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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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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转让需要哪些资料 一、办理
商标
转让需要哪些资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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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
商标
转让委托书》;
3、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 、 按规定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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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申请等费用;
5、 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二、集体
商标
可以转让吗
(1)集体
商标
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
(2)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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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
商标
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有
商标
权;
(3)集体
商标
反映在
商标
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
商标
,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4)集体
商标
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
(5)集体
商标
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
(6)当集体
商标
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
(7)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
商标
,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
商标
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
商标
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8)地理
商标
可以作为集体
商标
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
商标
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
商标
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
商标
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办理
商标
转让需要哪些资料”了吧。
商标
转让需要准备完整的材料,稍有不慎可能导致转让失败。而此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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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的也需要了解清楚其中的注意事项,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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