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什么是环境行政复议?

首页>>法律知识

    ??环境行政复议是指法律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引起争议的环境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具体环境行政行为进行复查,

  

   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依据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或滥用职权的;

  

   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如果复议机关经审理,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对符合国家赔偿有关规定的,应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限为60日。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什么是环境行政诉讼?
      环境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根据对具体环境行政行为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环境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并裁决环境行政争议案件的司法执法活动。是有关环境受害人认为环境行政管理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非法损害了自己合法的环境权益,而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


·什么是环境行政复议?
      ??环境行政复议是指法律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引起争议的环境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具体环境行政行为进行复查, 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依据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或滥用职权的; 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如果复议机关经......


·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收集证据吗?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得自行收集证据,这是行政诉讼中特有的证据规则。此条规定指的是,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不得自行收集证明其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因为此类证据应当在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就应当存在,并且应当达到确实、充分的要求.www.njLawyer.cn。这是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基本要求。但是除此之......


·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讼权利义务参照行政诉讼法关于原告诉讼权利义务的规定”,一方面承认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提起诉讼,不同于一般行政诉讼中的原告;另一方面没有明确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与一......


·关于变压器的环境噪声的危害性确认
      关于低频噪声对人的生理造成的直接影响,虽然没有高频噪音那么明显,但是近来国内从事低频噪声研究的专家指出,低频噪声由于可直达人的耳骨,而且会使人的交感神经紧张,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内分泌失调,人被迫接受这种噪声,容易烦恼激动、易怒,甚至失去理智.www.njLawyer.cn。相关文献资料也有记载,低频噪声对人体具有......


·我国法律规定校车超员多少
      我国法律规定校车超员多少入刑?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国家的未来。在我们社会整体向好发展的大背景下,孩子上学路上的安全问题逐渐被我们重视。所以校车超载及相关的车祸引起了众多家长的注意。那我国法律规定校车超员多少入刑?下文内容即是对此的详细解答。......


·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一般离婚无法就财产的分割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作出判决。那此时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根据......


·没还清贷款的房子可以卖吗?
      如今很多人都没房子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同时具体约定的按揭期限也比较久。但在尚未还清房贷之前,可能因为一些原因又想将房子卖出。那么此时没还清贷款的房子可以卖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没还清贷款的房子可以卖吗首先,......


·多重买卖合同如何履行及侵权的认定
      一、多重买卖合同怎么履行  1、多重买卖合同的各个买卖合同均尚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可以自由选择某一买受人履行合同的交付义务,但同时,其他买受人可依《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以履行合同违约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买受人也可依《合同法》......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相关内容
·南京市江宁区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江宁区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专业代理......


·分居两年不代表婚姻..自动解除
      我国《婚姻法》规定:在调解无效的前提下,因感情不......


·讨债技巧—借刀杀人催款兵法
      借刀杀人这一兵法的古文解语是:“敌已明,友未定,引友杀敌,不自出力,以《损》推演。”意思是说:在敌方的情况已经明朗,而盟友的态度还不稳定时,要诱导盟友去消灭敌人,以保存自己的实力。这一兵法是按照《易经》损卦中关于“损上益下”的道理推演出来的......


·2023新婚姻法 共同债务 伪造怎么处理?
      新婚姻法共同债务伪造怎么处理?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在离婚时可以就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平分,同时,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也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实践中会出现夫妻中的一方伪造共同债务,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情形。那新婚姻法共同债务伪造怎么处理......


·当家人或朋友突然被公安机关带走,如何处理?
      当家人或亲朋好友突然被公安机关带走后,一般说来,都会惊惶失措,不知如何处理?结合公安机关办案的程序性规定,按时间顺序主要有以下十二个方面的问题:  一、首先要向羁押公安机关了解,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  二、要立即向公安机关询问被羁押人员是刑......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


·交通事故腿部留疤精神赔偿问题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受伤也是常有的事,有的轻伤有的重伤,无论是哪种都是不愿意看到的。有的事故受伤以后难免会留下疤痕,那么腿部留有疤痕能获得一定的精神赔偿吗?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回答关于交通事故腿部留疤精神赔偿问题。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


·一般抚养费是多少,孩子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对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而此时确定了抚养权之后,紧接着就是要确定抚养费数额了。那父母离婚后一般抚养费是多少呢?而父母支付抚养费又应该到什么时候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一般抚养费是多少(一)子女抚......


·工伤鉴定失败后怎么办?
      在工作中难免会受到一些身体上的伤害,有时候还会出现严重的损伤,为了保障人民的权益,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国家在很早前就推出了《工伤保险条例》来保护人民在工作中的利益,但是前提是要对所受的伤害进行鉴定,但如果工伤鉴定失败后该怎么办呢?下面是一......


·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到伤害视作工伤,工伤的认定是需要一定的程序的,当然并不是每一个申请的认定都可以让当事人满意,今天我们给您整理的是关于如果对认定不满意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也就是关于在此申请的问题。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我们......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二次拆迁是怎样补偿,您好
·本人租赁了一套公寓,合同到期后,房东拒绝退回押金,我该通过什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我是游戏玩家游戏本身全用外挂,游戏公司也不处理。偶然看见外
·有了借条还要公证吗?,我把自己的房产证借给了同父异母的哥哥到银行做抵押贷款
·起诉离婚我老公出轨导致家庭破裂
·股权赠与 与前债务的关联
·关于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权威司法解释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