的成年人都是潜在的被继承人,都应该在合适的时候制定自己的遗产计划。但就这几年遗产继承的司法实践看,经常出差或高风险、高强度职业者;健康状况欠佳而又家境事业殷实或财产关系复杂者;社会交往频繁的民营企业家、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士;涉及到收养、再......
·
商标权是否可以作为投资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商标权作价投资金额应少于总投资额的2O%。商标权投资入股有两种情形:第一,将商标权的使用权投资人股的,这种投资实际是以商标使用费形式参与入股企业经营活动的,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应当与被投资企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第二,......
·
二手房交易中的风险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进行二手房买卖的,通过上一户人家的居住,可以看出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这方面固然能够为购房者提供一些方便。但从另一角度来......
·
最新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甸阳镇县城规划区内,平均补偿标准:455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Ⅰ,由旺镇、仁和镇、水长乡规划区内及规划区外坝区;水长工业园区规划区内......
·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建筑工程的质量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因为一些原因需要建设工程,工程的质量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承包合同之中是可以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多少钱呢?我......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
宁国市看守所
安徽省宁国市看守所位于宁国市南山路,是宁国市.关押犯罪嫌疑人的......
·
罗某涉嫌运输毒品罪一案 辩护意见书
罗某涉嫌运输毒品罪一案 辩......
·
提成款属于劳动者的工资吗
销售是现今社会比较普遍的职业,任何行业都离不开销售,有销售公司才有利润。而销售员最终发到工资卡上的工资,一般都是由基本工资和销售提成款组成的。其中提成款占据着一大部分。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提成款属于劳动者的工资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
·
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有些在公司成立之后,资金是个大问题,没有资金就只能背债。如果再加上公司运营情况不好,就不能及时偿还所欠的债务。此时,公司一般会选择减资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当公司在减资过程中,公司出于恶意没有告诉债务人,使得债......
·
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建设工程方面无疑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
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建设工程方面无疑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那么建设工程也是大多数人们工作的内容之一,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市场是建设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市场的核心与龙头,是培育和发展建筑市场的关键。那么,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方......
·
劳动关系确认的管辖权是哪里?
在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是否具有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纠纷并不少见。许多用人单位因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否认双方的劳动关系,此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那劳动关系确认的管辖权是哪里?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
·
被派遣劳动者在跨地区派遣中如何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第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
·
赠与合同订立的原则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订立的原则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知,订立合同时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那么这个原则是不是在所有的合同中都是适用的了,如果双方当事人要签订一个赠与合同,又应该遵循什么的原则了?我们在下文做了介绍,供您了解。合同订立原则,是由《......
·
打离婚官司一般多久判离婚
夫妻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最终其实不是一定就会判决夫妻离婚的。但对于当事人而言,肯定是能够离婚是最好的了。因此,也就有人在问打离婚官司一般多久判离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打离婚官司一般多久判离婚根......
·
物业费的收缴对象
物业公司在提供了物业服务以后,该向哪些人收取物业费呢?1、通常情况下,小区入住之时,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便开始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而业主在购买房屋之时便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成为了物业服务合同的委托方。作为物业服......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群主组织人来发抢红包,扫雷。而且他中了可以不发,基本上都是发1000的运气霉一天
·
法院会把那辆车判给对方吗?
·
雇佣司机在上班的第八天追尾死
·
被拘留过进像富士康这样的厂可以吗?
·
遗嘱是否有效?借的钱用还吗
·
可以索要赔偿吗,我妈妈被医院误诊
·
高律师你好我来找你打官司的我要请教刑事案件
·
人现在在看守所不能还上贷款、家人可不可以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