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优先股在债权之后吗

首页>>法律知识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优先股在债权之后吗?企业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会面临破产危机。企业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会组成清算组入驻企业。清算组对企业资产负责进行全面梳理后,对得到的破产财产进行分配。这里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那么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优先股在债权之后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一、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优先股在债权之后吗?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由此可见,在企业破产清算中,优先股应该在普通债权之后。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二、破产清算优先股如何获得清偿?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取剩余资产,但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其具体的优先条件必须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确。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3、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4、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但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行使。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却可以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赎回。大多数优先股股票都附有赎回条款。现在,您应该对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优先股在债权之后吗这个问题有了初步了解。清算组入驻企业后,会对破产财产扣除清算费用,然后按照职工报酬、有关税费及普通债权的顺序分配。而优先股则是在普通债权之后得到清偿。剩余资产不够分配的,要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保险机构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保险机构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破产程序是怎样的?一、保险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3、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宣告破产的情形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 (三)债务人在整顿期间有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四)债务人在整顿期满后有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破产企业债权人怎么申请债权
      破产企业债权人怎么申请债权一家企业运营了几年过后,由于自身的经营管理问题不善,或者因为其他问题,导致整个企业的经济不能正常转动,还不能及时的清偿自己债务,便使企业破产,那么您知道破产企业债权人怎么申请债权吗?所需的材料有哪些?下面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进行具体的了解。一、债权人申请债权的材料1、《债权申报......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中规定清算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中规定清算程序是怎么样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中的清算程序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


·破产清算责任人有哪些
      破产清算责任人有哪些?一个企业,若是经营不下去了,会选择申请破产。公司申请破产,是有一定程序的,对于财产的清算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公司的债务,还是会进行清算。会有专门的人来负责这些事务。只能等所有程序走完,公司才能正式宣布破产。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破产清算责任人有哪些?一、破产清算的概念破产......


·我国能不能异地处理违章?
      我国能不能异地处理违章?我们在生活中不管是步行还是开车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因为如今车辆的增多导致交通状况比较复杂,也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一旦出现交通事故不但会给自己造成损失,还会造成他人的巨大损失,甚至会威胁他人的生生命安全,那能不能异......


·意外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意外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


·股权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五十一条至五十六条,对执行股权作了明确规定。股权是股东因其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单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享有财产权益,具有转让时的......


·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欠下债务,不知情方需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吗?
      夫妻之间有日常家事代理权。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所负债务在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围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相关内容
·马鞍山市看守所
    安徽省马鞍山市看守所地址为马鞍山市葛羊路,俗称“马鞍山市...看......


·滁州市区县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安徽省滁州市市区有个看守所,下属县各设有一个看守所......


·对大部分人来讲,购房是一件大事,不管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
      对大部分人来讲,购房是一件大事,不管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得喝对方签署买卖合同。而签署购房合同是买房过程中重要的一步,需要谨慎对待,否则一旦合同条款不全,对购房者来说是一种潜在的风险。那么买房签订合同程序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


·银行保函要多长时间办理 银行保函就是一种保证书,向申请人开
      银行保函要多长时间办理银行保函就是一种保证书,向申请人开具的一种有信用保证效力凭证的。当您投标、履约、支付、贷款或者预付款时都需要银行保函,不同种类的保函有不同的办理时间。那么银行保函要多长时间呢?关于此问题,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一、定义......


·如何计算等待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时间
      第一次起诉离婚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因此法官最终不会准许夫妻离婚,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若当事人还想再提起离婚诉讼的话,那么从原则上来看需要在六个月之后才能起诉,那实践中该如何计算等待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时间呢?我们一起在下......


·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属于什么性质的婚姻?
      只有在过去封建时代,儿女的婚姻才是被父母包办的,现如今父母包办儿女婚姻的这样一种情况,可以说基本上是不存在的。而且父母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本身也是存在两种性质的,不过当今时代的包办婚姻,基本上都是建立在买卖婚姻的基础之上的。下面我们要了解的法......


·婚后房产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才合适
      婚后房产通常都是指在结婚之后购买的房产,但此时具体是由哪一方购买的,而又登记在了谁的名下,就要看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了。在不同情况下的房产,离婚的时候作出的处理不一样。那到底婚后房产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才合适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婚后共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


·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是什么?
      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是什么?一、医保异地报销条件1、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2、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


·民事诉讼法保全概念如何阐释?
      民事诉讼法保全概念如何阐释?一、民事诉讼法保全概念民事保全,是指为保证执行将来的判决或者保证实现债权人权利,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据职权,对相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或者命令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制度。保全制度的意义主要在于......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一个我从来也不认识的人占据了我的住房,据他说是中介租给他的。
·你好,做过心脏半膜手术,花费在十万以上,可以申请残疾证吗,能申请几级的?谢谢
·我儿子从永嘉送走监狱了,打电话过去问,他们不告诉,也不给查,我儿
·人在外地打工,不回老家可以在老家起诉离婚吗?
·急急!我哥往高利贷借了钱,借来的钱没到我哥手里,被告
·已经投了3万元买股份,而且是四个合伙人中股份最少的,
·办理离婚要到哪个部门申请?
·拖欠中行信用长城个月2600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