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种类包括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种类包括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种类
   (一)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2002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这种行为征税办法重新作出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中与新规定内容不符的予以废止。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国税函[2004]390号规定:企业在一般的股权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企业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凡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根据以上规定,投资企业可以利用其在被投资企业的影响先由被投资企业进行利润分配然后转让股权,以达到减轻所得税费用、提高税后净收益的目的。
  3、国税函[2004]390号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税补充规定: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的有关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在转让财产过程中按有关规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而有价证券的财产原值,是指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缴纳的税款时,必须提供有关合法凭证,对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合法凭证而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其财产原值。
   (四)印花税
  1、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进一步明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
  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书立的书据,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怎样征收印花税作出了专门规定。2008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号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由现行千分之三调整为千分之一。即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数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千分之一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3、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以及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而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暂不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种类的具体介绍,可见企业股权转让需要缴纳的税收种类是比较复杂的,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等相关内容的税费缴纳。另外对于个人股权转让的税收,其只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相信通过上述的分析,您对股权转让税费问题有更多的认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企业财产保险的主体是谁 随着现在保险行业的飞速发展,现在我
      企业财产保险的主体是谁随着现在保险行业的飞速发展,现在我们生活以及工作当中许许多多的方面都离不开保险。不是只有个人才能上保险,企业也是可以上保险的。那么什么是企业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对象和保险范围以及保险责任都是什么?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一、企业财产保险的概念。企业财产综合保险是......


·公司注册资本新公司法规定了认缴制吗
      公司注册资本新公司法规定了认缴制吗?新公司法修改了创立新公司的注册资本条件,将原本的实缴改为了认缴制,也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这使得创业的门槛降低了,加大了人们创立公司的积极性。认缴是股东书面作出注册资本的承诺,但无需及时缴纳,只要在公示后,约定期限内凑集即可。对于注册资本新公司法规定了认缴制吗?以......


·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近年来,合伙企业越来越受投资人所青睐,因合伙企业具有居民企业和自然人灵活性、税收透明体等诸多优点。其相关法律规定是合伙企业法,那么那些企业适用呢?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您可以阅读了解。一、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一)、服务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一)服务类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摄影服务、资料翻译服务、礼仪服务、赛事活动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快递服务、室内保洁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餐饮管理、其他居民服务、市政工程配套服务、(放地产......


·煤炭集团公司法律风险有哪些
      煤炭集团公司法律风险有哪些?煤炭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之一,一直以来都是一块很多人趋之若鹜的东西,一个煤炭公司集团建立,规模一般都不会有多小,因为煤炭本身有巨大的经济利益,那么煤炭集团公司法律风险有哪些?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相关的具体情况吧。一、煤炭集团公司法律风险有哪些?1、合同......


·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一方名下的房为夫妻共有有效吗?
      为避免婚后双方因为处分财产发生纠纷,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进行离婚,可以在婚前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为保证婚后对房产有处分权,一方要求另一方名下的房产婚后为夫妻共有。不过,因为房产属于不动产,做该约定要确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实践中,签订婚内财产......


·个人工伤认定范本怎么书写?
      在工作中,一旦劳动者发生收到伤害,应及时申请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其中,工伤认定申请书是申请工伤鉴定的必要材料。那么如何书写工伤认定申请书呢?有什么注意事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个人工伤认定范本吧。一、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本申请人......


·山东省村集体企业改制途径有哪些
      山东省村集体企业改制途径有哪些?经济市场是不断地变化与发展的,为了适应经济市场的发展,许多企业纷纷选择改制。在农村地区,有许多由农民集体成立的集体企业,这些集体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会面临改制。那么,山东省村集体企业改制途径有哪些?我们将通过以......


·劳动者工伤伤残鉴定费用是多少?
      劳动者在生产作业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工伤伤害,严重威胁了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工伤情形,就需要我们及时申请工伤伤残鉴定,使自身权益得到保障,那么劳动者工伤伤残鉴定费用是多少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一、工伤伤残鉴定是需要收......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相关内容
·南京市江宁区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江宁区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专业代理......


·蒙冠斌律师为涉嫌“制造毒品罪”被告人李某某提供法律帮助
      2012年2月,李某某、刘某、李某等人涉嫌制造毒品罪被.......


·门窗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门窗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我们知道,门窗对于房屋来说是重要工程,对房屋门窗进行合理的设计,并在选材上严格把控,规范施工,有利于使得外墙防水工程更加完善,为人们的生活及工作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环境。那么,门窗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下面,就让我......


·起诉离婚男方贷款女方需要负责吗?
      在许多的离婚起诉案中,无非就是为了离婚财产这个问题不能和平离婚,其中就存在起诉离婚男方贷款女方需要负责吗这个问题,您都知道在婚姻中存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同时也会存在共同的债务,可是这在离婚中就体现出来了另一方是否真的需要承担呢,我们通过......


·在工程建设领域,因为工程款纠纷的情况很常见,对于承包人而言,
      在工程建设领域,因为工程款纠纷的情况很常见,对于承包人而言,在完成施工任务后,最关心的就是能否及时拿到工程款。如果发包人拒绝付款,承包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债权,对于拍卖所得的款项,承包人有优先求偿权。那么,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是多久?我......


·代位权的效力表现在哪些方面?
      代位权的效力表现在哪些方面?一、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


·拟制血亲能否结婚 姻亲可以结婚吗
      一、拟制血亲能否结婚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而由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自然血亲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我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父母与养......


·办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 申请工伤认定需交什么材料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来办理,其中不仅仅是需要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认定申请,同时也需要知道应该去哪里提出认定申请。那到底在我国办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办工伤认定在什么地......


·争夺孩子抚养权律师费一般收取多少?
      当代社会,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都知道如果通过诉讼程序打官司的话肯定需要请一名律师代理,因为情欲是代理可能是自己胜诉的几率比较大,那么争夺孩子抚养权律师费一般收取多少?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争夺孩子抚养权律......


·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怎么算?
      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怎么算?一个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这些钱又应该怎么算?相信这是许多破产人员想要了解的问题,今天法律我们将为各位大概讲解一下,希望能对广大朋友能有所帮助。一、分公司破产,公司会赔经济补偿金吗?用人单位破产,应当支付......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儿子被关在滦平县看守所我不知道什么原因,请问我怎么能了解
·怎么四级伤残待遇,律师你好!我看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后有些不理解
·电信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私自把我的上网猫拿走并且更换
·你好!我原来是C3驾照87日满分学习了,我现在想增驾成C1,请问一下我什么时候可以去办理
·我的居住地是东辽县白泉镇,现在有一起离婚案件想向您咨
·马上中考了,孩子身份证丢了,补办身份证中考可以用
·辞职批了又反悔,我在**家的专柜做促销员
·可不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大概费用是多少?两人因异地长期分居,钱是各用各的,婚前男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