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的内容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的内容是什么
  
  在工作中,当我们完成一项工作后,是否达到标准可以通过需要审核检验。在有关的钢筋工程中,也是同样的流程。当完成钢筋工程项目后,就轮到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如此重要的一项的流程,那么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呢?下面给您介绍一下检查的重点内容。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的内容是什么
  
  
  一、原材料
  
  二、钢筋加工
  
  三、钢筋安装
  
  钢筋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应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中有关钢筋部分规定。
  
  原材料抽检:
  
  钢筋进场时,应按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性能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一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是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项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化学成分专项检验: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着不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目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检验报告或其他专项检验。
  
  受力钢筋弯钩和弯折:
  
  (1)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度弯钩,其弯弧内直不应小于钢筋直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度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接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作不大于90度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箍筋末端弯钩:
  
  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做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一列规定:
  
  (1)箍筋弯筋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表主控般项目第4项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项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度;对有抗目震要求的结构,应为135度;
  
  (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钢筋表面质量:
  
  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垢、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钢筋调直: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线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施工人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上述的内容是重中之重,唯有好好遵守,在工作时按照指标完成任务,在检查验收时才能通过。每一项工作,检查不仅是对工程的检查,也是对参与的工作者的良心检查。希望所有的工作者都能秉持一颗负责任的心,对自己的工作认真负责。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新入职劳动关系仲裁怎么妥善处理?
      面临换新工作,原来的用人单位离职手续复杂,时间拖延很久,还以各种理由不准离职,不给办离职手续,新用人单位入职又一定要离职证明这种情况下,新入职劳动关系仲裁怎么处理?一般来说,劳动者从提交离职申请之日超过30天,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到新单位工作。如果由于原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存在过错,可以提起仲裁,对原单位拖延......


·是不是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继续工作有经济补偿金?
      单位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是为了补偿员工为单位作出的贡献而付出的汗水和辛劳,但是现实中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可能就离开单位了或者到期之后仍在单位却不工作,那么像这些情况,即员工是不是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继续工作有经济补偿金领取呢?一、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继续工作有经济补偿金领取?合同期满未续约的,企业向......


·劳动仲裁中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


·去哪儿申请工伤认定,异地受伤在哪里认定
      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后,如果认为自己的受伤情形属于工伤的,应该申请工伤认定。那么此时应该去哪儿申请工伤认定呢?如果员工不是在单位区域范围内受伤,也就是说员工异地施工受伤工伤在哪里认定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一、应该去哪儿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在事故发生伤害之日或......


·认定工伤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现实中,不是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就一律可以认定构成工伤。此时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进行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畴。那么此时认定工伤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在我国,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三资企业以及私......


·以借为名受贿方式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当代社会,社会行为在我国是受到严重的打击的,其实这点从我国刑法上规定的受贿罪也可以明确的看出来,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其实是存在着以借为名的受贿行为,那么以借为名受贿方式的认定方法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


·借钱不还起诉要多少
      借钱不还起诉要多少费用一、借钱不还起诉要多少费用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


·新版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新版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什么?工程质量一直是我国比较重视的项目,在我国出现过很多质量出现问题的事件,但是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不仅造成经济的损失还会造成人员的伤亡,这样的结果影响比较大,因此我国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有很严格的管理条例,那新版......


·子女有夫妻离婚财产继承权吗?
      子女有夫妻离婚财产继承权吗?按照法律规定,法律中的子女包含被领养的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夫妻离婚会进行户口分立,名字不会出现在同一本户口簿上。还会进行财产、房产的分割。亲生和非亲生的子女情况不同,关于......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常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常州市看守所地址和电话、邮政编码。常州市下辖5个......


·深圳市看守所家属会见时间、会见手续
      亲人犯罪被拘留,家属能不能会见呢?如何会见?什么时......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原因及预防
      劳务分包作业,是现代施工行业一种普遍的用工方法,在法律范围内是被允许的。但是劳务分包,如果合同签订的不够详细,很容易产生纠纷。接下来,我们带你一起了解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处理及预防的方法。一、劳务分包合同产生纠纷原因1、因资质问题而产......


·域名能否注册为商标
      域名能否注册为商标对于那些从互联网起家的公司特别重要,因为他们作了大量的投入,其域名在互联网上已经有了相当的知名度,所以希望通过现行的商标法律制度予以保护。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只要符合商标注册的法律规定,完全可......


·合伙合同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


·存单质押贷款可以用几次,有哪些内容
      存单质押贷款可以用几次,有哪些内容一、什么是存单质押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存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质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


·抚养遗赠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
      对于我们来说,赡养老人,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但是,如果是情况特殊的话,很多老人是与抚养人进行签订抚养遗赠协议的。对于遗赠扶养协议来说,它和单纯的遗嘱遗赠之间是有区别的,那么,它们之间的区别都是有哪些呢?其实,只要我们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是很......


·一次性了结赔偿协议如显失公平,可以撤销
      工作中刘某腰部被硬物砸伤。雇主李某某在支付了医疗费后,和刘某达成协议,内容为:李某某一次性赔偿刘某20000元,该款包括误工费、营养费等一切费用;本起事故一次性了结。其后,刘某因受伤部位疼痛再次到医院治疗,后经鉴定构成六级伤残。刘某诉至法院,请求......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则是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化,是企业管理的重要依据,是企业职工行为的准则。企业制订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关系到国家的劳动法律能否得到准确的贯彻执行,关系到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否会因此发生劳动争议。因此,劳动部发布......


·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在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区域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该规定中的“工作场所”,是指与职工工作职责相关的场所,在有多个工作场所的情形下,还应包括职工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本案中,位......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谢律师你好!请问一位女同事在一年多时间内,利用多种手段,多次
·今年一月在网络购物,付款后商家不发货不退款也不处理问题,直到
·老公公骑电动车被面包车撞伤了
·离婚,我们是农村的,我们是农村的,房子的地基是女方的,男方花
·赵律师您好,我是一名退休教师,因退休时未将本人的军龄计入工龄
·我去年被车碰着了,对方酒驾,应该什么赔偿
·我在医院上班,第一签了合同,第二开始没签,现在公司无故辞退我,有啥补偿标准
·物业合同纠纷,合同条款规定:在办理停水电气手续后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