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 一、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法院不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
  劳动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1、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应当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当事人在规定的十五日之内未提起诉讼,超过十五日诉讼时效的规定,仲裁裁定已生效,对诉讼请求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不予受理。
  3、诉讼请求人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该受诉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管辖,应当由发生劳动争议的县、市辖区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诉讼请求超越了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
  一方当事人坚持提起诉讼,而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已生效的仲裁裁定,人民法院在审查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是否符合条件的同时,审查另一方当事人的执行申请,对不符合诉讼条件的,人民法院在不予受理的同时,予以强制执行。
  当事人在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时,必须要符合:
  (1)已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规定的十五日诉讼时效之内;
  (3)必须是受诉法院管辖的范围;
  (4)符合诉讼条件,否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需要注意,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起诉到法院,法院统统都会受理的。还是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来,只有符合立案条件的,那么法院才会立案受理。以上就是对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讲解,若你需要进行劳动诉讼,不妨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你。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公司用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
      我国法律会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年龄在16岁以下的工人则被称作是童工,法律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和企业都不得雇佣童工,但是还是有用人单位因为贪图利益会雇佣童工,但是雇佣童工的处罚也十分严重,那么公司用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在下面的文章中会带来具体介绍。一、对使用童工如何处罚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


·实际上,法律关于劳动试用期的规定
      实际上,法律关于劳动试用期的规定,即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单位的用人风险,又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那么,一般情况下,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是多少呢,而若员工想在试用期离职又该怎么做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原因及预防
      劳务分包作业,是现代施工行业一种普遍的用工方法,在法律范围内是被允许的。但是劳务分包,如果合同签订的不够详细,很容易产生纠纷。接下来,我们带你一起了解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处理及预防的方法。一、劳务分包合同产生纠纷原因1、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根据《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关于......


·未成年工不能从事的工作有哪些
      对于未成年工,虽然我国法律中允许单位招用,但此时也是要对未成年工提供全面的保护。按照我国《劳动法》中的规定,单位不能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一些工作,那到底未成年工不能从事的工作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未成年工不能从事的工作有哪些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


·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一般来说,施工建设的过程需要一个漫长的时间,快则半年到一年,慢则两三年都有可能,为了防止双方中途反悔造成巨大的损失一定需要签订工程合同。今天,我们要为您讲解的则是,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以下是我们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工程付款方式:一、方式一......


·最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
      最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一般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面是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一、当事人举证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方式?
      劳动关系是需要建立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同意的情况下的,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才能更加有效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常会出现一些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有哪些......


·合同法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合同法违约金规定: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如下:(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


·网络中 “消费者”的身份界定
      涉及网络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消费者的身份界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理认为,需要受到法律特别保护的消费者应当是购买商品或服务以用于生活消费的自然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也规定:“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相关内容
·南京缓刑律师
    南京缓刑律师为被告人争取缓刑判决,解答缓刑的适用条件及对象,......


·南京市看守所取保候审如何申请?提交什么手续?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就可以委托律师就可以向......


·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起诉离婚中的当事人其实主要就是夫妻二人,但此时具体的诉讼地位不同,这也就代表着当事人所能够享有的权利不一样。究竟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离......


·贵州征地补偿程序是怎样的?
      贵州征地补偿程序是怎样的?社会经济在发展的同时国家也会对一些原农用土地进行征地程序,但也为了保障公共的利益,政府制定了一些征地不补偿的程序,根据各地经济情况发展的不同,制定了不同的征地补偿程序,那么贵州征地补偿程序是怎样的呢?通过我们收集的......


·到底什么是叛逃罪,而此罪的构成特征又是怎样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安全的,涉嫌犯叛逃罪。当然,如果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则不构成本罪,刑法对于本罪的主体进行了严格限制,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寻求保卫国家安全和惩罚不法人员之间的平衡。那到底......


·商标的法律定义
      标是一种显著的标记,它能将不同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商标的起源可追溯至古时候,手工艺人在他们创作的艺术品上刻上他们的签名或标记。多年来,这种标记演变成了今天的商标注册保护制度。由于独特的商标显示了商品或服务的特性和质量,该制度......


·退货还款协议应该怎么写?
      退货还款协议应该怎么写?企业之间开展贸易往来时,经常会发生退货退款的情况,这种原因也比较多,比如货物质量存在问题、采购方订货超过实际使用量等。解决这个问题,双方应该本着友好的态度,签署一份退货协议,将账目结清,那么,退货还款协议应该怎么写?下......


·医院土地使用年限规定是多少
      医院土地使用年限规定是多少一、医疗机构用地?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文件规定: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程序
      (一)股东大会对发行新股做出决议;(二)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三)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甲与乙签订买卖协议,约定乙将其即将交付的拆迁安置房一套卖给甲,房屋面积100平方米,总价款10万元。协议签订后,甲按约支付了定金,乙也交付房屋。其后,乙领取房产证和土地证后拒绝履行协议,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提出拆迁安置房未经批准不能转卖,主张原......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劳动纠纷该怎么解决
·,我想问一下,我和别人同居了十一年,现在
·您好,我和妻子没有感情要分开也没有领证但是有了孩 需要咋san
·房屋倒塌造成两死一重伤,路人行走
·工地受伤,肋骨骨折三根。
·车祸赔偿出的车祸
·你好我在广西藤县工地施工时从凳子上摔了一跤!导致受伤老板和公
·你好,我想问一下现在三胎到底罚款多少钱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