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夫妻离婚财产归孩子无法过户吗?

首页>>法律知识

    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也许只是一时冲动,也许是经过深思熟虑,但结果都是离婚,也许离婚的那一瞬间你会感觉很轻松,很自由了,但冷静下来还是有很多问题要处理和面对,特别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心里问题,财产问题,那么今天我们来了解下夫妻离婚财产归孩子无法过户吗?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分为约定财产的处理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一)约定财产的处理方法 “约定优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1、书面形式的约定财产分割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前项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好处是双方事先达成了协议,事后即使反悔,也必须按前述协议处理,因此,书面形式是最有效的约定形式。建议拟达成财产协议的夫妻或准夫妻能够尽量采取书面形式,草拟一份内容明确清晰、格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协议。为了使协议能够真正体现双方的协商意见,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帮助起草协议,并见证协议。 夫妻以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权利归属的方式,在中老年婚姻、再婚婚姻、夫妻双方财产差距较大的婚姻等可能发生财产争议的婚姻家庭中采用较多。2、口头形式的约定财产分割 不采用书面形式的约定,是否也可以呢?回答是肯定。如果事先有口头协议,只要在分割财产时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不予考虑。 但口头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一旦不认帐,就只能认定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二)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方法 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有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的处理原则: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有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决,同时,也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可以有所差别。 以夫妻共有财产的投资,在离婚时的处理方法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可能会进行一定的投资,例如购买国债或股票、发起成立公司、与他人合伙经营、购买房产进行出租出售等等。
  夫妻离婚财产归孩子无法过户吗?
  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双方按协议履行也不会出现问题。会出现问题的是:房产登记的是一方或夫妻双方的名字,一方未想好或出于希望尽快离婚的目的便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办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手续时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一方反悔,这种情况会导致夫妻离婚财产归孩子无法过户,只能起诉解决。司法实践中对此的处理的意见: 我国法律对此情况如何裁决没有规定,导致相同的情况可能判决结果会相反。一种观点认为:双方协商一致处分自己的财产,将房产赠与孩子,属于赠与行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方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行为。第二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是解决人身关系的协议,协议约定的关系不只是简单的《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关系,应首先受《婚姻法》的约束,然后再受《合同法》的约束。《婚姻法》规定离婚双方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有申请撤销《离婚协议》的权利,但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孩子带有道德义务性质,带有双方对自己的行为给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的补偿性质。法院最近几年的判例较倾向于第二种观点。 所以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过户给孩子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最好另行拟定房产赠与合同并进行公证,以防一方反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未成年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行为,但可以接受奖励、赠与、报酬。同时,未成年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房屋,那自然也可以作为房屋的权利人,在不动产权属证书即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有什么风险: 但是,同时因为孩子是未成年人,在其成年之前无法对房屋进行处分和管理,所以,一般情况下,这些民事行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进行。作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只能以孩子的名义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因此所得的收益属于孩子,并不属于父母。但所谓处分一般不包括对房子的所有权的出卖的,因为房屋办理过户必须得到房屋所有人的同意,而孩子作为未成年人,出卖房屋明显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行为。 所以,将房屋过户在孩子名下时,父母也应当谨慎行事,因为一旦房屋所有权归孩子所有,父母在处分房屋时会存在很大限制。我们知道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历来都是争议最多的问题之一,财产分割问题非常复杂,具体的情况要具体分析,所以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首先要区分好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只有共同财产才能被分割,对于夫妻离婚财产归孩子无法过户吗,这个问题我们也要结合实际的情况考虑,周全的处理财产和孩子的问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私生子的抚养费计算怎么进行
      私生子其实也就是非婚生子女,但即使是被认定为非婚生子女的,也是享有被抚养的权利的。因此,要是私生子的父母分手了,也是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那么此时私生子的抚养费计算怎么进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私生子的抚养费计算怎么进行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哪些程序?
      由于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因此夫妻要想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才行。其中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对应的离婚程序不一样。那到底起诉离婚需要哪些程序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起诉离婚需要哪些程序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起诉阶......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用出售款项全款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归谁?
      1.邓轩和王多芬于2011年3月5日登记结婚。邓轩婚前有一套位于北京朝阳区八里庄北里×××号的房产(以下简称八里庄北里×××号)。婚后,双方共同居住在该房屋内,且二人共同出资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装修费用为15万元。2012年,邓轩以68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进行出售,并利用售房款中的600万元全款另购位于西城区丽园×××......


