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到底什么是叛逃罪,而此罪的构成特征又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安全的,涉嫌犯叛逃罪。当然,如果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则不构成本罪,刑法对于本罪的主体进行了严格限制,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寻求保卫国家安全和惩罚不法人员之间的平衡。那到底什么是叛逃罪,而此罪的构成特征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叫叛逃罪
  
  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二、叛逃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各类出国人员日益增多,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越来越广泛,这对增进我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促进国内各项事业的发展,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对外交往活动中也确实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其中最严重的就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给我国国家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危害。特别是对那些叛逃后,一时尚未发现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者一时没有公开投靠境外机构、组织的国家工作人员,给我国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造成重大危害。
  
  2、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是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首先,必须是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危害了国家安全的,才构成犯罪。若不是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也没有危害国家安全的,则不能构成犯罪。其次,必须是擅离岗位叛逃,没有离开自己工作岗位的,不可能成为叛逃行为。第三,要有叛逃行为,包括两个方式:一是在境内履行公务期间叛逃至境外,二是在境外履行公务期间叛逃。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是指在境内实施背叛国家、逃往境外或者在境外实施背叛国家的出逃行为。具体表现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内或者境外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而且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造成了危害。最后,叛逃行为必须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故单纯逃往境外或不回到境内等并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成立本罪。
  
  3、犯罪主体
  
  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故意,且是直接故意。
  
  三、叛逃罪判多少年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首先对犯罪主体有所限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构成叛逃罪,而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其次,构成叛逃罪,行为人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可能犯本罪。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遗弃罪致人死亡判几年?
      抚养孩子长大成人本是为人父母的义务,这是毋容置疑的。可是有些年轻父母,在生下患有严重残疾的孩子后,会将其遗弃到路边。这种行为不仅受到道德的谴责,情节严重的话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造成被遗弃孩子死亡的,父母会构成遗弃罪,那么遗弃罪致人死亡判几年?下面我们结合刑法有关知识给您介绍下。一、遗弃罪致人死亡判......


·2023江苏省诈骗罪最新量刑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常见罪名的量刑标准,各省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也尽快的出台了本地区对常见犯罪的具体量刑情况。其中江苏省可以算是其中比较积极的。而其中也对诈骗罪的具体量刑进行了调整,那现在江苏省诈骗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实施细则》中,可以知道,江苏省......


·网络诈骗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我们知道,网络诈骗有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这些都是要根据网络诈骗的金额,还有当事人是有意还是故意的,量刑的参考标准有很多,国家法律也有相关的记载,那么网络诈骗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呢?对于这一问题国家有相关的规定,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网络诈骗刑事立案标准(一)立......


·过失杀人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过失杀人的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既然构成了犯罪,那肯定就是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说到过失杀人的量刑上面,您知道我国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进行详细解答。一、过失杀人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


·对于网络诈骗罪如何取证?
      对于网络诈骗罪如何取证?网络诈骗是近些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型诈骗手段。对于这种严重危害人民财产的人,国家是坚决打击的。但是,犯罪分子多阴险狡诈,当人们误入诈骗者的圈套,又该怎样追回自己的利益呢,也就是说,对于网络诈骗罪如何取证呢?网络诈骗罪如何取证被害人要写书面的报案材料,写明被骗经过,......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缴纳
      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劳动者都应该履行的义务,只要工资等到纳税的起征点就应该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缴纳?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缴纳1、对于个......


·租地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租地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租赁合同是现实生活当中最常见的合同之一。其中这几年随着土地制度的改革,租地合同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租地合同纠纷。不少朋友在签订租地合同时没有考虑到违约后果,违约法律责任并不明确,最常用的就是违约金了。那么租地合......


·口头协议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益吗
      劳动关系是社会生产中最常见、最普遍的关系,为了巩固劳动关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和员工常常会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加以巩固。但口头协议劳动关系是否有效呢,这是许多人都会存在的疑惑。以下是我们整理的有关口头协议劳动关系是否有效地规定:口头劳......


·婚前签订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否合法?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一来,相比较与以前父母之命,媒妁之约来说结婚率提高了很多,当然,相对应的,离婚率也提高了很多。自由恋爱,往往夫妻直接在婚前会有一个婚前的协议,协议之后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或者是一些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婚前签订孩子抚......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相关内容
·岱山县看守所
    浙江省岱山县看守所地址在岱山县岱东镇北峰村,在舟山市海中岛屿......


·周兴芳律师成功为涉嫌职务侵占的董某某取保候审一案
      福州市...: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犯罪嫌疑......


·持刀抢劫罪要多久才开庭?
      抢劫罪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等手段抢走他人财物的行为,该行为不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害,甚至危及到受害人生命安全。那么持刀抢劫罪要多久才开庭呢?相关刑法条文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作出解答。一、持刀抢劫罪要多久才开庭持刀抢劫罪从被送......


·水路运输合同范本怎么写?
      水路运输合同范本怎么写?交通的运输有汽运、航运、水运等众多方式。其中,水路运输自古以来就是我国主要的交通运输方式之一,为了保障货物的基本质量,保证货物拥有者和配送者的基本利益,双方的运输合同是很有必要的。接下来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水路运输合同......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生效的情形是什么?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生效的情形是什么?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是典型的格式条款,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向投保人就责任免除条款作出明确提示及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


·结婚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在我国,男女结婚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此时工作人员就会审查其条件,要是满足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的话,那么才会给予办理结婚。那到底结婚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从下文章进行了解。一、结婚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


·记名提单的使用
      信用证(L/C)要求用记名提单交单。由于信用证付款方式的特点是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并以“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作为付款的绝对条件,因此许多出口商往往对于信用证项下记名提单的风险防范不够。实践中,经常有出口商因为单据有不符点被拒付,银行退单后却......


·工伤认定有什么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的情况很多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时候需要去及时的去处理的问题,处理妥当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我们都知道受了工伤之后需要去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就需要受工伤的职工主张工伤赔偿。那工伤认定有什么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最新工伤鉴定赔偿的范围......


·破产清算评估办法以及评估范围是什么?
      破产清算评估办法以及评估范围是什么?企业选择破产清算是为了自救,国家为了保护更广大人民的利益,以及稳定市场的经济秩序。对企业的财产评估进行法律上的规定,目的就是为了更快的查明该企业的财产详细,那么就会有人对法律规定的财产评估办法产生这样的疑......


·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有哪些?
      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的原因。对于开发商而言,不能办理产权证的主要原因有:①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②未经立项批准的项目。③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④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⑤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⑥......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们一个厂里的人,借了10000块钱。不还钱人失踪了,请问这
·本人96年结婚,现住南京鼓楼区童家巷。婚前妻隐
·请问如果一个人被公安部门抓了, 要多久才会通知家属?
·劳动局与老板勾结 员工很无
·卫生间隔断爆裂伤到人
·无合同工地工资待遇纠纷?
·开了挖机干了活,拿不到工资
·你好,作为一个组上组长可以欺压百姓打人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