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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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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上并不存在假
离婚
的情况,只要夫妻按照规定办理了
离婚
手续的,即使当事人本意并不是要真正的
离婚
,但从法律层面上来看也是真
离婚
。那实践中要是夫妻假
离婚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夫妻假
离婚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假
离婚
,通常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本来没有
离婚
的意愿,因为双方同谋或者一方受另一方的欺诈而违背真实意愿而作出的
离婚
的表示。
离婚
本来是很严肃的事情,因而法律规定
离婚
应当遵循当事人意愿,并要办理合法的手续,但一旦办理了
离婚
手续,领取了
离婚
证,
离婚
的事实就成立,同时也就等于宣告了原来的婚姻关系归于消灭,这个时候,双方当中任何一方都可以再次结婚,再婚就具有了法律效力,这个就受法律的保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0条的规定,虚假
离婚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
离婚
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
离婚
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
离婚
发生法律效力。二、法院如何处理假
离婚
案件所谓的“假
离婚
”就是,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
离婚
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但双方
离婚
后,一方反悔不再办理复婚手续,从而就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发生纠纷的情况。假
离婚
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为了子女上学、落户;有的是为了逃避计划生育政策;有的是为了逃避赡养老人;还有的是为了在单位分房子;也有的是为了办理出国手续更加方便。也有的本身就是一方为了达到和对方
离婚
的目的,而编造了种种
离婚
的理由诱使对方“上钩”,在对方上钩后,又拒绝办理复婚手续,致使对方在感情上受到伤害,或在财产分割上受到损害。对于协议
离婚
的,只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登记,但是只要在
离婚
登记的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没有过错的,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撤销登记的。那些情况属于婚姻登记机关的过错呢?比如:办理
离婚
登记的一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离婚
的一方当事人没有亲自去办理
离婚
手续;双方没有达成
离婚
协议的。对于调解
离婚
的,只有调解程序违法的才可以申请法院重审。那些情况属于调解程序违法呢?比如:一方当事人未在调解书上签字的。只有通过
再审
程序撤销
离婚
的调解书,才可能是假结婚归于无效。对于法院判决
离婚
的,也应当通过
再审
程序,撤销
离婚
判决。假
离婚
的撤销,要的条件非常严格,并不是所有的当事人认为是假
离婚
的案件都能予以撤销,这要看当初
离婚
的程序是非违法。因此我们规劝那些准备假
离婚
的人,不要因为一时之利毁了自己的终身幸福。很多夫妻假
离婚
其实都是为了办理其他的一些事情,常见的就是为了能够在政策下购买
房产
,但其实这样的行为是很危险的。虽然夫妻本是没有
离婚
的意思,但实际只要办理了
离婚
手续,那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也就算解除了,日后再想要成为合法夫妻的,就需要办理复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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