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公示催告程序的完善

首页>>法律知识

    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人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通常情况下,申请人为丧失票据占有的人,即票据权利人。票据背书转让的,最后的被背书人就是最后的收款人,也即最后的合法持票人。

     第二,出票人、背书人和付款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成为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人。现实生活中,义务人或有资格对票据付款的票据关系人丧失票据的可能性也存在,因丧失票据也会遭致损失。例如,出票人在出票后、交付票据给收款人之前丧失票据,出票人因此可能蒙受损失;汇票承兑人或支票付款人对票据付款后,尚未在收回的票据上记载“收讫”、“已付款”等字样而丧失了票据,该票据一旦再落入善意持票人手中,付款人有可能得重复付款。因此,公示催告程序作为一种权利救济制度,其申请人的主体宜从宽理解,而不应以票面上记载的票据权利人为限。

    第三,票据占有应分为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两种情况:直接占有是指事实上占有票据的状态;间接占有是指原持票人出于自己利益通过委托收款背书而脱离对票据占有或者票据权利人通过质押背书而实际上不占有票据等。在间接占有的情况下,直接占有票据者并不享有票据权利,一旦票据丢失,如果不允许其采取补救措施,票据权利人就有蒙受损失的可能。因此,应给此类间接占有者采取措施的权利。这样,无论丧失票据的是直接占有人还是间接占有人,都可能作为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人。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能背书转让的票据适用公示催告程序,而将众多不能背书转让的票据排除在外,这一规定不利于对失票人的保护。其实公示催告程序的作用仅在于将票据权利与票据本身分开以便于失票人取回票据权利,与票据能否背书转让没有实质上的关联,因此有必要取消该限制,扩大公示催告的适用范围,使公示催告程序能够对所有的票据丧失情况提供保护。

    票据权利是一种民事权利,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独立性使票据权利与产生票据的基础关系(即票据原因关系、票据资金关系、票据预约关系)脱离,票据受让人获得了一种更优质的债权,一方面票据付款人不得以与票据受让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票据受让人行事票据权利,另外一方面票据受让人不仅获得了票据上原有的付款请求权,同时也获得了对转让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所以票据每流转一次,票据的信用就强化一次,票据的流通性也越来越强,这导致受让人很容易接受。票据的文义性与要式性使票据交易的内容非常明确和规范,减化了交易成本,进一步促进了票据的流通性。高度流通性是票据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劲的吸引力所在,善意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有瑕疵的票据权利,也应适用民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
      一、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在票据持有人之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果逾期无人申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民事诉讼程序。就其性质而言,是非讼程序。其要解决的是两个问题,一是除权,即解除......


·公示催告申请书
      申请人:××省××服装厂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职务:厂长委托代理人:B××律师事务所律师请求事项:申请人持有的票面金额为××万元的中国××银行汇票一张遗失,请求予以公示催告,宣告该汇票无效,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事实和理由:(应祥述,此略。)基于上述事实,......


·除权判决程序(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依法驳回的,人民法院应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这种判决称为除权判决。(一)除权判决的申请根据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第232条规定,在申报权利的期间没有人申报,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应当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1个月内申......


·民事判决书(公示催告程序除权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0    (××××)×民催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申请宣告票据无效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年××月××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公示催告程序的完善
      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人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通常情况下,申请人为丧失票据占有的人,即票据权利人。票据背书转让的,最后的被背书人就是最后的收款人,也即最后的合法持票人。第二,出票人、背书人和付款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成为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人。现实生活中,义务人或有资格对票据付款的票据关系人丧......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定义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


·集资诈骗公众犯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诈骗行为是您普遍比较痛恨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损害了公民的财产权益,当然了,我国为了防止这种犯罪行为的出现,规定了各种诈骗犯罪,其中包括集资诈骗罪,但是许多人都不是非常了解集资诈骗公众犯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


·法院判决后子女的抚养权能否变更?
      李长城系某国有企业职工,95年与张红结婚,婚后二人生活幸福,并育有一儿李爱。随着家事增多,二人经常发生争议。98年李长城出差,偶然遇到初恋情人王某,由于对自身婚姻的不满,再加上情人的善解人意,李旧情复发,很快二人走到一起。不久王某随李长城来到李......


·借款利息能在本金中扣除吗?
      借款利息能在本金中扣除吗?一、借款利息能在本金中扣除吗我国《合同法》对金融机构的借款和民间的借款的要求和规定是不一样的,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支付利息,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有利息,也可以无利息,全凭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诸暨市看守所
    浙江省诸暨市看守所地址在望云路,在诸暨市诸暨市.消防大队附近,到......


·杨某某诈骗案不起诉之成功案例
      关于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适用不起诉之......


·衡水离婚官司律师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衡水离婚官司律师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衡水离婚官司律师费收费标准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二、三千元,......


·著作权被侵犯后怎么办
      著作权被侵犯后怎么办在了解著作权被侵犯后怎么办之前,我们首先应该知道,作为著作权人其能够享有哪些权利,然后才知道在这些权利被侵犯之后,又该如何来处理。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著作权被侵犯后应怎么办1、自行协商......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何在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主要为: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2......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我国本身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即危险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我国本身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即危险驾驶罪。而要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导致了人员死亡的话,则就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实践中不管是构成哪一种犯罪都是需要作出判刑处罚的,那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撞死人判几年呢?我们一起在......


·夫妻共同债务种类、认定
      1、我国法律规定,为了满足夫妻双方共同生活需要所欠的债务就叫做夫妻共同债务。何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这就包括了夫妻之间在生活中的必需消费,如购买家电、日常生活开销,另外,夫妻共同经营而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项规定主要有两个要素,一是......


·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被告方的抗辩策略
      根据知识产权的自身特点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件中,针对原告的指控,被告可以依法从以下几方面提出抗辩。一、指出原告的专利已不受法律保护如果通过调查取证,被告能够证明原告的专利已失去了法律保护,这样,被告自然会胜诉。一般......


·用人单位补贴劳动者外出旅游,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一、因公外出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能否认定工伤应当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一、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和,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定。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在外面,居住在一个村子,车子停车费一个月300停车费推2天算(当时到期时问过门岗,她给我说有时
·你好,我想探望一个人,但不知在哪个看守所,怎么办?谢谢
·90万左右欠款,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算,大概多少?
·电脑被偷,我是一个公司员工
·律师您好!教师试用期间该怎么提出辞职呢?需要什么文件吗?
·我于2018年在民办大学山西某科技学院就读一周后申请退学,
·我想收养一个小孩可是不会写申请书
·律师您好我是汉中市一个县医院院长:因患肾癌003月至八月一直治在这八多期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