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首页>>法律知识

    在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中,犯罪主体一般有特殊主体和一般主体两种。而我国法律对这两种主体的定罪量刑也是有区别的,在判罪量刑的过程中明确犯罪主体的身份是属于一般主体还是特殊主体是很重要的一项程序,那么对于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一、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错误的。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犯罪特殊主体,是指具有一般犯罪主体所要求的成立条件外,还必须具有某些犯罪所要求的特定身份作为其构成要件的自然人主体。是“一般主体"的对称。
  二、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对定罪量刑的意义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对正确定罪量刑具有重要的意义:(一)犯罪主体特殊身份对定罪的意义影响行为的定罪是犯罪主体特殊身份的首要功能。首先,特殊主体身份的具备与否,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之一。刑法规定某些犯罪的成立必须以主体具备特殊身份为要件,就是要通过对犯罪主体特殊身份的要求和限定,来限制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以准确有效地打击那些达到犯罪程度的严重危害行为及行为人。其次,主体特殊身份具备与否,也是某些犯罪案件中区分和认定此罪与彼罪的一个重要标准。例如,同是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具有邮政工作人员身份并利用其职务便利实施者构成刑法典第253条规定的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一般公民则构成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罪;同是窃取或者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且利用其从事公务的便利实施者构成贪污罪,无此等身份的人则一般只能构成盗窃罪或诈骗罪,这类规定主要是通过对犯罪主体特殊身份的要求与否,来作为区分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的犯罪之间的界限。最后,有特殊身份者的特殊身份影响无特殊身份者的定罪,这主要指无特定身份者与有特定身份者共同实施要求特殊主体之罪的情况。例如,一般公民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一起构成应由特殊主体才能单独构成的贪污罪的实行犯。(二)犯罪主体特殊身份对量刑的意义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对量刑也有一定的影响,这主要表现在:⑴在我国刑法中,对行为类似的特殊主体的犯罪一般都较一般主体的犯罪规定的刑罚相对重一些。例如,包含窃取、骗取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的刑罚,重于一般主体的盗窃罪、诈骗罪的刑罚;军人战时造谣惑众罪的刑罚,重于非军人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的刑罚。这些要求特殊主体的犯罪之所以较一般主体的犯罪的刑罚重,当然不仅仅是基于主体特殊身份,但主体的特殊身份无疑是影响行为社会危害程度并进而影响其刑罚轻重的重要原因之一。⑵在我国刑法总则规范中,设有一些因犯罪主体的身份而影响刑罚轻重的规定。因主体身份影响刑罚从严的,例如,按照刑法典第65条关于普通累犯以及第66条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的规定,犯罪分子如果过去因犯罪被处以刑罚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即具有法定的累犯身份的,对其新的犯罪就要从重处罚,而且按照刑法典第74条,对构成累犯者不得适用缓刑;因主体身份影响刑罚从宽的,例如,现行刑法典第49条关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最后,在我国刑法分则规范中,规定对某些犯罪若行为人具有特殊身份就要从重处罚。例如,刑法典第243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从重处罚。此外,实践中时常还会遇到一些法无明文规定的犯罪人具有一定特殊身份的情况,如行为人具有领导干部身份、领导干部亲属身份、执法人员身份、家庭成员身份或者有先行的违法犯罪前科劣迹身份等。犯罪人的这些特殊身份是否应影响其刑罚的轻重?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经验认为,对这些特殊身份既不能因法无明文规定就一概不予考虑,也不能不加分析地一概予以从重或从轻量刑,而应当科学地考察不同的特殊身份对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程度大小有无影响,并据此来承认和体现行为人特定身份对量刑的意义,以使刑罚的轻重真正与从主体角度体现出来的责任程度相适应。在司法规定和司法实践过程中,判断犯罪主体是属于特殊主体还是一般主体很重要。而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主体不属于特殊主体,只是一般主体,其定罪量刑也相较于特殊主体有区别。如果您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寻求律师帮助,也可以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强奸罪要对受害人赔偿损失吗?
      如果不幸遭遇强奸,女性的身心健康会受到极坏的影响,大多数情况下,受害人都会要求犯罪分子赔偿损失,来弥补身心收到的伤害。很多人就问我们,强奸罪要不要赔偿给受害人了?这个问题,我们在文中做了解答,请阅读下文。一、强奸罪要赔偿给受害人吗由于强奸罪会对受害女性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坏的影响,因此,强奸罪的犯罪分......


