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校车出车祸谁应该承担责任?
首页
>>
法律知识
校车出车祸谁应该承担责任?校车作为孩子上下学时的庇佑伞,理应保障孩子们的安全。但近些年校车车祸事件频发,不少年幼的孩子就这样在车祸中去往了天堂。家长们悲痛万分,但到底校车出车祸2017谁应该承担责任?现在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责任认定,帮助家长们理清职责。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所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十八条规定,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五条规定,学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除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对政府举办的学校的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责令暂停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
第五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致使本行政区域发生校车安全重大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规定,发生校车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以下两种情况下,幼儿园是不承担责任或者只承担补充责任。
1、如果“校车”不是幼儿园或学校提供,而是由几个家长合租一辆车接送孩子,这种情况下,如果孩子遭受人身损害,幼儿园和学校不承担责任,应当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校车虽是学校或者幼儿园提供,但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系由第三人侵权所致,第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这个责任是划归到教育机构及驾驶者身上,而一旦发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没有依法管理,从而造成重大伤害的,对相关领导人与责任人员也要予以处分。但各位家长也要分清校车的雇佣者,如果是家长方,则与校方并无关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交强险过期一天有什么影响
交强险过期一天有什么影响一、交强险过期一天有什么影响强制险过期一天没有关系,尽快找保险公司购买就可以了,不影响的。但是如果交强险过期仍然驾驶机动车上路被交警查到的,可以做如下处理:1、处交强险保费2倍罚款;2、记1分;3、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即购买好交强险。因此,在交强险过期之后,最好还是尽快购买,毕......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为什么不按个人实际收入?
城市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通部门明确责任方后就涉及赔偿问题了。目前我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依据是居民人均收入,那么有人问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为什么不按个人实际收入?下文我们就这个问题给您做一个讲解。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为什么不按个人实际收入?如果交通事故令受害人死亡,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按照受诉......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作假吗?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这和人们没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原因密不可分,既然交通事故的产生是有原因的,自然会产生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那么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可以作假吗?我们将给您来一起普及一下相关知识。一、交通责任事故书的性质(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来看是一种证据,且与物证、书证、勘验笔录等不同,他是一种具......
·
临牌商业车险即时生效吗
临牌商业车险即时生效吗?一、临牌商业车险即时生效吗?自从2009年开始,车辆交强险就已经由传统的“零时生效”改成了“即时生效”。而商业险与交强险不同,它不是即时生效的。按照商业车险的相关规定,商业车险在投保后的次日凌晨才能生效。所以车主们在无保险的空挡阶段尽量不要上路行驶,否则,一旦发生风险也只能享受......
·
汽车司法鉴定要多少钱,程序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通常汽车在发生事故受到损害的时候,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司法鉴定,确定实际的损害程度,然后才能据此要求进行赔偿。不过需要注意,进行汽车司法鉴定的,也是要收费的。那么汽车司法鉴定要多少钱......
·
股权转让协议书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书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的八大事项一、签订合同的主体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处理有黑幕吗?
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时存在交通事故处理低效、被人讹诈、保险公司不进行合理赔偿等问题,而有时由于留存的照片、录音、影像作为有利证据,也能使自己合法利益得到保障,那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处理有黑慕吗?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处......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重视,他们往往存在这样的误区,即只需取得房产所有权就万事俱备了。但是,我们告诉您而这是不同的概念。若对此不加以重视可能会存在隐患。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接......
·
一般离婚财产证明怎么办?
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婚姻也不例外解决婚姻问题需要依据婚姻法来解决,婚姻自由以后,离婚率也跟着增高,当然在离婚的时候也避免不了财产的分割,离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的分割成了主要的问题,那离婚财产证明怎么办?下面就详细介绍。......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相关内容
·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已经改名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南京市玄武区看......
·
长沙胥律师团队成功辩护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罪
2014年,嫌疑人祝某因涉嫌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罪经公安......
·
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外资企业适用的
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外资企业适用的法律有专门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和我国境内的企业在诸多方面的要求都不一样。而且现在我国境内也有很多优秀的外资企业的发展规模比较好,甚至有一部分的外资企业在我国多数的省市设立的都有分公司。......
·
盗窃罪量刑情节有哪些?盗窃罪的量刑幅度
涉嫌盗窃罪,肯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在对犯罪嫌疑人量刑的时候,不同的量刑情节,判处的刑罚是不一样的。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盗窃罪量刑情节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盗窃罪量刑情节有哪些?1、法定情节:第一,从......
·
什么事再审申请的新证据?
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
·
怎么写债权转让协议
怎么写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范文甲方(债权出让方):乙方(债权受让方):丙方(债务人):丁方(债务担保人):本协议各方为达到转让债权之目的,经友好协商,达成约定如下:第一条债权转让内容1.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对丙方的......
·
劳动逆向派遣争议仲裁案例
劳动逆向派遣争议仲裁案例劳动逆向派遣是企业为了逃避对员工应负的法律责任而选择的一种用工方式。员工在企业工作,企业应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让员工正常享受应得的权利。但企业却利用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规避了应承担的义务,使员工的利益受损。在法律上这......
·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申请补助吗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申请补助吗一、什么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对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样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
·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况如何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劳动者不懂得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者说用工单位迟迟不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至于在发生劳动纠纷之后难以维权。这种状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接下来来给您支招,请随来了解一下如果遇见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人才派遣工作待遇有哪些
人才派遣工作待遇有哪些规定当今时代各大单位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是非常明显的。在生产和生活当中,一个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之间会存在着种种千丝万缕的联系,国家也是如此,进行工作的时候,有可能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调动或者派遣。被调动和派遣过去的人员,......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洋浦经济开发区看守所的对外办公电话号码是多少?具体地址在哪?
·
您好,我姓陈。我有一个女性朋李氏,自从跟她的前男友分手后,她
·
您好,我在2015年买入的ST天业。2019年12月份吧,才
·
外地的仲裁申请执行,要如何办理
·
我父亲目前在监狱服刑我父母10年前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有备案
·
你好,工伤一级,有工伤保险能一次性了断吗?
·
我请工人去做事,结果因对方操作不当,造成工人双腿被炸断,请问我有什么责任
·
你好我分期付款刚买的新车还是临时牌,被别人撞翻了挺严重的,我能要求对方给我换新车吗?如果不能我也不打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