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土地使用权证遗失

首页>>法律知识

    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房屋就是生存的基本需求。房屋在建造之前,是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权证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又该怎么办呢?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证呢?为您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补办登记程序是什么 ?
  
  1、申报材料
  
  (1)填写书面申请书。(依据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工商执照及法人代表证明。(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委托代办人的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房屋所有权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说明他项权利状况,是否有欺诈行为,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件1份)
  
  (6)遗失声明(草稿)。(原件1份)
  
  2、受理审批条件:
  
  (1)申报材料齐全。
  
  (2)证书遗失声明登记公告3个月后才予补办。
  
  (3)保证书写清楚具体保证承诺事项。
  
  3、收费标准及依据:
  
  (1)权属调查费。
  
  (2)企业和企业化管理旳事业单位每宗地1000平方米以下5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每宗地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居民住宅占地100平方米以下的7元。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3)其余依照渝价[2001]346号文件收取
  
  (4)印花税5元/证(代收)。
  
  4、承诺服务时限:第一阶段:5个工作日。第二阶段:20个工作日。
  
  5、其它特别说明事项:
  
  (1)新补办的土地证应载明“遗失补发,原土地证(编号)作废”。
  
  (2)原证记载的其他权利内容应转载到新补办证书中。
  
  (3)注销公告登报费由申请人缴纳。
  
  二、土地使用权证的定义
  
  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三、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会有哪些危害呢?
  
  1.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情况
  
  土地使用权证有些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不足,便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银行做贷款抵押。而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购房人如果不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就不容易了解到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的抵押,也就无法及时规避风险。一旦房地产开发商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将依法拍卖该土地使用权,并从价款中优先受偿。而此时房地产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维护。
  
  2.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
  
  有些开发商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在建设用地手续不全甚至没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就进行房地产开发。购房者不注意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就无法发现自己购买的是无土地使用权的违规建筑。此时开发商或是逃之夭夭或是无力赔偿,最后受损失的还是购房者。
  
  3.无法进行二手房交易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上市交易,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许多业主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方才想到去找开发商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此时开发商多已人去楼空。这就给想要交易的房主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也影响到了二手房市场的发展。
  
  4.在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
  
  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因此,拆迁补偿金不仅包含房屋所有权价值,还包含了土地使用权价值。消费者在购买房地产时,就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土地使用费。但是购房者如果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拆迁过程中就可能得不到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应补偿。因为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动迁单位就无法确认业主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利。
  
  5.容易遭受意外损失
  
  土地使用权依据用途可以分成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福利性项目用地及综合类性质用地等类别。我们通常购买的商品房都是建造在住宅性用地上。但是近些年兴起了一些所谓“单身公寓”、“酒店式公寓”或是商住两用楼,开发商以商住两用或是酒店式管理来吸引购房者,有时却是给消费者设下的陷阱,因为此类楼盘有些是建设在公共性建设用地上。由于建设用地的用途不同,购买此类房地产会给消费者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损失。诸如,房屋分摊的公共面积较大;交易契税较普通的住宅楼要高;物业管理费用较高;按揭贷款的年限较短等。更为重要的是,此类楼盘通常并不认为是住宅,因此一般不允许落户。所以,购买商品房时,还应关注建设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怎么办呢?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应该立即申请补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我国法律对土地使用权证遗失作出了明文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办,减少自身财产的损失。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土地纠纷协议书该怎么写
      土地纠纷协议书该怎么写一、土地纠纷协议书该怎么写土地纠纷协议书模板甲方:?????,男,住??????????,身份证:??????????,联系电话??????????。乙方:?????,男,住??????????,身份证:??????????,联系电话??????????。监证人:??????????......


·征地拍卖拆迁流程是怎样的
      征地拍卖拆迁流程是怎样的国家政府部门在征收土地完成后,会有一系列的措施对待所征收的土地。通过合理规划建造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生活,所以随之而来的就是征地拍卖拆迁的问题。尤其是在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要注意的地方。下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拟定并公布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市、县人民政府土地性质主管......


