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驰名商标的认定

首页>>法律知识

    有权认定驰名商标的应是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商标主管机关依法行使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的权力,掌握着工商企业商标注册和使用的情况,通晓商标法律。由主管机关认定商标是否驰名,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保证。人民法院在个案中对驰名商标作出认定,是国际通行做法。商标侵权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标侵权纠纷中涉案商标是否驰名,是审理和判决的基础。因此,法院具有驰名商标的认定权是其履行审判职能的需要,也是商标执法工作的需要。

    人民法院或者商标主管机关在处理侵权纠纷或权利冲突,有必要认定某个商标是否驰名是依商标所有人的请求启动的。当事人未主张的,商标主管机关和人民法院不予主动认定。

  


  
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商标法》第14条已对此作出明确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认定事由:1、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申请认定驰名商标。2、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申请认定驰名商标。3、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4、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5、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6、商标被他人作为企业名称使用,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7、商标被他人在境外恶意抢注,申请人认为其驰名商标在境外被他人恶意抢注,可能对申请人在境外业务发展造成损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驰名商标的认定
      有权认定驰名商标的应是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商标主管机关依法行使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的权力,掌握着工商企业商标注册和使用的情况,通晓商标法律。由主管机关认定商标是否驰名,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保证。人民法院在个案中对驰名商标作出认定,是国际通行做法。商标侵权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
      我国《商标法》第52条规定的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下列几种: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I-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根据法律,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必须要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签订使用许可合同。所以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而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


·如何申请特殊标志登记?
      一、简要说明  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  特殊标志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4年。  二、办理途径和步骤  办理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也可......


·使用注册商标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不得从事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第五条规定,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


·如何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一)简要说明  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


·2023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2023最新: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新则2023-02-0420:20发表于北京“2023年1月17日上午10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发布2022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根据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一次性工......


·公司业务员挪用公款该怎么处罚
      对于公司业务员来讲,可能会有利用自己职权来挪用公司财产归个人使用的情况,这点与挪用公款犯罪很类似,因此也有的人就直接当做了公司业务员挪用公款。但其实此时构成的应该是挪用资金罪,因此被认定构成犯罪之后,自然也是要按照挪用资金罪的量刑作出处罚。......


·诉讼离婚要到哪里进行,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夫妻生活感情破裂选择离婚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因为生活总是要继续,不可能每天忙碌工作之后还要面对每天吵架,这样下去精神很容易就会崩溃,但是对于离婚,很多时候涉及到的就是诉讼离婚的方式,但对于诉讼离婚应该到哪里上诉很多人都不知晓,那具体来说诉讼离......


·公司之间转投资的条件与限制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乐清市看守所
    浙江省乐清市看守所地址在乐清市乐成镇后所村,在乐清中学隔壁,......



江苏 cs律师
手机:025-86309110

·不战而屈人之兵,要回拖欠百万货款
      流动资金是企业的生命线,岁未年底企业最头痛就是货卖......


·近几年,全国各地的房价都呈现出较大的上涨趋势。许多城市为了抑
      近几年,全国各地的房价都呈现出较大的上涨趋势。许多城市为了抑制房价的上涨纷纷出台了各自的限购政策,只有符合购买条件的人员才有相关的购房资格,对于购买二套房也作了一定的限制。那广州购房新政策的规定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广州市......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近几年,建筑工程施工问题频发,使得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近几年,建筑工程施工问题频发,使得您意识到加强建筑工程监理的重要性,它能够促进我国建筑开发业健康发展,减少建筑工程施工问题,建造出合格的建筑物。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都包含了哪些?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


·核定医药商标使用范围
      核定医药商标使用范围您肯定都很想知道怎么才能检查医药商标的使用范围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我们也是经过大量的搜索探寻,翻阅资料才找到了医药商标的知识,毕竟在中国医药行业是非常受重视的行业,下面我们马上为您介绍核定医药商标使用范围的知识。为......


·无期徒刑的减刑条件有哪些
      对于被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讲,在具体服刑期间,也是有机会减刑的,减刑之后就会变为有期徒刑,那么实际坐了一段时间牢之后,还是有被释放的可能。不过此时对无期徒刑减刑有条件限制,那么无期徒刑的减刑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无期徒......


·房子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可是各地的房价居高不下。
      房子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可是各地的房价居高不下。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想要购买一套商品房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国家为了解决您的住房问题,特推出了安置房政策。如果您在生活中购买了安置房,很多人对于在我国买安置房可以公证吗的问题都不太......


·实践性合同的含义是什么?
      实践性合同的含义是什么(一)实践性合同是什么1、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停工留薪期满后怎么处理
      首先,停工留薪期满后,职工伤情尚未稳定或未治愈的,不能工作仍需要治疗的,需要医院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请假休息,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其次,用人单位如果收到职工延长申请的,认为不符合延长的,可直接拒绝或者不做任何书面的回复;最......


·如何对走私贵重金属罪作出认定
      贵重金属在现代工业化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例如稀土现如今已成为极其重要的战略资源,所以我国限制非法走私贵重金属,只要走私高价值性或稀有性的金属,就可能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那么一般情况下该如何对走私贵重金属罪作出认定呢?下文是具体介绍。一、如何......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请你打风险代理诉讼,是历史遗留房屋官司
·我想问你们我弟弟余参洪在泉州监狱里面,不知道判几多久,他爸爸
·职工通过修改单据骗领工资属于什么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和承担民事赔偿吗。
·债务执行,你好:十前法院判定的利率现在还适用吗?
·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是否可以上法律
·我是工伤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为什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沒有?合肥市一次性
·别人借钱到期不还,要怎么办?
·你好借钱不还450可以投诉吗还有我本人不在借钱人的地方怎么投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cs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