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遗嘱信托的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 遗嘱信托的财产不能确定的;
(三) 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信托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的;
(四) 委托人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的;
(五) 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的;
(六) 违反《继承法》强制性规定,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安徽 沈培亮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
18656084778 |
江苏 王庆磊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057336353 |
山东 许义园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
13061416368 |
江苏 赵洋洋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
14751692778 |
江苏 朱效武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
18501560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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