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尽管我国目前的法制建设是比较完善的,但是冤假错案还是时常都有发生,对于此类由于国家机关的原因受到人身自由限制等损害的,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是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
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一)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
1、违法
拘留
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二)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必须指出,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该法第161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
拘留
。罚款、
拘留
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
拘留
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本条规定,对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警告、强行带出法庭、罚款、
拘留
四种措施。这些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也可能造成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损害,而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因此,我们认为,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上述三种强制措施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参照适用国家赔偿法有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司法赔偿的一般规定,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二、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情形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二)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四)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五)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七)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得到赔偿的理由时国家机关在审理案件时没有按照既定的流程设立案件,导致审判结果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或者是由于错判,导致公民失误人身自由,甚至失去生命,对于此种情形,国家机关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审理案件的直接相关人,需要受到离职、记过等处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和平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和平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
·
小孩到18岁法律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
离异家庭都涉及到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子女的抚养权,未得到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也分了好几个标准,根据子女的年龄进行划分的,那么小孩到18岁法律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下面的内容吧。一、子女满18岁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
·
婚内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
婚内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夫妻双方会对婚内财产进行规定,但协议仅限于双方,很难达到第三人,一般而言,公证是一种很好的选择,那婚内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公证需要到公证机关去办理,婚内财产协议的公证也需要走程序,那如何办理婚内财产协议公证?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一一展开讨论,具体内容请看下文。一、婚内财产协议是否......
·
没有亲自登记的婚姻有效吗
?现实中,好不容易选定了一个好日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临时一方却突然有事,而无法亲自前往办理手续。这时候有的人就会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没有亲自登记的婚姻有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没有亲自登记的婚姻有效吗形式要件存在瑕疵婚姻。实践中有部分结婚证并非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
·
离婚后还可以自诉追究重婚罪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后还可以自诉追究重婚罪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离婚后还可以自诉追究重婚罪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可以的1、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但是你的举证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2、可以起诉损害赔偿。最高......
·
新婚姻法不动产登记后在离婚时怎样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不动产一般指房产,房产的分割是离婚时夫妻分割共同财产的重要一项,针对房产可以协议处理,协议解决不了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婚前房产的登记情况判决。那么,新婚姻法不动产登记后......
·
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说到征地补偿的问题,相信您都不会陌生吧,这一直以来也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而且各地的补偿政策是有所区别的。辽宁省作为我国农业用地得大省,也有相应的政策。那么,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对于补偿的标准有什......
·
刑事案件由谁管辖 刑事案件管辖有哪些原则
一、刑事案件由谁管辖1、《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基层人民法院是普通刑事案件第一审的基本审级,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
·
判刑10年最多减刑几年
法官在对罪犯量刑处罚的时候,除了要严格按照《刑法》中的规定量刑外,同时还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才行,这样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而其中对罪犯判处10年有期徒刑,其实也算是比较重的处罚了。由于在服刑期间也是可以被减刑的,那此时判刑10年最多减刑几年......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
新沂市看守所
新沂市看守所新址位于江苏省新沂市唐店街道八户村424省道南侧(旧......
·
2014年5月20日《律政风云人物》将对曹春风律师进行专访
鉴于本人在毒品犯罪辩护领域的实务与理论方面有所建树......
·
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 辞退没有书面通知可以吗
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法律亦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所以在一些法定情况下,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单位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1、过失性辞退......
·
破产清算与盘活资产的区别是什么样的?
破产清算与盘活资产的区别是什么样的?一个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果遇到了困难,不少人的第一想法便是向法院提起申请破产的请求,其实对于面临困境的企业来说除了申请破产这条路以外,还可以通过盘活资产的方式来对企业进行改善,当然对于破产清算和盘活资产有着......
·
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
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一、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如果后履行一方已经濒临破产,处于停产或半停产,遭受经营上或财产上的重大损失,因资金......
·
误认为侵占罪遗忘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误认为侵占罪遗忘物的行为如何定性?一、误认为侵占罪遗忘物的行为如何定性?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于盗窃罪和侵占罪的界分,更多地集中在盗窃罪与“代为保管物”侵占罪之间的区别问题上,而对于盗窃罪与“脱离占有物”侵占罪之间的区别,则论述相对较少......
·
每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合适
父母离婚的并不影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而此时一方实际抚养子女,那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了。但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究竟每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合适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每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合适根据我......
·
网络经营者的公平交易义务
就公平交易义务而言,要求经营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在质量、价格、计量标准、履行方式和期限等方面都应设定合理、公平的条件。1、通过格式合同形式设置不公平的服务条款。例如,某网络服务商在其《服务条款》中规定:“本公司特别提请用户注意,......
·
薪酬和福利的区别是什么?
福利有时候会被称为薪酬福利,那么一些朋友就会认为,薪酬和福利应该就是一个概念了。但是并不是您所理解的这样,薪酬和福利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薪酬是劳动所得,但是福利是单位制定的,所有人都能享有。具体的区别我们写在了下面的文章里,不明白的朋友......
·
职工在上班期间出现病症,下班后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工伤保险保障的主体是“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与工作的相关性是其中的关键因素。考虑到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老公四月16号去的看守所,请问他走的时候衣服,钱还有高血压
·
刚才我开车进小区,路边的一个爹爹骑着电瓶三轮车他突然起步。他的车头擦了下我的油箱
·
伤残评级,请问律师,请问律师,我家小孩下嘴唇有1.5CM长的
·
匿名举报是否受理,匿名举报是否受理
·
生完老二一直在家带孩子没有工作,现在老公提出离婚,没有财产,只有农村一栋民宅,离
·
我能得到什么呢????,我和老公结婚7年了;儿子已经6岁了;我们两个现在每天都吵
·
我想把公司的营业执照转让变更给别人、这样以后这公司对我会有影响吗?
·
欠5万几年了人失踪怎么追债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