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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约定在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的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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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在
合同法
律实践中,有时候双方约定:“如有争议,在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
”或“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
”。对于这样的
管辖
约定吗法律实践中颇有争议。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选择与合同关系密切的五个联系地的人民法院作为
管辖
法院: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同时依据民诉意见的,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
管辖
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两个以上人民法院
管辖
的,选择
管辖
的协议无效。此即约定
管辖
的唯一性原则。
如果合同中约定不明或者约定不清晰,无法确定
管辖
法院,法院立案庭会按照
管辖
约定不明拒绝受理,或受理后审查
管辖
权异议时以同样理由将案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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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
管辖
,但不得违反对级别
管辖
和专属
管辖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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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根据
管辖
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
管辖
法院的,从其约定。可见,合同纠纷中,双方可以约定
管辖
,
管辖
约定只要能够具体明确,不违反级别
管辖
和专属
管辖
的法律规定,那么这种约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本文所述的“起诉方所在地法院”的约定,双方没有发生争议时,自然不知起诉方是何方。因此,实践中,还有部分人认为这一约定在约定时是不明确的。我们知道,民事合同
管辖
约定是充分恪守双方意思自治精神的,双方此类约定,虽然形式上看似不确定,但是一方为维护自身权益提起诉讼时,其便成为起诉方,这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在这个起诉的时候是完全可以确定
管辖
法院的,依法不违反级别
管辖
、专属
管辖
的,则该约定当然合法、有效,应予尊重。
在审判实践中,司法解释已经就此问题做出了比较明确的指导规定,实务中则应严格按照现有成文规定执行,以达到法律规范的基本的确定性和指引性。
[司法解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确定
管辖
的复函》(法经[194]307号)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该约定可认为是选择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如不违反有关级别
管辖
和专属
管辖
的规定,则该约定应为有效.www.njLawyer.cn。
另,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吴江市益佰纺织有限公司与龙口市玲楠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管辖
争议案指定
管辖
的通知》([2005]民立他字第26号)中对江苏高院和山东高院的答复中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确定
管辖
的复函》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关于发生纠纷“在起诉方法院起诉解决”的约定有效。
司法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对各级司法机关如何适用法律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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