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离婚后如何付抚养费呢?

首页>>法律知识

    我们知道离婚不仅仅涉及到解除夫妻之间人身关系,还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费用的支付。以及探望权等等问题,那么离婚后如何付抚养费呢?抚养费应当怎么计算呢,对于成年子女是否还需支付抚养费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无论父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子女都不可能在离婚后仍由双方共同抚养,只能选择其中一方直接抚养,一方间接抚养。所谓“间接抚养”即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那么,离婚后如何付抚养费关于抚养费支付的数额应如何确定,是本篇所要探讨的问题。
  一、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我国《婚姻法》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在父母离婚后,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未成年子女。因此,在离婚诉讼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时,法官一般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同时还会参照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避免在父母离婚以后子女的生活质量明显下降。2、尊重父母共同意愿并法院适当调整原则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离婚后如何付抚养费呢,父母经平等协商,可就抚养费的多少、支付期限、支付方式、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等协商达成协议,如果该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法院一般应予准许。但由于抚养费协议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在父母达成一致协议的基础上,法院仍具有审核的义务,如果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数额明显过低,子女的基本生活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或协议有其他不利于子女的,法院一般不予准许。
  二、小孩抚养费数额的具体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中明确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两种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分“有固定收入的”和“无固定收入的”两种情况。然而,上述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应受“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的制约,因为未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所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只要满足子女的实际需要即可,如果支付能力有余,可以适当提高抚养标准,这也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但是,所提高的标准不应没有限度。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收入畸高,另一方在抚养子女时便会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计算方法,按照对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计算抚养费,这样一来抚养费的计算数额可能达到月几十万、上百万元,远远超出子女生活的实际需要。法院在审理抚养费案件时,对上述情况一般不会支持,因为它偏离了抚养费的立法理念。本文我们知道了关于离婚涉及到的抚养费的相关问题,我们知道离婚子女抚养应遵循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对于抚养费用理应支付到18周岁,抚养费用的多少由夫妻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以上就为您讲解了离婚后如何付抚养费的问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申请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离婚一般是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大多数都是被受理了的,但也有个别不予受理的情况。那现实中出现的申请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来告诉你答案。一、申请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


·全款公证买房有什么风险?
      1.全款公证买房,是指卖方与买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卖方与买方或者第三方办理售房委托公证,委托买受人或第三人办理房屋买卖手续。2.买房人通过委托公证以取得管理房屋,办理房屋过户的权限,以保证资金按约定支付后,其能支配房屋并且将房屋过户至他人名下。3.......


·近亲结婚会怎么样,哪些范围内的近亲不能结婚
      近亲结婚会怎么样?近亲结婚不仅使后代中隐性遗传病的发生率提高,而且使多基因遗传病及先天畸形发生率增高。一般来说,血缘关系越近,遗传病发病率越高,血缘远的患遗传病的可能性就越小。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近亲结婚会怎么样?1、近亲结婚会大幅度提高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有资料表明,近亲结婚子代患隐性遗......


·离婚了,能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
      1、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


·什么时候需要做“亲子鉴定”?
      确认或否认存在亲子关系都可能需要进行亲子鉴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作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作亲子鉴定的,人......


·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调整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的业务提成?
      1、劳动合同条款分为法定必备条款和约定必备条款。劳动报酬就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业务提成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业务提成比例。若用人单位提高提成比例,劳动者又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视为劳动者对此予以默认;若......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的......


·小时工要签合同吗,小时工是否签劳动合同?
      小时工,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钟点工,常被雇做一些打扫卫生、接送孩子等事情。这是一个时髦的工种,它既方便了工作太忙的雇佣者,也让有时间富裕的那部分人有了创收的途径。那么,您是否了解在合同法中关于小时工的一些规定呢?小时工需要签订合同吗?在签订合同时......


·新修正的刑法暴力犯罪给减刑吗?
      新修正的刑法暴力犯罪包括八种,而减刑是一种刑事司法活动,适用减刑只需要满足条件即可,与是否暴力犯罪没有关系。新修正的刑法暴力犯罪给减刑吗?的我们将在下面为您介绍。一、什么是暴力犯罪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相关内容
·南京项目律师
    南京项目律师为公司工程规划等项目担任项目法律顾问并审核项目合......


·官告民的二审代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
      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山东梨城律师事......


·企业逃税会对法人判刑吗
      我们知道,每个企业都是有自己的法人代表的,这个法人代表其实也就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通常一家企业只有一个法人。而很多时候法人需要对企业的一些行为承担责任,那么实践中要是企业逃税的话,此时要对法人判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现汇)外贸合同书(二)
      合同    公司____(以下简称卖方)与公司____(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款中所确定的清单No1。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是怎样的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就叫做案由。不同的诉讼中,法律规定的案由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为您带来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统......


·股份制企业合并的法律规定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所规定的程序,通过订立协议的形式而归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因合并而设立的公司,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合并一般应遵......


·申请工伤鉴定的手续
      发生劳动工伤以后,当事人就会为工伤赔偿问题进行忙碌,其中工伤鉴定是必不可少的。工伤鉴定的手续及程序如何呢?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


·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规定的罚款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作为以“保......


·房地产开发商的协助办证义务
      房地产开发商的协助办证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


·结婚不到三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当今社会,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婚姻的观念也越来越开放。生活中,各地的离婚率高居不下,对于有的年轻人来说,可能结婚时间还相当短,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夫妻双方在进行离婚的时候,不论是哪种原因都会牵扯到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结婚不......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有一套40几平米的房子
·妻子有病,不能外去工作,小孩以成,丈夫提出感情破裂离婚,法律会怎么判怎么判?
·退婚礼金到底怎么算,跟男方订婚相处些时间觉得男方不合适女方想退婚男方就狮子大开口
·这种情况发生了劳动纠纷可不可以向物美方面要求解决?
·新车一个多月停在停车位被别人倒车撞到后面,对方全责,怎么起诉
·我有什么方式做能让房子归我
·公司拖欠工资,我是一个11年在平顶山一所普通大专毕业的新乡女孩姓张毕业后直接留在
·最高派出所可以罚多少钱(是治安处罚)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