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一般国家只针对一些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才会发布网
首页
>>
法律知识
一般国家只针对一些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才会发布网上通缉令。我国公民对于醉驾都知道是属于一种刑事犯罪,但是在血检结果出来之前,肯定不会对司机定罪量刑的。问题是有些司机在醉驾被交警部门查到以后,甚至还抱着逃跑的心理。针对在我国醉驾骑摩托会通缉令吗这一问题,我们在下文当中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在我国醉驾骑摩托会通缉令吗?
只要批捕后都可以通缉的
1、是刑事犯罪,
2、犯罪事实清楚,
3、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
并不是说您都可以从网络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缉犯的资料。一般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
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不对整个互联网开放。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
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
交通事故
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
交通事故
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
行政处罚
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按照我国针对发布通缉令的相关规定,发布通缉令是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的。第一就是属于刑事犯罪,并且犯罪事实清楚,案犯在逃,一般只要符合这三个条件,公安部门就可以发布网上通缉的。但是目前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还很少因为醉驾而被网上通缉的,因为醉驾的话,交警部门在现场就可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现实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夫妻想要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财产,此时是需要做出分割的。那么男女在结婚的时候,男方给付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
·
最新婚姻法事实婚姻的认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人对于结婚是否要有结婚证并不是很看重,他们看重的反而是和伴侣的性格是否相合,如果相合,有没有结婚证在他们看来是很无所谓的一件事。没有结婚证,他们也能像正常夫妻一样生活,反而觉得少了束缚。这篇文章就是基于这群人事实婚姻的基础来讨......
·
公有住房承租权可以继承吗?
1、公房承租权名义上是指我国城镇居民以租赁形式对产权属国家或单位的住房享有承租权,实质上是按国家对职工福利分房政策所取得的房屋使用权,这种房屋使用权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福利性住房分配制度的体现。公房作为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因其特殊性更容易成为家庭内部处理的难题。很多人都会遇到继承的问题。按照《......
·
应该怎样取得婚外情证据
婚外情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后走上离婚道路的重要原因。婚姻受到婚外情侵害的当事人往往都希望可以追究另一方及第三者的责任,但是常常受制于取证艰难。那么,当事人应该怎样取得婚外情证据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这个问题。一、应该怎样取得婚外情证据1、受害方与其和你的配偶吵闹,不如策略一点和他......
·
什么是抚养权?抚养权与监护权的区别是什么?
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除了会争夺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之外还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其实很多父母都只是为了想要得到孩子而不是真正的理解何为抚养权,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什么是抚养权?抚养权与监护权的区别是什么?什么是抚养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
·
再婚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现今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又再婚的,再婚又离婚的不再是新奇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对于再婚离婚财产分割的认识不是那么清楚。那么夫妻再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再婚离婚财产分割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
·
单位能否认定员工自动离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但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往往抓住员工的一些错误,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把错误推到员工身上。单位经常使用的方法就是员工自动离职,单位能否认定员工自动离职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
·
行使代位权的注意事项
1、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债权人是行使代位权的主体,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是帮债务人向次债务人讨债,而是自己作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代位权。2、代位权应通过诉讼形......
·
财产保全的一般期限
向法院申请的诉前/诉讼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在法院采......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
南京二手房律师
南京二手房律师致力于二手房、公房法律事务的理论研究及实务,解读......
·
乐陵律师 解析新版《土地管理法》的创新之处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也是..到6亿农民切身利......
·
委托施工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委托施工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在实践中,有时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一方会将工程项目委托给另一方。经过双方的协商之后会签订委托施工协议书,这样可以将具体的内容以及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形罗列成条有。那么委托施工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
·
公司法人去世、还有账该怎么办
公司法人去世、还有账该怎么办作为我国的公司来说,在经营的时候,一般每个公司都有公司法人,公司法人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都可以进行担任。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公司法人突然去世,但是还有帐,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所以我们将针......
·
人防工程就是地下室吗
人防工程就是地下室吗普通的地下室是为了生活需要而作为人防工程,是要根据人防要求来专门设计的,为了防备敌人的突然袭击,比普通的地下室要严格许多,那么人防工程就是地下室吗?两者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为您解答。一、人防工程就是地下室吗对于民用......
·
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基本程序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基本程序是什么抵押是贷款的一个常用方式,但是了解情况的读者应该知道,抵押合同的效力,是登记最高,享有最先补偿顺位。可是很多最开始签订抵押合同的朋友可能不知道具体的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的程序,下面就让的我们为你解答。抵押登......
·
辱骂情敌是侵犯了名誉权吗
辱骂情敌是侵犯了名誉权吗?不管是在现实中辱骂情敌,还是通过虚拟的网络进行辱骂行为,这都是属于违法行为。但此时,要是说辱骂情敌是否侵犯了名誉权,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辱骂情敌是侵犯了名誉权吗?我......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
·
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方式是什么?
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方式是什么?一、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方式内容各项技术交底记录也是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一般包括下列几种:1、设计交底。即设计图纸交底。这是在建设单位主持下,由设计单位向各施工单位(......
·
放弃工伤认定申请书如何书写?
在人们的劳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都可能会出现工伤事故,对于发生的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遭遇工伤的人员协商一致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赔偿就可以要求员工写放弃工伤认定申请书,以此避免员工获得双重赔偿。下面我们就为您......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这样的无限期条款有效吗?谢谢!
·
7月份被一个车给撞了交警给了责任认定司机全责,现在车
·
公司辞退能得到多少培偿,被公司辞退
·
他要求我支付首付算违规么
·
女方可以得到此房产的相应份额
·
业主房子漏水,多次反映小区物业处,物业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
我老婆海门的可以报销生孩费用吗?(在太仓生的)
·
建筑工地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施工中违章操作,员工工伤后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