·汉中市农村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汉中市农村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随着我国的城镇化的步伐越来越快,也有越老越多的农村的土地被企业或者是当地的政府征用来进行更好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的投资规划,对于这部分被征用的土地,各个地方会给土地的使用人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来保证这部分无土地的群众的正常生活,那么汉中市农村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范本?
      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范本?公司法明确规定,注册公司是需要提供一个办公场所的地址的。对于刚毕业的创业者来说,都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所以需要对外租赁一个办公场所,租赁时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保障双方的利益。那么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份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范本供您参考。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范本公司注册地址......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范本申请人:××,××,××××年××月××日生,×族,××人,农民,住××××。被申请人:××,××,××岁,×族,××人,农民,住××××。申请确权的目的:请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原××村××组××及周围活动场所处理给××的......


·打击报复证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这里的民主权利是指公民的批评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这些权利是我国公民享有的重要的民主权利,是公民行使管理国......


·公司注册的钱怎么办?
      公司注册的钱怎么办?自新公司法出台之后,对于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没有太大的限制了,只要不涉及到一些特殊的行业,对于注册资金并没有实质性的要求,注册资金的具体数字由自己填写。当然,注册公司除了注册资金之外还需要涉及到一些其他的费用,那么......


·男方出轨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一、男方出轨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


·没有合同拖欠货款怎么办?
      没有合同拖欠货款怎么办?在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今天,有的企业管理人为了在简便的操作流程下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与对方当事人在仅达成合意却未签到合同的情形下进行经济贸易活动,岁过程简便,但也埋下了客户拖欠贷款的现象。那么,没有合同拖欠货款怎么办?现......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广东省看守所
    广东省看守所的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龙洞柯木塱。广东省看守......


·镇江市看守所开通预约平台,律师提前安排会见在押人员
      镇江市看守所预约平台是指在押人员家属和律师依法会见......


·在我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飞速发展,对于征地补偿我们并不陌生。各地政府在进行建筑时,在向老百姓征收土地时,会发放征地补偿标准。虽然各地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是,补偿的大体框架还是在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下进行的。征地补偿......


·合同法解释三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解释三全文的内容是什么这一次的主要内容是与合同法有关的,合同法的官方解释即为司法解释,包括司法解释一、二、三、四,这些解释对于合同法的理解是有很大帮助的。它们从不同方面对合同法进行解释,比如诉讼时效等。接下来,我们来给您介绍一下合同......


·在实践中,不少购房者由于对购房程序
      在实践中,不少购房者由于对购房程序不是很了解,所以也只能是听别人说,在购房合同签订后需要将其拿去公证。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需要办理房屋买卖公证手续吗?事实上,即便是不需要,不少购房者为了能更放心一点,也愿意花些钱去做下公证。下文中我们为你做......


·技术服务合同的法律定义
      依《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技术和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所谓技术服务,是指在科学技术的某一方面有技术、经验的技术专家,为委托人解决某项特殊技术而开展......


·新三板挂牌公司改制对发起人的要求有哪些
      新三板挂牌公司改制对发起人的要求有哪些?企业改制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经济活动,企业领导层,为了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有时会选择对企业进行改制。新三板挂牌公司是一种与炒股有关的企业,若此种类型的企业需要进行改制,发起人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你是否......


·鼻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存在劳动关系的,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是劳动关系存在的标志,劳动者除了要对用人单位履行相应的义务之外,还可以得到相应的权利,比如说在工作时发生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赔偿的权利,那么鼻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


·耳朵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在我们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对于不同的伤残的等级,鉴定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且,我们在进行鉴定的时候,对于不同的器官来说,鉴定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那么,您知道2017耳朵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样的吗?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鉴定的规则,一起来了解一下......


·刑事诉讼法关于轻伤的规定有哪些?
      对于轻伤的概念,在民事法律规范中出现较为频繁,职员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之后,若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是需要进行轻伤工伤认定。为了使人民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在刑事法律规范中也对轻伤进行了规定,具体来说,刑事诉讼法关于轻伤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快递遗失如何理赔
·手指断了怎样所要赔偿,本人在私人开的米厂上班
·怎么样才能查对方是否结婚
·这样的事件是属于医疗事故吗?
·因转弯车辆加速行驶导致直行车人员头部受伤,但是监控录像记录,转弯车辆没有直接撞到
·工资支付,我在一个公司实习一个月
·在异地也可以补办身份证的时候申请临时身份证吗?
·孩子在游乐场玩耍,导致脑部受伤缝针,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