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企业融资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首页
>>
法律知识
企业融资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对于企业而言,融资成本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能够以较低成本拿到生产发展所需资金是不错的,这就需要企业会核算贷款利息。那么企业融资贷款利息如何计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学习下相关知识吧。
一、企业融资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1、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2、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
二、企业融资贷款的种类有哪些?
企业贷款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种借款方式。企业的贷款主要是用来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等大额长期投资。目前企业贷款可分为: 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
股票
质押贷款、外汇质押贷款、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黄金质押贷款、银团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买方或协议付息
票据
贴现、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三、企业融资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
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6、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7、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
8、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9、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10、在申请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由此可见,企业计算贷款利息的方法有多种,其中比较简单的就是融资金额乘以贷款利率,如果是提供抵押物的,在核算真实融资成本的时候,还要算上一笔隐形成本。企业融资贷款的利率还结合当年银行基准利率,在这个基础上会有一定上浮空间。目前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的真实利率应该是在10%以上,对于它们而言,如何降低成本是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生命造成威胁怎么办?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生命造成威胁怎么办?一、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应该怎么办?债务人有清偿债务的义务,但债权人因为债务而采取过激方式,如采取恐吓、暴力等手段讨债,威胁到债务人的生命安全,影响到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时,债务人可以采取报警等方式维护自身利益。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是什么?债务人,与“债权人”......
·
关于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的解读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票据关系是
关于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的解读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票据关系是很常见的。债权人,即是指持票人,是拥有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的,那么相应的票据债务人则享有抗辩权。抗辩权是相对于债权人的请求权而存在的,以此来对抗债权人所提出的请求。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行使呢?让我们根据票据法中的相关规定来解读一下......
·
竞业限制协议的条款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与掌握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进行竞业限制约定时,最好将协商好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签订一份竞业限制协议书。那么竞业限制协议应该载明哪些条款呢?现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竞业限制协议的条款有哪些竞业禁止是指法律规定有特定身份的人在工作期间或义务人基于其与用人单位达成的......
·
不安抗辩权借款合同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借款合同的行使条件是什么?我们在订立各种合同时,都会对合同的内容和违反条件仔细斟酌,以免损害自身权益。在维护合同订立双方的全权益上,我国法律特别规定了不安抗辩权,以免不可抗拒等因素对合同的正常履行造成影响。那么,不安抗辩权借款合同的行使条件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
·
企业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一、企业间借贷会有什么风险1、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以后转贷的,有可能触犯法律关于高额转贷的禁止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借款,本身就是为了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如果企业在获得借款以后,高额转贷牟利,扰乱金融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违背企业借贷的......
·
劳动者刚才进入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过了很
劳动者刚才进入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过了很长时间,用人单位需要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在生活中有一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出于金钱的诱惑或是出于人情不征或少征税款的现象是多有出现的,然而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那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对于处罚本罪......
·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怎样的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怎样的玩忽职守罪属于渎职犯罪当中的一种,法律中规定只能是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而从主观上来看,此时要求行为人是过失构成犯罪,如果是出于故意的话,则此时就不能认定构成玩忽职守罪了。但是在客观上面,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
·
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女儿抚养权?
在现代社会中,因为婚姻观念的逐渐变化,人们对于离婚等相关的事务都不在恐惧。与此同时,对于子女抚养权的争夺变得更加激烈。在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意外情况。因此,人们经常咨询: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女儿抚养权?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女儿......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
扬中市看守所
扬中市看守所地址位于江苏省扬中市新坝镇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北......
·
涉嫌诈骗罪被宣判无罪!
2021年11月30日,旬阳法院宣判姚x无罪!姚x涉嫌合......
·
经济补偿金应当以什么为计算基数?
正确确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一、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1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
·
在刑事侦查阶段,聘请律师有什么作用?
当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时候,表明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在看守所至少24小时了,他开始由一个完全独立主动、可以自由表达自己思想的人转变成一个思想和行为受到限制的人。由于他所处地位和环境特殊,开始感觉孤立无援,他非常渴望能够有一个值得信......
·
存单质押给个人的相关法律规定
存单质押给个人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对存单质押给个人的规定存单可以质押。存单持有人以伪造、变造的虚假存单质押的,质押合同无效。接受虚假存单质押的当事人如以该存单质押为由起诉金融机构,要求兑付存款优先......
·
私募基金管理人估值清算如何进行?
私募基金管理人估值清算如何进行?一、私募基金估值的原则是什么?基金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按如下原则进行估值: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
·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在签订、变更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和承租方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登记备案是为了有效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深圳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手续费又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深圳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一)出租方需提......
·
酒驾是一件特别可怕的事情,因为酒驾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同样的
酒驾是一件特别可怕的事情,因为酒驾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同样的,醉驾更加可怕,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比酒驾还要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想要知道根据法律的规定醉驾扣车什么条件可以取车?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
赠与合同订立的原则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订立的原则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知,订立合同时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那么这个原则是不是在所有的合同中都是适用的了,如果双方当事人要签订一个赠与合同,又应该遵循什么的原则了?我们在下文做了介绍,供您了解。合同订立原则,是由《......
·
主债与从债
根据两个债之间的关系,债可分为主债和从债。区分主债与从债的法律意义在于:从债对主债起着担保作用,从债的效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它随主债的存在而存在,随主债的终止而终止。...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非交所原始股上市交易的时间是?
·
孩子抚养费,我和我丈夫离婚不久
·
请问我这个利润有办法计,我06年应聘到济宁一家农药企业做副总当时签的协议是一个月
·
对方中介公司,随意在朋友圈,及业主群散步消息,诽谤及侵犯我的
·
有信用卡债务,现在催账,怎么
·
外地婚姻离婚事谊
·
您好,厂房需要哪些证件才能合法对外出租?
·
我有亲戚经他战友聚会介绍对象因为当时他都是二婚,本来也找好结果他战友另一个介绍说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