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公司的种类有哪些 一、私募基金公司的种类
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两个以上投资者募集资金,为获取财务回报进行投资活动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
股票、股权、债券、
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私募基金主要分为私募
证券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其他类别私募基金等四种。其中,
1、私募
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债券、
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2、创业投资基金,主要向处于创业各阶段的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
3、私募股权基金,除创业投资基金以外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
4、其他类别私募基金,投资除
证券及其衍生品和股权以外的其他领域的基金。
二、不同组织形式的比较与选择
(一)公司型
1、主体资格:具备独立法律人格的企业法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被投资企业提供担保,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投资损失,具有破产风险隔离机制。
2、优势:具有资合性,
股权转让及人员变动不会给基金带来直接的影响,稳定性高;法律制度完善、组织架构完备,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3、劣势:基金管理人可以作为受托投资顾问的方式控制公司的管理权,但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股东仍能够左右决策,从而对管理人的决策造成影响,不利于基金进行有效的投资决策。此外,公司型基金的运营管理应遵循《
公司法》,而《
公司法》对于公司的约束更为明确、具体,从而减少了公司自行管理的灵活性,《
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有一定的约束,会造成资金的限制,延长决策时间,降低基金收益率。
4、税收:税收问题可谓是公司型投资基金的一大缺点——双重纳税。一为公司就其取得的投资收益缴纳25%企业所得税,二为作为股东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于公司的盈利取得的红利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运营成本增加,投资人利润空间缩减。这里需注意的是,创投基金因受到国家政府的扶持会有一定的税收优惠。
(二)合伙型
1、主体资格:国际上多采用有限合伙制,其属于非法人,但仍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申请贷款或提供担保。
2、GP(普通合伙人)与LP(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中的LP为主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出资额会占到全部出资的八成以上,LP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GP由基金管理人担任,LP通常希望基金管理人在与他们共享利益的同时也共担风险,以防范道德风险,因此GP往往出资不少于1%,并对外代表基金开展经营活动,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组织架构: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涉及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一般由普通合伙人组成)、顾问委员会(不享有运营企业方面的权利,对基金管理人决策的影响不大)和合伙人会议(负责合伙人退伙、入伙、身份转让、权益转让、清算等事项作出决策)。
4、收益分配模式:基金管理人的收益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直接投资收益;二是管理费(一般为1%~2.5%);三是管理分红,通常可以达到利润的20%,也可按照阶梯形式计提分红。LP的收益完全来源于投资收益。但在收益分配顺序上,LP优先于GP。
5、优势:
1)所有权和管理权相互分离:LP具有资金优势但可能缺乏专业知识及经验等,但能保证基金的规模,掌握财产权;管理人欠缺资金但是具有专业能力,掌握管理权。
2)有限合伙型基金具有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能够确保基金有效运作实现利益最大化。GP作为基金管理人,位于利益分配的最末端,只有利用其专业知识赚取超额预期利润才可以提取管理分红,但同时GP也对基金进行了少量的出资,也需要对投资的失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这种安排能够有效避免管理人为了追求高额利润而做出过于冒险激进的投资决策,防范道德风险。
3)融资结构灵活: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在基金选好投资项目需要投资时才把资金交给基金管理人,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基金的时间效益;此外,LP能够较为自由地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受让权。
4)分配及组织机制自由:可以针对同一基金下不同项目设置不同的投资人,项目独立核算;也可以针对同一个项目设置不同优先级的投资人。合伙基金层面,合伙人可随时分配收益,并可对分配范围、数额做约定,若采用公司制,则需在基金整体盈利情况下,方可对股东分配。
6、劣势:所提供的投资者权利相比于公司型基金弱化,且有限合伙制可对资金的缴付时间及比例自由约定,如后续资金不能及时缴付,则基金不能正常营运的风险高于公司制。此外,有限合伙制因有更多的意思自治,可以有更多的差异化设计,实行差异化管理,从而增加基金的管理难度。
7、税收:避免双重纳税。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属于纳税主体,对于基金取得收益仅在合伙人层面纳税。
(三)契约型
1、主体资格:契约型基金不具备独立的法律资格,无法以基金的名义进行借贷或为他人提供担保。基金管理人作为委托人可以代持其对于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过桥贷款或者为被投资企业进行担保,但同时承担相应的债务。
2、优势:
1)契约型基金不是法律实体仅仅是财产流动的通道,可以有效的避免双重税负,其所得课税由受益人直接承担,降低税收成本。且,从交易成本考虑,契约型基金因无需注册专门组织实体,因而不需要大量独占性不动产、动产及人员投入,运营成本低廉。
2)信托财产具有相对独立性,基金的投资管理和运行不受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干预。
3)就集合信托来讲,不同委托人之间没有相互关系,个别委托人的变化不会影响基金的存续。因此,可以通过信托契约的专门约定实现投资人的灵活退出和进入。
3、劣势:
1)IPO退出障碍:证监会要求在IPO过程中须清理拟上市公司的信托股东,因会导致股权不明晰。
2)流动性差:信托合同不属于标准化契约,其转让手续复杂,在二级市场上流通性差。
3)道德风险:信托制投资基金的运作实际上并不由信托公司进行,而是由投资人另行委托的基金管理人运营和管理,但对于其又没有有效的约束机制,会面临一定的道德风险。
其实,每一种私募基金的公司的种类的都有自身的优点也有自身的缺点,另外,私募基金公司的种类主要是有私募
证券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其他类别私募基金等四种。我们在进行选择投资的类型的时候,要先对他们的优缺点进行一定的了解再做决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公司法关于出资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关于出资的相关规定我国经济的发展是在众多的公司运营支持中发展起来的,而对于经营一家公司的过程需要遵循我国制定的公司法规定的法律法规,有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所以作为一名公司高层管理需要对公司法关于出资的相关规定有一个详细的了解,今天通过我们来了解一下。一、公司法关于出资的相关规定出资方式也称出......·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是怎样的?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是怎样的?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在一个企业里,合同事务不同于企业内部的其他事务,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合同审查批准方面都会专门成立一个部门,由这个部门来统一负责审核管理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合同的履行。那么一个企业的公司管理制度合同......·
企业动迁补偿政策中补偿项目是什么?
