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延期交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首页>>法律知识

    延期交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延期交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应当自约定的交房之日起三年内向开发商索赔延期交房的损失。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开发商主张上述权利,则新的诉讼时效就自主张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年。二、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应该如何维权1、注意不可抗力非全免责;延期交房非开发商的原因,但并不必然免除赔偿责任,开发商对延期交房的解释多种多样,如恶劣天气、小区设计变更等,从而以非开发商原因为由而拒绝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但非开发商原因并不等同于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没有特别约定的
  情况下,只有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开发商才能免除延期交房的赔偿责任。而要主张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开发商应当提供相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该情况
  符合法律认可的条件。否则,开发商不能轻易免除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2、保留相关证据材料;购房者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在发生延期交房的纠纷时,购房者一方面应当搜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应当保留关于延期交房造成的额外损失的证据。这样掌握好证据的话,不论在与开发商协商过程中还是在提起诉讼时,都能够明确其违约事实,既可以按照合同条款主张约定的违约金,在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购房者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从而以事实为依据充分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开发商延期交房时,购房者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三年,如果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并不是说购房者不能提起诉讼,只是说法院不再对购房者的权利进行保护而已。要是你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一、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交管部门出台标准,以下8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


·在商品房预售中,很多因素难以考虑到,因而导致开发商延迟交房也
      在商品房预售中,很多因素难以考虑到,因而导致开发商延迟交房也时有发生。开发商延迟交房是相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交房日期而言,如果开发商延迟交房,会给买受人带来一定的损失,那么延迟交付房屋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另一方面,如果延迟交房属于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之一,那么具体来说延迟交房如何解除合同?......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是可以租赁给他人,出于交易的安全,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是可以租赁给他人,出于交易的安全,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我国规定了一些不能进行租赁的房屋。那到底哪些房屋不能租赁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哪些房屋不能租赁每一所出租的房屋都有各自的背景和条件,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


·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被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申请事项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所有的???????予以查封。保全数额???????元事实与理由???????。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遂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所有的车辆予以查封。为维护自身......


·交会员费算非法集资么?
      随着媒体对多起非法集资案件的报道,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概念和危害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也能够在工作和生活实际中保持较高的警惕性,那么,对于有些餐饮、健身或休闲类的服务机构,实行会员制管理并向会员收取会费,这种交会员费算非法集资么?一、非法集资的特点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


·故意杀人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定义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二、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二)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


·家庭中被家暴了怎么办?
      家庭中被家暴了怎么办?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我们在家庭生活中,被家暴了怎么办呢?我们需要需找法律的力量,保护自己的权益。家庭暴力不仅仅是家庭矛盾,更不仅仅是家务事,而更是一种违......


·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我国存在着许多各种各样的工程,不管是哪一种工程,它的质量都是有着相关的要求。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围墙工程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工程,那么,围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相关内容
·无锡离婚律师
    无锡离婚律师提供无锡婚姻法咨询、婚前婚后协议拟定、协议离婚、......


·南通市看守所律师会见规定
      南通市看守所律师会见规定:..条为依法维护在押犯......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继承父母遗产的分配比例规定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应注意哪些问题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应注意哪些问题国际贸易合同在国内又被称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就商品买卖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书面合同的作用一般可归纳为以下3点:1、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2、作为履行合......


·要求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
      1、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实行婚姻财产分割制度,即夫妻双方约定在婚姻关系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夫妻双方实行的共同财产制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度,那么承担家事比较多的一方一样无法向另一方申请离婚经济......


·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引。第二条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代理离婚案件,应遵循本指引。第三条律师代理离婚案件......


·哪些情形不适用数罪并罚?
      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有如下情况:l.按犯罪构成理论,缺乏构成数罪要件和构成数罪要件不完备的,如继续犯、结果加重犯、转化犯、竞合犯一般不适用数罪并罚。 (1)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行为人的某种犯罪行为达到既遂状态后,在一定时间内,其犯罪行为处......


·很多外地人到北京打工,在基本的吃穿住行中,住一直是非京籍人员
      很多外地人到北京打工,在基本的吃穿住行中,住一直是非京籍人员的头疼之处。很多务工人员都会因为资金缺乏都会选择租房。但是对于那些手头少有足够买一间小房子的人来说,他们住在北京不买房子选择租房划不划算呢?一起来看看北京房价的相关报道。一、住在北......


·合同违约方能否主张解除合同
      合同违约方能否主张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一方有违约行为,那么另一方是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的。但是如果是违约行为的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这个要求是否可以成立?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讲解合同违约方能否主张解除合同?详情请阅读......


·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怎样的你知道实践中的哪些行为是构成了非法行医罪的吗?而我国对非法行医罪的处罚又是怎样的呢?非法行医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容易耽误患者的治疗时间,严重的甚至还会造成患者的死亡。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非法行医罪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关于婚姻的问题,结婚一年之后女方想离婚
·请问儿子死亡赔偿款前妻和前妻抚养的女儿一家要独吞怎么办
·一二审败诉不服,己到省高院申请再审。申请材料于4月20号交省
·遇到一个网络诈骗的人,骗了几千块能不能成立诈骗
·别人欠我钱不还
·我是安徽铜陵人,自己家亲戚在宁德柘荣县犯了入室盗窃案件,在柘
·定金,关于定金问题是不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是不是1:2的赔偿?
·能否生育二胎,我再婚,我再婚,孩子归丈夫,现在丈夫和他前妻只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