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对于诽谤这个词,相信大家并不感到陌生。一般指的是故意捏造、虚

首页>>法律知识

    对于诽谤这个词,相信您并不感到陌生。一般指的是故意捏造、虚构事实,并进行散布,以此来贬损他人人格,或者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果此行为达成一定的条件,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惩罚。诽谤可以是个人对个人,也可以是个人对公司等等,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个人诽谤公司怎么办?下文便是对这一内容的解答。
  一、个人诽谤公司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据此,公司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因侵权人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构成诽谤罪的,是会被处罚的。
  二、诽谤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二)主体要件
  1、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2、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发生个人诽谤公司的情况,公司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此过程中,一定要注重证据的收集,不然构不成诽谤的条件,即便法院立案了,也很难保证能够维护自身的权益。如果有其他不了解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解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军人离婚法律规定
      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一是完整准确地理解军人的离婚否决权。非军......


·分居两年怎么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夫妻要是想通过分居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的话,则就要知道分居两年怎么离婚,换言之也就是要了解分居在满足什么样的条件下,法院才会判决夫妻离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分居两年怎么离婚(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


·离婚公房的分割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      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笔者分析下来,以下九种情况,房产使......


·离婚协议抚养费自愿放弃可以吗?
      当夫妻之间选择离婚,双方一方不能履行抚养未成年孩子的义务之时,支付给孩子的费用就是抚养费,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议,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双方进行协商,抚养费应该包括子女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协商未果的时候将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那么在离婚协议抚养费自愿放弃可以吗?协议离婚可以自愿放弃抚养费......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生活过程中,如果男方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女方不想维系婚姻的时候可以提出离婚。这种情况下,离婚后子女基本归女方抚养,男方要每个月支付一笔抚养费。而有时候男方会以不支付抚养费为由拒绝离婚。那么,女方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一、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对股权如何申请查封和冻结保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对股权的查封和冻结的措施规定如下:51条:对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并要求有关企业直接向......


·借名购房的法律关系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之规定,及《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一般认为,不动产产......


·城市户口继承农村宅基地
      有许多农村村民的孩子成年后会选择将户口转到城镇,既方便了工作,也方便了孩子读书,但是随着他们也不再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那在农村户口的父母过世之后,城市户口继承农村宅基地可以吗?一、城市户口继承农村宅基地可以吗?答案肯定是不可以,宅基地......


·公司债券期限五年是怎么回事?
      公司债券期限五年是怎么回事?债券作为一种筹集资金的手段,经常被用在公司的启动和运营中。而作为投资人的我们,在进行对众多投资方式的选择过程中,对于公司债券也是情有独钟,但是否听说过公司债券期限五年的说法呢?对于债券期限的说法,就由我们进行一下......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南京市秦淮区律师
    南京秦淮区律师致力于为南京市秦淮区的个人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会见律师、申请取保候审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


·专利代理人应注意的期限
      初次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实习期满方可发给《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的期限——初次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实习期满一年,专利代理机构方可发给《专利代理人工作证》;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法定年龄——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遗弃有病的婴儿构成遗弃罪吗
      孕育孩子是非常神圣的过程,但是在孩子出生之后很多人就开始担忧了,孩子有先天性的一些问题,抚养起来会很困难,这时候有部分人会选择将婴儿进行非法遗弃,认为天生有问题的话是不适合来到世上的,对此很多人就想知道遗弃有病的婴儿能不能进行遗弃,那具体来......


·破产清算评估办法以及评估范围是什么?
      破产清算评估办法以及评估范围是什么?企业选择破产清算是为了自救,国家为了保护更广大人民的利益,以及稳定市场的经济秩序。对企业的财产评估进行法律上的规定,目的就是为了更快的查明该企业的财产详细,那么就会有人对法律规定的财产评估办法产生这样的疑......


·深圳市商标转让流程是什么?
      现在社会,每一个成功企业都有一个成功的标志,这个标志就是商标,商标可以使企业更加有辨识度,更加可以更快捷的流入市场,有时候,因为自身企业发展的原因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将商标进行转让,商标转让比较复杂,今天我们就以深圳市商标转让流程为例,为您讲......


·行政再审申请书格式
      申诉人:申诉人为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申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诉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与申诉人的关系。委托律师的,应......


·最新社会抚养费政策是怎样的?
      现如今,有许多感情不和离异的家庭,而这些离异家庭中,最大的受害者就是他们的孩子,所以许多没有抚养权的家长为了弥补自己心中的愧疚,选择支付抚养费给有抚养权的一方,所以,最新社会抚养费政策2017年的新规定,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


·汽车保险常见问题
      一、只要一出事故保险公司的免赔率就是20%吗?此概念是错误的!在机动车辆保险赔偿中,为了增强被保险人及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责任心,对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车辆实行绝对免赔比例,即免赔率,亦即被保险人自已承担责任的比例。我国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交......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多少年
      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人民安居乐业以及国家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我国刑法历来重视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做斗争,并且规定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那要是行为人犯此罪的话,一般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多少年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什么是聚众......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是你六年前办理传销案件的家属,想咨询你件事
·你好律师,了解婚姻问题
·受了工伤现在没办法到保险公司报账
·我在本地买了一台电动皮卡车,不到两个月时间车底部大梁全开焊了,是否可以要求换新车,是否能要求退款?
·哺乳期内被辞退,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和怎么维权
·我要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奥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经理张松林强*我妻子
·保险,您好我是私企,您好我是私企,我想给员工上国家规定的几项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