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广东 魏向阳律师 |
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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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温作团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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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章浩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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