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婚内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

首页>>法律知识

    婚内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夫妻双方会对婚内财产进行规定,但协议仅限于双方,很难达到第三人,一般而言,公证是一种很好的选择,那婚内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公证需要到公证机关去办理,婚内财产协议的公证也需要走程序,那如何办理婚内财产协议公证?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一一展开讨论,具体内容请看下文。一、婚内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并非以公证为生效要件。很多人认为,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婚内财产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法律从来没有规定婚内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一些而已。协议公证不公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约定好。慎重一点的话最好委托律师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起草,完全没有必要花钱去做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签订的财产协议是否可以办理公证手续的问题,公证处明确把“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列为其一项特色服务。公证处可以办理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如何办理婚内财产协议公证1、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在婚后的使用、维修、保养、处分以及财产孳息归属作出明确约定;2、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或婚后)债务的清偿作出明确约定;3、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应符合法律,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社会公德。关于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应向哪个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手续的问题,上海市公证处认为: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一方的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受理。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签订的财产协议是否可以办理公证手续的问题,公证处明确把“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列为其一项特色服务。公证处可以办理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内财产协议是对婚内财产作出的协议。有关婚内财产协议的其他问题,如婚内财产协议如何签订、对婚内财产协议反悔的怎么办等,本文限于篇幅不作深入探讨。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婚内财产协议方面的问题,可向律师进行咨询,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起诉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以及注意事项
      一、起诉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具体来说,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该怎么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一切都由孩子父母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为各自真实意思表示为准,只要不违反不危害孩子健康成长和法律规定就可以了。2、变更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变更给母、父等。3、......


·起诉离婚文书范本有什么要求?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因为各种原因遇到起诉离婚的现象,而离婚起诉书是诉讼离婚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法律文书,它的撰写十分严格且规范。那么,起诉离婚文书范本有什么要求?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人们常说的离婚起诉书事实上指的是离婚起诉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民事起诉......


·大家都知道,醉驾是非常危险的,这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尊
      您都知道,醉驾是非常危险的,这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尊重,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同时也是对法律的蔑视。醉驾情况下事故发生几率大大增加,我们应该做到酒后拒驾的行为。那么,一旦醉驾后,醉驾法庭自己陈述该怎么做呢?一、醉酒驾驶在法庭上如何做认罪悔罪陈述参考如下:因法律意识淡薄,一时糊涂走上了犯罪道路......


·第一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当夫妻之间无法协商一致离婚时,就只能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强制判决离婚。相信很多人都想问,如果第一次起诉到法院,法院会不会判决离婚了?我们在下文做出了解答,请阅读下文。一、第一次离婚会判离吗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


·第三者的刑事与民事责任
      第三者是指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通奸的人,互有恋情但没有越轨行为的和受骗或受威胁而介入者不属于第三者,重婚者除承担刑事责任外,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者”侵害配偶权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实施重婚行为侵害配偶权重婚,是指有配偶者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即包括法律上的重婚......


·遗嘱无效遗产该怎么处理
      通常在公民立有遗嘱的情况下,遗嘱合法有效的,那么就会按照遗嘱的内容分配遗产。但要是遗嘱无效遗产此时该如何来处理呢?这可是关系到继承人利益的事情,是必须要搞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一、遗嘱无效遗产该怎么处理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


·单位什么情况下可以代扣工资
      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我们总会发现单位是代扣了一些数额的,其中就包括社保个人需要支付的数额,但有的情况下却发现单位因为员工迟到或其他问题而扣工资。从法律角度来看,单位什么情况下可以代扣工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什么情况下可以......


·假冒伪劣产品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假冒伪劣产品的认定方法是什么?在平日的生活中,我们时常会遇到一些不正规的产品,这些产品外包装可能与正品相差无几,但实际质量却相差甚远,我们称这些商品为假冒伪劣产品。身为消费者,我们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可究竟假冒伪劣产品的认定方法是什么呢?下面......


·病假工资怎么算?
      工作生活中,生病在所难免,可能就需要请假修养治疗,那么,病假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呢,各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以江苏为例: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关注刑事领域,办理各类的刑事案件,擅长刑事重案......


·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取保候审、被不起诉
      关于请求对刘某华(涉嫌非法占有农用地)不予起诉......


·劳动合同终止后被确诊怀孕,该怎么办?
      首先,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是否就不能解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顺延其劳动合同至哺乳期满。但是《劳动合同法》......


·车子在小区内被划伤,监控设备损坏能找物业索赔吗?
      首先,车子在小区内被划伤,不管造成多大损失,应该找侵权行为人索赔。  但是,因为小区监控设备损坏导致无法确定侵权人,业主的权利未能得到主张,可以确定是否有其他人的过错。  其次,物业对小区有安全保障义务,监控设备损坏导致无法锁定侵权......


·成都商业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成都商业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近几年,成都市的社会经济和商业贸易发展突飞猛进,同时,城市建设的步伐也越来越快,生活配套越来越完善,被评为中国最适宜居住的城市之一,在城市发展中,难免有些商业地块需要服从整体建设大局的安排,而政府也会......


·双倍工资的基数
      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按《劳动合同法》......


·在建设工程的承建工作开展前,需要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将此项目发
      在建设工程的承建工作开展前,需要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将此项目发包给有资质的承包者,而承包者在于发包人确立承包关系并签署承包合同后才能开展承建项目工程的工作。不论是承包人还是发包人其所能选择承包或发包的方式不止一种,那么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方式......


·哪些情况下协议离婚不被受理
      虽然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想要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此时如果不能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就是不能办理的。除此之外,还有那些情况下协议离婚不被受理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哪些情况下协议离婚不被受理......


·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分别是谁
      虽然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罪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是在犯罪主体上面,这两个罪规定的都要求是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那么您知道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分别是怎样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谁实际上无罪的人能......


·南海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南海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区,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政府对征地的需求也不断地攀升。征地是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事情,我们知道,征地就要支付足够的征地补偿款的来满足被征地人民的生活的。那么,南海区征地补偿......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关于员工无辜旷工,公司有什么办法
·想离婚男方不愿意离婚!无财产!有一个六岁孩子。上个月户口迁回
·请问:老板家也知道在哪儿,去他家讨工资老是见不到他人,问我们可不可以报警
·民间借贷担保贷款
·我爸在外地打工老板拖欠工资一了,给那里的人打电话没人接,工资也不给,应该找哪个劳动局
·包律师,您好,我2018年2月底与一家房屋租赁公司签订合同,
·我春节外出没回来,我老公带我两个一女一男孩子回广东揭阳,不要
·我到粉店吃粉后,停电动车在店门口,然后车被拖走了,说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