企业动迁补偿政策中补偿项目是什么?很多企业在遇到拆迁时都面临着不知道自己需要做哪些准备,能做哪些准备。企业在遇到拆迁时,往往都非常关心自己的补偿有多少,标准是什么,补偿如何计算等。那么企业动迁补偿政策中补偿项目是什么,我们就企业在拆迁时需要补偿被拆迁方哪些内容进行了总结。企业动迁迁补偿项目主要有四块......·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么?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么?在市场经济中,证券和股票是两种重要的企业融资途径。因此,各个公司和资金需求者都十分重视此两种业务的扩展。在这之前,需要对该类融资进行必要的了解。可是,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么?我们请您看一看下面的讲解。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么?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
关于公司法出资证明书的解读是什么?
关于公司法出资证明书的解读是什么?出资证明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于证明投资人已经尽到了出资的义务。需要书面写明公司名称、出具资本数量和公司的部分资料。各种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都应出具此证明,而且只有盖上公司公章才有法律效力。切勿口头约定,以避免法律风险。关于公司法出资证明书的解读是什么?一、......·
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要如何区分
单位受贿罪是通过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来实施的,很容易与受贿罪相混淆,而要是无法准确区分开这两个犯罪的话,那就很容易出现定错罪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我们究竟要如何区分?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受贿罪与......·
在我国车船完税能出车险吗
在我国车船完税能出车险吗买过车的朋友都知道,一般买车购买保险的时候同时需要交纳车船税,当事人在税务局交纳完车船税以后,税务局会打印税票,税票是作为车船完税的一个重要依据。很多新车司机在交完车船税以后,肯定就会产生这样一种疑问,在我国车船完......·
企业法律顾问谈行政征收
(一).税收征收。它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向纳税人收取税款的行为。属于因法定义务而引起的征收,是国家参与调整公民﹑经济组织的收入分配的行为。(二).建设资金费的征收。目的是保证国家重点项目的建设﹑解决重点建设资......·
同居关系中的经济帮助金
1、同居关系中同居一方给付另一方经济帮助金与夫妻间抚养义务的性质不同。抚养义务是基于配偶权,或者基于亲权,产生的特定身份人之间的法定义务。夫妻之间的抚养,是指夫妻在物质和生活上互相扶助,互相供养,这种权利义务完全平等,有抚养义务一方必须自觉承......
⊙相关内容
·
江宁工伤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工伤律师为当事人解决劳动工伤、劳动合同、劳动仲裁......
·
重庆合川律师蒋艾岚成功代理刘春诉张涛离婚案件
尊敬的审判长,..员,重庆智权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刘春......
·
劳动合同终止漏洞的避免
企业在发放终止合同意向书时却因为员工的“面子”,而未将书面同意书送达。处理这种情况,企业可委派两名员工先送达,并声明如员工拒绝签字也视同送达。一些企业在操作中,采用当即要求被终止合同的员工写出关于申请终止合同的书面材料的办法,此类问题也迎刃......·
代驾撞车死人责任怎么划分
代驾撞车死人责任怎么划分代驾是车主不能自己开车由专业的人员开车将车主送到要到的地方,根据市场需要,很多租赁公司、网约车平台都有代驾的业务,代驾业务的发展给我们的生活也带来了很多便利,代驾撞车死人责任怎么划分呢,接下来,的我们为你说明如下。代......·
江苏省投资优惠政策及有关法规
江苏省投资优惠政策及有关法规1、税收及有关优惠规定自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
外嫁女能获得征地土地补偿费吗?
1.黄亚楠在永兴县便江镇塘下村金星村民小组(以下简称金星组)出生、成长、生活,系金星组的村民。黄亚楠在外打工为生,在打工期间,于2013年4月3日与他人生下非婚生女孩王琴。2016年10月24日,王琴落户于金星组。成为金星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2015年,金星......·
交通事故中的借车人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交通事故中,肇事人要为交通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借车的情形较为特殊,借车人承担责任也比较特殊,那交通事故中的借车人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如果借车人要赔偿的话,那交通事故中借车人要如何赔偿?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一、交通......·
医疗纠纷协议的签订
律师参与或见证的医疗纠纷协议。这种办法是指在一方或者双方的律师参与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其好处是能够制作较为规范的协议书,欠缺的是律师见证行为,不能使协议书具有很强的效力。签订合法有效的协议是必不可少的。笔者认为,纠纷协议实际上......·
构成传销罪车会被没收吗?
尽管我国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但是在某些地区,非法传销犯罪还是比较猖狂的。非法传销的社会危害很大,不少家庭因此支离破碎。接到群众报案后,公安机关会介入侦查,案件破坏后,最终由法院做出判决。而很多组织传销的头目名下都有房产和汽车。那么......·
房地产开发商的协助办证义务
房地产开发商的协助办证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