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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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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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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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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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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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