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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质押协议是指什么?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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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质押协议是指什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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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质押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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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质押协议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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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质押协议是指: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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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的书面合同,须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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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进行质押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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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订立后,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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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变更续展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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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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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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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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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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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质押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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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质押登记手续
(一)提交申请书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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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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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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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合同;
5、具有法定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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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
6、直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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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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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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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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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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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2)质押的原因和目的;(3)出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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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质押的期限;(4)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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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的价值及评估报告;(5)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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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的其他事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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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该报告作出之日起计算。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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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登记证》的领取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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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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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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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可以直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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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变更续展处领取,也可以邮寄。直接领取的,领证人应携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及领证人本人的身份证。如果是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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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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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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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质押登记证》邮寄给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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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保证邮件送达和便于联系。
2、如申请质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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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法院查封,或申请质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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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申请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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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对该质押申请不予登记。
3、质押期限不应超出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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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注册有效期限。
4、申请件被退回要求补正的,申请人应按补正通知书的规定予以补正,并将原申请书补正后交回或邮寄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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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5、出质人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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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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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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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不予登记。
所以,从法律层面上我们可以这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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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质押协议: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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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为出质要物来签订的质押协议。同时需要注意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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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质押协议只有经过其所属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登记手续后,协议才可以生效。您在办理登记这一步骤可以选择国家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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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代理机构办理,节约宝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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