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商标权质押协议是指什么?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首页>>法律知识

    商标权质押协议是指什么?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一、商标权质押协议含义
  商标权质押协议是指: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的书面合同,须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订立后,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商标专用权质押商标权质押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
   (一)提交申请书件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
  5、具有法定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
  3、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2)质押的原因和目的;(3)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4)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评估报告;(5)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4、商标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该报告作出之日起计算。
   (三)《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的领取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领取,也可以邮寄。直接领取的,领证人应携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及领证人本人的身份证。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保证邮件送达和便于联系。
  2、如申请质押的商标已被法院查封,或申请质押的商标已被申请撤销的,商标局 对该质押申请不予登记。
  3、质押期限不应超出质押商标的注册有效期限。
  4、申请件被退回要求补正的,申请人应按补正通知书的规定予以补正,并将原申请书补正后交回或邮寄给商标局。
  5、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或者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所以,从法律层面上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商标权质押协议:以商标权为出质要物来签订的质押协议。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权质押协议只有经过其所属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登记手续后,协议才可以生效。您在办理登记这一步骤可以选择国家认可的商标登记代理机构办理,节约宝贵时间。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常见的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常见的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如今,著作权侵权不仅发生在现实中。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进步,也会网络著作权侵权制造了暖床。想要了解网络著作权侵权,首先就要搞清楚常见的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来你做详细介绍吧。常见的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1、将网络上他人作品下载并复制光盘,如有人将某学术......


·侵犯商标权的认定是怎样的
      侵犯商标权的认定是怎样的生活中,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就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实践中,只有先对这样的行为进行了认定之后,我们才能确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您知道该如何认定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吗?也就是侵犯商标权的认定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侵犯商标权的认定对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


·假冒专利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假冒专利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实践中,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在达到情节严重的时候,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即假冒专利罪,此时就要依法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那究竟假冒专利刑事责任具体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假冒专利刑事责任是怎样的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是假冒专利罪。本罪......


·商标权的保护方法是怎样的
      商标权的保护方法是怎样的关于商标权只有将普通商标办理了注册申请后才能成为注册商标,然后所有人拥有商标权。我国对商标权有一定的保护,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方法。那么商标权的保护方法具体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商标权的保护方法是怎样的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方法有:(一)行政方法对侵犯注册......


·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什么事项
      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什么事项针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我国采取的是登记制度,这点与其他作品著作权的规定不同,您需要注意。而在实际申请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此时究竟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什么事项1、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


·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
      “竞业禁止”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禁止”条款是无效的,“竞业禁止”条款如果适用面太广,将使得企业所有员工或绝大多数员工不能从事自己的专业或发挥自己的特长,......


·供用电合同(三)
      供电方:    营业执照号码  用电方:    营业执照号码  为了保证供用电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供电方电力可......


·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债务利息一、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债务利息1、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金的确定。一般法律文书均有利息支付的内容,有的是支付双方约定的利息,有的是支付滞纳金,有的是要求债务人支付银行存款的利息等,这些都是对债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


·合理对价的认定
      “合理的对价”,是指房屋价款与物之价值基本相当,排除不合理低价或无偿出让等情形。对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1.善意取得的前提是有偿交易行为。《民法典》第311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一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之所以如此规定,其......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南京“老鼠仓”犯罪律师
    南京“老鼠仓”犯罪律师熟悉股票交易过程,熟悉“老鼠仓”的操作......


·淄博律师张建作为政协委员监督监狱减刑全过程
      近日,淄博律师张建主任作为政协委员出席了由山东省鲁......


·法院判决离婚不签字可以吗?
      离婚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比较简单,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就可以。诉讼离婚流程就比较麻烦了,那么法院判决离婚不签字可以吗?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法院判决离婚不签字可以吗?民事诉讼的一审判......


·如何对信用证诈骗罪进行认定
      实践中不仅有利用信用卡实施犯罪的情况,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也不少,而此时构成的就是信用证诈骗罪了。但最终是否真的构成此罪,还需要作出专业的认定才行。那么在司法实务中应该如何对信用证诈骗罪进行认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如何......


·聚众斗殴罪是如何认定的
      聚众斗殴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犯罪的动机,已经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那么,聚众斗殴罪如何认定?司法实践中,应该怎样来认定此罪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


·债权人放弃部分连带债务人可以怎么办
      债权人放弃部分连带债务人可以怎么办一、债权人能否放弃对连带责任保证人中的一人的诉权,即能否仅仅起诉其他保证人?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


·机动车牌照可以更换吗,上牌手续是什么样的?
      机动车牌照可以更换吗,上牌手续是什么样的?一、机动车牌照可以更换吗现在牌照是终身制,汽车上牌照后不可以更换牌照。除非过户后可以重新办。但新牌属于购车人,要想更换牌照,除非买别的车。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


·烟叶订购合同
      合同编号__    供  经 …………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需  ┌──┬──┬───┬────┬───────────────────┐  │  │  │总产 │定购数量│       交货月份        │  │面积......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的内容是什么?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的内容是什么在工作中,当我们完成一项工作后,是否达到标准可以通过需要审核检验。在有关的钢筋工程中,也是同样的流程。当完成钢筋工程项目后,就轮到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如此重要的一项的流程,那么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的......


·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很多夫妻,开始流行做婚内财产公证。说起婚内财产公证的流行,一定跟婚内财产的效力有一定的关系。现在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一、婚内财产公证对夫妻双方的法律效力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有微信欠条,就三千元,起诉怎么收费
·胡律师好,有人一三年七月份向我借了捌万现金,月息一分,有人担
·我来到这个工地是没有病的,做了差不多两个月了,就生病
·上班路上摔伤,公司拒绝赔偿,支付医药费全部从工资扣除
·丽江市看守所电话号码是多少
·学校该负责任大约负百分之是不是旁边两个小孩拉着重心不稳而跌倒
·你好!我019退休,生日日,那么2019我是交一月个费还是交二个月费
·失业险满俩能赔偿多钱一个月基本工资1380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