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在买房子的过程中每一步其实都应当小心,毕竟其中可能出现各种各

首页>>法律知识

    在买房子的过程中每一步其实都应当小心,毕竟其中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陷阱,而对于毫无购房经历的人来讲,毫不夸张的说可能随时都会落入对方的陷阱之中,从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那通常这个购买房子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房子的流程是怎样的
  
  1、确认项目手续。
  
  购买预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预售范围内;购买现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现房销售备案范围内。可登陆市房管局网站,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现房销售备案手续情
  
  2、确认购房资格。
  
  根据住房限购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具有购房资格。
  
  3、达成购房意向。
  
  注意把握房屋销售主体、用途、价款、面积等内容,与开发企业达成交易意向,对需要先行交付定金等款项的,应存入开发企业在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设立的商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现房销售除外)。
  
  4、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开发企业应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在详细约定房屋价款、面积、户型、交房标准、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后,双方签字确认,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对需要支付的购房款,应全部存入开发企业在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设立的商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现房销售除外)。
  
  5、合同登记备案。
  
  签约之日起30日内,开发企业利用预售信息系统向市房管局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登陆市房管局网站,输入身份证号、合同登记号,即可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信息。
  
  二、购买商品房有什么注意事项
  
  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如下:
  
  1、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
  
  2、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
  
  3、要先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
  
  4、注意订立合同时部分条款是可以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5、约定违约责任条款须详细、具体;
  
  6、合同附件须重视;
  
  7、妥善保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宣传资料;
  
  8、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问题。
  
  在现代社会中,不少年轻将结婚提上日程的前提是已经买好房了,这也是买房热、房价持续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不过既然社会环境已经是这样了,那我们就要去适应它,所以买一处好房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在买房之前,建议先搞清楚购买房子的流程内容,这样才能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以房养房的风险
      “以房养房”不再是一成不变的房产投资模式,需要更加关注以下五个方面:其一,如果拟出售的那套房产按揭贷款没还清或房款付清了但没有取得房产证,转让时将会受到很多限制。比如此次2年的时间界定以产权证为准,将会使许多因为没有及时办理产权证的投资者造成收益损失。其二,如果考虑长久出租,要想维持原有居住品......


·谁拆了我的房子?
      谁拆了我的房子?  有时候想起来,拆迁在中国其实是一件挺奇葩的事情,比如,你的房子哗啦啦被推土机夷为平地,你把一群人告上法庭,但是,谁也不承认自己拆了你的房子。国土局、街道办、拆迁办、村委会、开发商、城管、警察、拆迁公司、某某项目指挥部这一长串让人头疼的名字,似乎谁都可以把你的房子推倒,但谁都可以不......


·新婚姻法婚前个人购房的归属有什么规定?
      婚姻的破裂双方为了避免损失更多的利益就会选择离婚,如今是法治社会,因此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一般在离婚的过程中,主要的问题集中在关于房产的分割以及房产的归属问题,房产有可能是也有可能是婚后购得,那新婚姻法婚前个人购房的归属有什么规定?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办法拥有另一......


·购房涉及到的价款很大,因此很多人都会小心翼翼,甚至还有人为避
      购房涉及到的价款很大,因此很多人都会小心翼翼,甚至还有人为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在购房之前会选择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把关。那一般购房时怎样聘请律师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购房过程中,由于消费者缺乏相关的房地产法律知识,购房者往往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着房地产买卖纠纷......


·广告宣传难兑现购房者该怎么办
      对于这种情况,律师的意见是:一、开发商有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欺骗或误导消费者之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和误导公众。从您来信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开发商在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及售楼人员在售楼时均承诺,您所购......


·医保是累计还是连续的缴费 怎么缴费
      一、医保是累计还是连续的缴费怎么缴费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实记载职工的缴费年限。其中,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职工缴费年限,原缴费年限予以保......


·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和高管要求是什么?
      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和高管要求是什么?目前金融市场上各种理财机构很多,包括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及信托公司等。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要经过证监会的批准才行,其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也需要通过证监会批准。那么,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和高管要求是什么?下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履约保证金怎么约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履约保证金怎么约定?房屋租赁要签合同,合同里一般会注明房屋租赁双方个人信息、租房期限、租金、押金、保证金等信息,很多人在约定好租房期限后,又因各种因素无法履约,会产生合同纠纷。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履约保证金怎么约定?在下文中......


·信用卡诈骗开庭前还清还要开庭吗
      信用卡已经是城市人离不开的一种东西了,由于信用卡是寅吃卯粮,所以总是存在一些信用卡恶意透支甚至盗刷的现象,严重的就够成立犯罪行为,是会被法院起诉的,那么,就有人会好奇信用卡诈骗开庭前还清还要开庭吗?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
    南京离婚律师常年代理各类婚姻、继承纠纷,专业提供婚姻纠纷处理、......


·石斌律师曾成功办理张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
      办案结果:张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石斌律师担任......


·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A律师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路××号××律师事务所,电话:××××××。申请事项:申请人系B诬告陷害案被告人B委托的辩护人,因对自诉人C提交的由××大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B诬告陷害信的笔迹鉴定有异议,现申请法庭重新鉴定......


·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企业或个人对环境造成污染,那么
      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企业或个人对环境造成污染,那么,将会受到相关部门的严厉处罚。对于企业造成的污染,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给予受害人一定的补偿。那么,环境污染事故赔偿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环境污染损害......


·船员如何追讨劳动报酬?
      由于船员职业的特殊性,实践中的很多船员都是作为外派船员被派遣到外籍船舶上工作,一个船员在派上船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众多的船员中介机构,外派船员有时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应当向谁要求支付工资,这就增加了船员索取劳动报酬的难度。在拖欠劳动报酬的......


·成都市国土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
      成都市国土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成都市国土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市征地拆迁档案管理,确保征地拆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支付孩子抚养费转账有哪些规定?
      夫妻双方在选择离婚后,婚姻关系破裂、共同财产分割,但父母与子女的亲情关系是无法分割的,父母双方对孩子都有最起码的抚养义务,在具体实际中,一般是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另一方则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那么,支付孩子抚养费转账有哪些规定呢?一、子女的抚......


·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作为客车公司与旅客之间签订的客运合同来看,在法律范围内,成立并且实际生效了之后,当然也是有可能出现一些意外,从而导致客运合同被解除。那么实践中,究竟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解除客......


·申请商标的行政复议是什么?
      申请商标的行政复议是什么?很多人根据法定程序递交了足够的材料和规范的商标申请书,但是商标行政部门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受理了该商标申请,如果您对于商标行政部门作出的不予受理的决定表示不服,就可以提起商标行政复议。那么,商标的行政复议是什么?一、......


·如何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如何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1、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及其家属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生命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这个规定与我国诉讼法规定的医疗事故......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该怎么才能拿回钱?,我有一个朋友欠我钱
·借款要不回来
·请各位律师帮帮忙
·第九根肋骨骨折能评残吗
·我不久前在某网贷平台注册了一个账号,但是并没有用过,随后我的几天时间,我该怎么维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起诉离婚只写起诉状行不行,必须请律师吗?
·取保候审金去哪儿要回,已经三了也没去问过,需要什么手
·右手食指少一关节是几级伤残老板应给多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