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铜仁市万山区征地补偿标准,补偿项目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铜仁市万山区征地补偿标准,补偿项目有哪些?现社会的经济发展,在高速的状态下同样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因为发展就需要用地,用地就要破坏原本土地使用者的权益,于是在经济发展和人民利益的问题下,就会出现不必要的问题,例如人民利益补偿不到位,造成人民和政府的矛盾,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所以国家就出台了一系列的征地补偿政策,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一些铜仁市万山区征地补偿资料,方便您理解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补偿标准是什么并且如何补偿?
  一、征地补偿是?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对于新的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列入概算。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二、铜仁市万山区征地补偿
  标准是?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三、铜仁市万山区征地补偿项目
  
  
  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通过上面的铜仁市万山区征地补偿知识相信您能够对这方面的知识能够有一定的理解,国家发布征地补偿政策就是为了解决人民利益和国家发展之间的矛盾,促使我国的经济发展在一个正确的道路上前进。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一些复杂的具体案例不得不我们去寻求专门的法律人士解决问题,所以在此我们建议您,在生活中遇到相关的问题,我们应该向专门的法律人士寻求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
      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人们因为劳动纠纷打官司的时候,如果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可以考虑申请法律援助。经批准通过的话,当事人可以得到免费的律师服务,这对于争取自身合法权益非常有帮助。很多情况下,人们是在外地工作,那么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一、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


·成都土地使用证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成都土地使用证新政策有哪些内容?成都的企业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应该及时办理好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依法对土地进行处分、抵押和转让。土地使用证就是使用土地的合法凭证,如果没有的话,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时候就无法完成过户。成都市在土地使用证方面有不少规定,那么成都土地使用证新政策有哪些内容?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


·简单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简单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制定本协议:一、协议内容甲方将位于村南的土地共计亩,地宽米,发包给乙方生产经营,用于发展农作物种植。承包期为三年,从年月日起至年......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计算如何规定的?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计算如何规定的?国家以转让或者租赁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招揽外商,是利用外资投资方式发展当地经济的重要举措。很多人不知道外商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具体法律有哪些规定。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计算如何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为您解答疑惑。一、外商投资企业用地有何限......


·法院拍卖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房子合法么?
      法院拍卖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房子合法么?由于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欠缺,在农村,人们总是以为,我在土地上建了房子,我把土地,买过来了,这土地就是我的,我可以对它做任何的事情,但是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对于农村来说,除了有特别规定的土地为国家所有的,土地都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和单位是不可能拥......


·书面赠与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书面赠与合同的效力有哪些?一、书面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仅赠与人一方负担合同义务。因此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是指赠与合同对赠与人的效力。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几项: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权利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是指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房地产管理制度。军队房地产是国家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有资产不可缺少的有机整体。军队房地产权属由国家依法授......


·刑事诉讼法高检规则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懂得的是,刑事诉讼法是一门十分复杂的法律,因为刑事诉讼法涉及到的不只是刑事方面的法律知识,还有诉讼程序等规定。在我们的刑事生活中,刑事诉讼法高检规则是您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那么,刑事诉讼法高检规则的内容是怎样的?接下来我......


·征地拆迁风险规避措施有哪些
      征地拆迁风险规避措施有哪些1、加强制度建设打好机制“补丁”征地拆迁风险防控基础是建立规章制度。针对征地拆迁现行政策法规明显滞后的现状,近年来,区征地办协助制定了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加强征地拆迁管理等系列切实有效的工作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征地程序......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肥西县看守所
    安徽省肥西县看守所位于合肥市肥西县合铜公里与206国道交口,是肥......


·宁波律师积极参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无论是律师工作会议,还是浙江省律师工作会议,都有......


·在什么情况下禁止结婚
      关于结婚,您都知道需要满足《民法典》中的条件才行,而这其中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禁止结婚的条件。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呢?对于准备结婚的的男女来讲,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还是很有必要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分析解答。一、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双方属......


·土地使用权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商住房是既有店面也有住房的一种房屋,目前我国存在大量的商住房。我们知道,开发商在建设房屋时应取得该处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永久的,它有一定的年限。那土地使用权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我们将在下文......


·交通事故交警调解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可以共同请求交通警察协助调解;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警察的交通事故认定没有异议并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购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购条件是什么?一、自住型商品房北京市住建委2013年10月22日发布,2013年北京将推出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2014年计划推出5万套左右。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


·怎么确定房产纠纷起诉法院
      怎么确定房产纠纷起诉法院一、怎么确定房产纠纷起诉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诉讼,在民事诉讼的案件管辖中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其特殊性表现为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即不允许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管辖。《民......


·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一、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


·特殊的商标侵权问题
      1,商标的反向假冒商标的反向假冒也称商标的反向仿冒,是指经营者合法取得他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未经商标注册权人同意,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后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向他人虚假地表示商品的真实来源......


·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终结破产清算程序一、终结破产清算程序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清算组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告......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前段时借了网贷后由于疫情导致生活困难导致逾期后来经过友好沟
·你好黄律师,我想请你做辩护律师
·商业征用山地,租用别人的山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房子,我买了一套商铺,有两个合同价格
·我是该与房东打还是直接与公司打?
·我父母今六十多,母亲眼镜不好,有二级残疾证,去腰受伤,也有残疾证,无经济来源。本村书记故意为难不
·请问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做,谢谢
·对方欠我钱,但是时间没有到,但是我现在出了问题,需要钱解决问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