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作为离婚案件中往往一方还想重归于好

首页>>法律知识

    作为离婚案件中往往一方还想重归于好,能够维持继续双方生活的想法。而另一方还继续上述人民法院。所以往往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会遇到一方不出庭的情况。两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会怎么判呢,我们就这一问题查阅了相关资料,下面就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两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法律适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法律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见《民诉意见》112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我们可以看出两次起诉离婚不出庭的可做为缺席判决。但我们也要注意不是所有的不出庭都可以作为缺席宣判的,我国现行法律对缺席宣判有着较详细的解释和规定。如原告方想做缺席宣判还要积极地收集被告的缺席证据和人民法院的判决为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男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当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后,无法继续在一起生活的,双方可以会选择离婚。对于任何一方来说,离婚都是一件大事,需要妥善处理,尤其是财产分割上面,更应该找到一个合适的办法。否则,双方很容易在分割财产上面发生纠纷。那么,男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一、男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一......


·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必须要出庭吗
      诉讼肯定是原告方与被告方之前的对峙,在离婚诉讼中也不例外。作为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原则上肯定是要出庭支持诉讼的,那么这是否意味着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必须要出庭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必须要出庭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


·提出离婚一方的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如果子女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夫妻双方是依然还是必须要抚养的,关于抚养费问题,在婚姻法当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么关于提出离婚一方的抚养费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1、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不......


·诉讼离婚的判离条件有哪些
      诉讼离婚需要由法官做出离婚判决,此时必须要有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您知道诉讼离婚的判离条件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诉讼离婚的判离条件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家庭冷暴力怎样认定
      家庭冷暴力怎样认定我们常见的家庭暴力行为其实主要是以积极的伤害行为为表现的,但您可能不知道其实在家暴行为中还包括了冷暴力,即以消极的态度实施暴力行为。实践中,对家庭冷暴力也是需要进行认定的,那么家庭冷暴力怎样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家庭冷暴力怎样认定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质证
          1.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


·信用卡诈骗罪的案例分析
      1、案情简介:嫌疑人冬某2014年7月9日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刑事拘留,8月14日批准逮捕,经两次退侦后,由检察院在2015年4月27日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5月15日开庭审理此案,6月10日辩护人拿到判决书,判处有期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冬某在5家银行办......


·保险中的法律常识
      一、客户在购买保险时应注意些什么1、正确的评估风险,选择自己所需要投保的险种。可将自已需要购买的保险分为必不可少的保险、重要的保险和可选择的保险,结合自己的经济实力制定投保计划。2、重视高额损失。高额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虽然较小,但一旦发生,其......


·刑事拘留时间有多长,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
      刑事拘留时间有多长,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这点不同与行政拘留,这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并且法律规定有期限限制。那么刑事拘留时间有多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刑事拘留时间有多长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龙游县看守所
    浙江省龙游县看守所地址在龙游县兰塘杨士线,是龙游县关押犯罪嫌......


·镇江市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
      镇江市首家由镇江市总工会牵头,镇江市人社局、市法院......


    弱电工程质量标准的管理方法是什么?由于人们对电的大量使用,给用电安全带来了不小的压力,我们日常生活中用到的电,一般功率比......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法规有哪些?在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中有一种可转换债券,由于其具有票面利率低的特点被购买人所喜爱。......
    随着我国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行情持续火爆,许多地方的新房价格都已高高在上,远远超过了大部分购房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因此,很多购......
    一、后妈是否有抚养丈夫与前妻的孩子的义务?有抚养义务,当然你们再离婚了,这孩子跟着男方,你们就脱离了母子关系,你和他离婚......
    老板变向辞退员工怎么维权?主动辞退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照常上下班,照常打卡,等公司......
    夫妻就离婚问题起诉到法院的,那么法官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那么此时,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断案标准是什......
·拘留及有关的规定
    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法定处所,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中最重的一种处罚,通常称为治安拘留。  拘留主要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拘留的期限为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在《治安管理处罚条......

·怎样签订购销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怎样签订购销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3......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配合法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受伤
·2016出的工伤,2017月份才领到钱,根据最新工伤可以补差额san
·算坏赔偿,地下室装修产生噪音以及灰尘导致我两天没有营业
·你好律师,我2017在网上贷款三千快,到现在还7个月,每个月39快,我已经还了四千多块钱
·退伍军人自主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多人故意打一人应造成什么案件,该怎样处理
·已经起诉法院了,会不会被判刑san
·车辆被撞。有折损费赔偿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