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邻接权——表演者的权利、义务

首页>>法律知识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的规定,表演者应履行取得许可和支付报酬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表演者享有以下的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取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取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像制品,并获取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取报酬。

    前述第一—二项权利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第三—六项的权利保护期限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首次演出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表演者按第三—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应该归谁
      委托作品,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报酬,由作者按委托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创作的作品,如某酿造厂委托作者创造“酒歌”或者某人委托作者为自己创作回忆录,通过这种形式产生的作品,属委托作品。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权利解读——传播权
      传播权指著作权人享有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权利。传播权包括表演权、播放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内容。播放权主要指著作权人享有将其作品在电台广播、电视台播放、互联网传播和通过放映机、扩音器等设备播放的权利。著作权法第10条(十)规定了放映权,(十一)规定了广播权。著作权法第10条(十二)规定了互联网络传播......


·如何行使邻接权
      著作权法第28条原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取得他人的著作权使用权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现修改为:“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


·谁来为背景音乐“买单”
      香港的娱乐业很发达,有着一大批多产的词曲作者,新歌新人层出不穷。许多内地歌迷耳熟能详的流行歌曲都是由香港音乐人创作演唱并传入内地的。与其发达的娱乐业相适应,香港有着一套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包括音乐版权在内的各种知识产权在这里得到充分的保护。让我们来看一看香港的音乐版权保护、管理和收费制度。音......


·邻接权的法律定义
      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是指......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坚持的基本原则
      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质量第一原则;二是坚持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原则;三是慎用合同无效原则;四是坚持保护利益相关人员原则。1、坚持质量第一原则。“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设工程案件的审判应当始终坚持将建设工程质量的......


·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
      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虽然说,对专利侵权的认定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才行,但实践中,对于一些普通人,其实也是可以通过判断是否符合专利侵权的行为来判断的。那么,一般情况下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呢?详细内容,由我们在下文中为你介绍。一、侵犯专利权有什......


·未付款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
      未付款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一般来说,股东之间进行股权相互转让时,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受让人未按合同期限内付清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很多人都不太了解。那么,未付款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有什么......


·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
      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一、耕地占补平衡的概念  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建设占用多少耕地,各地人民政府就应补充划入多少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占用单位要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市高淳区律师
    南京市高淳区律师,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一对一服务,为客户提供标准......


·北京律师:公司破产清算有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破产清算有什么法律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


·董事会人数为偶数可以吗
      董事会人数为偶数可以吗  一、董事会人数为偶数可以吗董事会人数为偶数还是奇数在法律条文中并未明确的作出规定,但以我们的日常经验来说,若为偶数则益出现平票现象,这不易公司决策达成一致意见。所以说,董事会人数可以是偶数,但奇数会更好些。 ......


·适用转继承要什么条件
      转继承虽然也是发生在法定继承当中的,但其与代位继承是有很多不同的,尤其是在适用的条件上面。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适用转继承要什么条件呢?而到底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又有哪些区别?我们都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适用转继承要什么条件最高人民法院......


·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的怎么办
      在签了二手房合同后,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情况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当对于当事人来讲,要是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的话该怎么办呢?大部分人在遇到了这种问题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二手房签了合同后违约怎么办按照约定全面履......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优先股在债权之后吗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优先股在债权之后吗?企业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会面临破产危机。企业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会组成清算组入驻企业。清算组对企业资产负责进行全面梳理后,对得到的破产财产进行分配。这里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那么企业破产清算的清......


·劳动关系建立的条件都有哪些
      劳动关系不是自动建立的,这也需要在满足了规定条件之后,才能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劳动关系建立的条件都有哪些呢?现实中,很多人无法正确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究竟这二者又有什么区别?我们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


·随州交通事故处理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由于现在交通事故发生率很高,不管是自己的过失还是无过失,可能自己一不注意就卷入了一场交通事故,经受无妄之灾,而交通事故除非是非常小的摩擦,一般都是尽早让律师介入比较好。假如在随州发生了交通事故,随州交通事故处理律师是怎么收费的呢?一、委托律......


·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为了规范合同的法律效力,在我国,要求您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要遵守合同的签订流程来签订。如果,对合同的内容条款都不了解,甚至是对厂家都不了解的情况下就贸然的签订合同的话,法律风险是非常大的。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


·工程质量检测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检测程序是什么?我们都知道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都是我们不愿意见到的。要避免工程质量事故,有关部门必须要做好检测和验收工作,以防事故发生。本文列举出关于工程质量的检测程序供您参考了解。那么你知道工程质量检测程序是什么吗......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亲人从南宁带到了鹿邑县看守所
·我想我在网贷上贷了两万块,我把本金还完了,利息还有一万多不还应该怎么做应该怎么做
·本人2018年底在汝州纸坊镇从事天然气管道施工期间摔伤致胸椎
·有欠条但是要不到钱怎么办?
·交通事故,两出租车都在直行线上行驶互相擦蹭是谁的错?
·黑心中介收诚意金后加价怎么办?中介费超规定价很多倍?
·环卫工人与别人发生口角,别人推到他在地,摔伤,轻伤2级,对方
·请求:1单位违法劳动法第九条规定,收取员工2万元安全互助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