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监视居住要民警亲自执行吗?

首页>>法律知识

    监视居住要民警亲自执行吗?不一定要亲自执行,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由于监视居住是因为嫌疑人有特殊状况,不能在监狱里或者看守所进行长治控制其人身活动。所以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一般是因为嫌疑人身体不适或者是有其他的原因。嫌疑人可能每周或者每月需要去当地派出所进行报到。如果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话,监视居住的地点将由检察院或者是公安机关进行提供。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二、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监视居住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强制措施,主要目的在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控制,特别是对于不适用于收监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用监视居住的方法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并由司法机关审查后确定执行。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被执行人是公司,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如何处理
      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无权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不申请破产的,以及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


·对当事人执行监外执行是什么措施?
      对当事人执行监外执行是什么措施?监外执行一般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投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司法局负责执行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的措施。二、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监外执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据以都罪犯,......


·一、买卖不破租赁执行异议怎么办?
      一、买卖不破租赁执行异议怎么办?可以直接诉讼来进行处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只保护承租人依据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而受影响,不能进一步理解为禁止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物权变动。即便承租人对执行财产享有的租赁权真实、合法、有效,也不得基于该权利对抗法院对执......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


·监视居住要民警亲自执行吗?
      监视居住要民警亲自执行吗?不一定要亲自执行,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


·带薪年休假的举证责任
      根据相关的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的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可以在一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对于涉及未休年假的举证责任,首先劳动......


·房产交易市场上,各类纠纷十分多见,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二手房买
      房产交易市场上,各类纠纷十分多见,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二手房买卖引起的纠纷。那么在购买二手房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购房者应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这也就是说,对于购房者而言,二手房买卖纠纷怎么避免呢?下面将作一个具体的论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抢劫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追诉时效是多久
      对于每一个犯罪,其实法律中都是规定有追诉时效和追诉标准,而这个追诉标准其实也就是您熟知的立案标准。对于具体的抢劫行为,需要达到了规定的追诉标准之后,那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抢劫罪。那究竟抢劫罪追诉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抢劫罪......


·山林防护管理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__县__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常州清债公司
    常州清债公司合法吗?  律师提示,在法律上,我国一直对讨......


·2014年5月20日《律政风云人物》将对曹春风律师进行专访
      鉴于本人在毒品犯罪辩护领域的实务与理论方面有所建树......


·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由于心智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够丰富,未成年的权益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现实中,有的未成年人名下可能有房屋,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可以买卖吗?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可以买卖吗《民法典》(自2021年......

    公司的设立在我国是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而且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手续,在这个手续的办理过程当中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同时,我们......
    商业生育保险购买条件是什么一、商业生育保险购买条件是什么专门的母婴险要求被保人年龄在20-40周岁,怀孕未满28周,同时需要......
    在醉酒驾驶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五年后,驾驶人可以重新向车管所申领驾......
    并购重组停牌如何选择时间?并购重组中的停牌恐怕是中国A股的特色了,只要涉及上市公司发股购买资产的都会有停牌处理。从监管的角......
    诉讼离婚怎么离?通常夫妻协议离婚不成功的时候,就会采取诉讼方式来离婚,但此时因为对诉讼离婚了解的比较少,因此才会有这样的疑......
    一、农村自建房无土地证拆迁时是否有补偿?1、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而没有取得宅基地证。如果被拆迁人长期在此居住,是可以得到合理......
    如果是新型冠状病毒而引起的无法上班,导致信用卡无法按时还款,这个你不用过于担心。因为央行以及银监会,已经在2020年1月26日发......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对方违章掉头撞伤当事人,交通队说对方全责,当事人牙齿掉了一个
·法院执行不到位(不作为)我该怎么办?
·租房问题,您好,您好,我是去年承租的一套房子,当时想长期
·江边施工,钱江龙殷今晚打开。饭后想征得保安同意进去散步。不想
·在工地做工半年在工地领工(班长)月工资一万工伤造成左腿根
·没有能力还贷款
·关于农村宅基地,我家在河北廊坊的农村
·我家孩子在青岛市黄岛区法院7月29日被判刑三年,现在有两个多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