·彩礼返还的范围是什么
      一、彩礼返还的范围是什么当符合条件时,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因此,我们在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


·离婚后夫妻双方还有抚养的义务吗?
      离婚后夫妻双方还有抚养的义务吗?男女结婚后,需要履行的权利和义务都会有所变化,你不再是单独一个人,夫妻双方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有对伴侣的也有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但是离婚后,情况也会发生变化,法规对此有相关的规定。那么,离婚后夫妻双方还有抚养的义务吗?在这里为您解答。一、离婚后夫妻双方还有抚养......


·担保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权利。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已于2000年12月4日由最高人......


·在生活中随处可见城市的建造者农民工。然而越来越多不和谐声音出
      在生活中随处可见城市的建造者农民工。然而越来越多不和谐声音出现,例如拖欠农民工工资、意外工伤,而发生工伤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等。面对这些劳动者应怎么办,下面就确认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这一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些地方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


·盗窃罪量刑情节有哪些?盗窃罪的量刑幅度
      涉嫌盗窃罪,肯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在对犯罪嫌疑人量刑的时候,不同的量刑情节,判处的刑罚是不一样的。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盗窃罪量刑情节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盗窃罪量刑情节有哪些?1、法定情节:第一,从......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南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办理涉及增值税发票犯罪案件:虚开......


·应对疫情期间的20个工资问题
      应对疫情期间的20个工资问题(你的疑问都有答案了,还......


·委托开发合同中研究开发人的权利
      委托开发技术项目合同中,研究开发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权按委托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接受委托人因委托开发技术项目所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技术使用费、科研补贴费等费用。  二、有权要求委托人提供在技术研究委托合同范围内补充必要的资料、数据等促......


·信用卡诈骗在户籍所在地可否立案,司法条例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在户籍所在地可否立案,司法条例是什么信用卡能够让我们透支使用,但是使用信用卡我们需要根据自身的收益能力来进行,因为一旦我们使用的信用卡超出了自己的还款能力,那么慢慢的就会演变成信用卡诈骗的问题,带来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当然也有人会......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一、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该如何写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该如何写当双方或三方互负债权债务时,只要彼此协商一致,那么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是可以通过签订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来进行抵消的。那么,你知道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该如何写吗?我们提供了一篇模板,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以下是债权债务抵消......


·什么是资源纠纷
      自然资源纠纷是指在自然资源权属不明确或者受到侵害以及遭到污染破坏的情况下,纠纷当事人在产权划分、责任归属、赔偿范围、方式、法律责任承担等方面发生的矛盾和冲突,不同产权主体之间关于资源所有、占有、使用和受益等权利的争执。表现为三种形式:......


·签了劳动合同有什么保障?
      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要在一个月内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非常重要,是证明劳动关系最有力的证据,用人单位不签署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那么劳动者签了劳动合同有什么保障?我们通过......


·夫妻之间签署借款协议,借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向另一方借取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存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前提下才有可能发生。否则,无论是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还是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取的是其个人财产,只要适用一般的借贷法律规范,即足够解决双方形成的借贷关系,该关系也不......


·工伤鉴定有没有时限?
      按照规定,职工申请认定工伤应当在一年之内。...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人在国外,被国内的法院拉黑名单了,还能回国吗
·我老公网*输了很多钱,他手机上也借了很多钱,小车也押了,还屡
·老公经常打我,打的浑身淤青,鼻血直流,一个月打两三次,我们有结婚证,但是被他全都
·陶律师,你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我们需要怎么去和对方交涉,还是
·现在该怎么办呢?恳请赐教!
·股权转让问题资,应变为内资企业
·伤情最低达到什么程度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律师你好,我是做吊车工的01826日发生工伤,21号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