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什么是生态环境损害?

首页>>法律知识

    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的退化。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本试点方案要求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1.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2.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

  

  3.发生其他严重影响生态环境事件的南京律师网

  

  (二)以下情形不适用本试点方案:

  

  1.涉及人身伤害、个人和集体财产损失要求赔偿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

  

  2.涉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举证
      原告主张被告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就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一)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或者具有其他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情形;(二)生态环境受到损害,以及所需修复费用、损害赔偿等具体数额;(三)被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与生态环境损害之间具有关联性。被告反驳原告......


·什么是生态环境损害?
      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的退化。(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本试点方案要求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1.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2.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


·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失赔偿范围
      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一)预防措施费用,即为减轻或者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生态恶化、自然资源减少所采取合理应急处置措施而发生的费用;(二)恢复费用,即采取或者将要采取措施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受损害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功能所需费用;(三)恢复期间损失,即受损害的海洋自然......


·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价值评估的情况
      虚拟治理成本是按照现行的治理技术和水平治理排放污染物所需要的支出,是基于源头治理提出的方法,与基于污染物排放到环境中计算受损环境恢复费用的环境恢复成本法有本质的不同。例如,污染物直接排放进入河流湖库、污染物排放量难以获取、直接采用受污染的河流湖库水量进行治理成本的计算,即为环境恢复成本法,这种情况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支出范围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主要用于该事件的生态环境修复,不可修复或无必要修复的,可统筹用于其他生态环境损害事件费用支出或其他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资金原则上应用于损害发生地。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磋商及修复过程中由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先行垫付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鉴定、评估、修复效果......


·国家赔偿复议书内容是什么?
      因为国家机关或者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损害了公民的人身、财产的利益,按照规定需要给受害人一定的赔偿,但是有时候各种原因,国家赔偿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个时候,赔偿请求人可以撰写和提交国家赔偿复议书,向有关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复议。一......


·16岁犯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刑法上,未成年人有分成了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同的年龄阶段,承担的刑事责任也不相同。那现实中要是16岁犯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16岁犯抢......


·无争议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每天都有大量的交通事故发生,而这其中并不是每一起事故都是会产生争议的,很多时候对于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能就无争议。那实践中,对待这种无争议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比较好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一、无争议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合同到期是如何处理的
      劳动合同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凭证,它不仅可以使我们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也能减少用人公司的后顾之忧。但此刻有人就问了,劳动合同如此重要,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合同到期。既然是问题,就一定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接下来,就来跟您聊聊相......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南京“老鼠仓”犯罪律师
    南京“老鼠仓”犯罪律师熟悉股票交易过程,熟悉“老鼠仓”的操作......


·承德律师寻衅滋事罪律师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北京市京德律师事......


·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分居的,在分居期间各自肯定都是有自己的生活,而在这段期间内也就会实际取得一些收入,甚至还会负有一些欠债。那对于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若属于的话,则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可以要求进行分割。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


·子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消失的。对子女抚养权,我国相关法律当中也是有具体的规定。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子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


·如何认定抗税罪,抗税罪该怎么认定
      提到抗税罪,可能您都会感到陌生,这主要就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这样的行为,在我国属于犯罪行为,那么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过在此之前还是要先对抗税罪作出认定。那么如何认定抗税罪?以下是......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有哪些
      为了全面建立防治违法婚姻的法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我国《婚姻法》建立了无效婚姻制度。确认婚姻无效,必须向法院提起确认婚姻无效之诉,但是必须满足法定条件才能申请,那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申请宣告婚......


·如何办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证
      如何办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证由于个人和企业是没有也不能够拥有土地的所有权的,因此个人和企业要是想要使用土地就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土地使用证。出于对土地整体规划的考虑,办理土地使用权是需要一定得手续和程序的,只有材料符合要求并且通过审批......


·买卖不破租赁的含义?
       一、我国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立法规定及司法解释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


·城镇户口的人能否继承农村房屋 农村房产如何继承
      上世纪80、90年代,许多人费尽心思想成为把自己的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了。因为农村土地有着自己的特性,因此当长辈去世后,拥有城镇户口的子女能否继承农村的房屋逐渐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那到底农村房产如何继承呢?请......


·信用卡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分别是什么
      法律中针对不同的罪名都是规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的,不过现实中有些罪名的量刑标准却是一样的,不过实际构成的犯罪却不同。很多人认为信用卡诈骗罪与盗窃罪是一样的量刑,那究竟这两个罪名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一、信用卡诈骗......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现在不知道应怎么起草或找谁起草这赠与书去公证
·你好!想问一下离婚需要哪些东西?
·离婚了让他还钱可以吗,我还想问一下我们没有共同财产一分也没有借条当初因为没想到离
·公司在公共办公区域安装录音设备,违法吗?
·小孩3岁一直有女方父母抚养,如离婚女方父母可以向男方索取这三年的
·由于疫情不能到北京,可以找人替代家长去看守所询问一下吗?
·请问交通事故开庭后宣判结果需要多久出来
·卖房要求解除合同,可我贷款已经审批下来了,能要求强制过户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