·抢劫罪加重法定刑是什么
      在抢劫犯罪当中,如果行为人具有加重情节的话,那自然肯定是要依法对罪犯从重做出处罚。一般情况下,犯抢劫罪的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量刑处罚,那法律中对抢劫罪加重法定刑是如何规定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一、什么是抢劫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


·刑事申诉期限是多长,要多长时间
      刑事申诉期限是多长,要多长时间常见的刑事申诉是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等提出的。而此时,当事人必须要注意法律规定的申诉期限,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诉,否则的话是不会受理的。那到底刑事申诉期限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刑事申诉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


·如何判断贪污罪的既遂?贪污罪的未遂如何判定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关于贪污罪问题,贪污罪分为既遂和未遂两种情况,其中该如何判断贪污罪的既遂?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判断贪污罪的既遂......


·串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
      一、串标罪的量刑是怎样的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


·解除劳动关系违法无效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便不能随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目前有许多劳动关系纠纷都是由于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引起的,我们今天就与您一起来了解一......


·医疗损害责任和医疗事故责任一样吗
      医疗损害责任和医疗事故责任一样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经常听闻医疗纠结的事件。我们知道,如果因为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过失导致了患者的身体与心理受到侵害,那么,医院和医务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那在医疗纠纷中,医疗损害责任和医疗事故责任一样吗?我......


·起诉离婚需要去哪里办理
      婚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的话,其实我们应该选择离婚继续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这也是我们追求爱情的自由,现代人还有很多都被封建的思想束缚。虽说离婚并不是什么好事,但我们也不应该把离婚看成什么坏事,如果在生活中想要起诉离婚的话,起诉离婚需要去哪里......


·土地承包合同性质
      土地承包合同性质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按照不同的性质可以区分为不同类型:(一)按照承包方的主体资格的不同,可以区分为发包方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订立的承包合同和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人员订立的承包合同两种。这种区分的意义在于:1、两者所能承......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挪用公款罪律师
    南京挪用公款罪律师解读挪用公款罪的成立条件、立案标准、最新量......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从轻辩护贩毒案件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查阅了相关案卷并......


·矿渣微粉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矿渣微粉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合同书卖方:(以下简称供方)买方:(以下简称需方)合同编号:本合同由供、需双方年月日于市签订,供方愿以下列单价(见合同条款详细单价)向需方提供矿渣微粉的供货服务,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文:1、本......


·劳务派遣纠纷当事人的诉讼资格如何认定?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双方,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但在实务中,用人单位的实际形式多种多样,且在经营过程中,用人单位形式、状态也可能会产生变化。2、......


·《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为了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在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以及各种权利,更有农村土地承包法保护其合法权益,那么农村土地......


·离婚时股票期权如何分割?
      1、股票期权制度,是企业向其员工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激励的一种报酬制度。股票期权,指某公司授予一定对象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权利。实际上,股票期权就是一份允许被授予人购买公司股票的法律合同,其中购买股票价格、行使期......


·关于协议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上诉答辩书抚养权二审结果会怎样?
      抚养权的判决,是以为未成年的健康成长为主,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离异后的自身情况以及生活条件,来对孩子的抚育权进行最终判决的。如果对于法院有关抚养权的判决,上诉答辩书抚养权二审结果会怎样呢??接下来,我们带您详细了解有关抚养权的知识。上诉答辩书......


·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指标是什么?
      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指标是什么?一、公司债券的违约风险高低的指标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


·违章建筑享有什么权利?
      违章建筑虽然违法,但是违章建筑的建造者对违章建筑仍享有一定的权利。   1、有权处分建筑材料。虽然建造人对该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亦不享有处分权,但违章建筑物建造人对违章建筑物的构筑材料享有所有权,对构筑材料当然享有处分权。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问一下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合同和没有到期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我没有办结婚生了一个小孩都14岁了,就是小孩的爸爸这几都没有管过小孩现在需要办什
·你好我想咨询离婚,在乡下有两个小孩男孩,女方出轨,在家里不安
·想做上门代书遗嘱且律师见证,有做这方面业务的,请联系我
·离婚案,一直没收到开庭通知
·我在某公司上班,06日到128号,共计1个零半个月,我因为个人原因不想干了,已经交了离职
·我老公是湖北松滋八宝镇的人,我是广东阳春市的人,他不同意离婚
·债务追讨,我公司的法人失踪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