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以借为名受贿方式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当代社会,社会行为在我国是受到严重的打击的,其实这点从我国刑法上规定的受贿罪也可以明确的看出来,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其实是存在着以借为名的受贿行为,那么以借为名受贿方式的认定方法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以借为名受贿方式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规定了对以借款为名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财物行为认定的方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于收受贿赂物品未办理权属变更的认定问题做出了规定。这两份文件强调在具体认定时不能仅看是否有书面借款手续以及在认定以房屋、汽车等物品为对象的受贿时,应注意与借用的区分,不能仅看双方交代或者书面协议,结合这两份文件,以借为名受贿方式的认定应当具体考虑以下七方面的因素:
  
  1、有无正当、合理的借款、借用事由。可以通过调查查明借款、借用人的借用事由是什么,理由是否正当、合理。
  
  2、款项、财物的去向。这需要查明借来的财物是否正如借用事由一样有正当、合理的去向。
  
  3、双方平时关系如何、有无经济往来。这需要查明借用双方平时生活中有一定的交往,在交往过程中也有过合法的借贷关系。
  
  4、出借方是否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谋取利益。这需要查明借用人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其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出借方谋取利益,或者出借方是否要求借用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谋取利益。
  
  5、借款后是否有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正常借贷关系中要么借款人归还财物或有归还的意思表示,要么出借人催要出借的财物,在判断是否构成“以借为名”的受贿方式时这方面是需要查明的。
  
  6、是否有归还的能力。在判断是否属于合法借贷关系中,如果出现借款后惟有归还的意思表示以及行为时,就需要进一步查明借款、借用人是否有归还财物的能力。
  
  7、未归还的原因。综合以上六各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查明是否客观方面存在正当、合理的理由无法归还财物。
  
  二、“以借为名”受贿的概念和特点
  
  “以借为名”的受贿顾名思义“借”只是一种名义,其实质仍然是受贿,因此“以借为名”的受贿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假借民间借贷、借用财物的合法形式来掩盖行贿、受贿的行贿。
  
  “以借为名”受贿在实践过程中有着其自身的特点:
  
  1、虚假性。这里所谈的“借”也只是一种名义,是虚假的,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虚构出来的,其本质上仍然是行贿、受贿的行为,“以借为名”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干扰侦查机关的侦查。
  
  2、公开性。传统意义上的行贿、受贿行为都是秘密进行的,而“以借为名”中,虽然财物的交付也不会公开进行,但区别于传统的行贿、受贿,双方不再完全秘密地进行,受贿人相对公开的持有或者使用收受的财物。
  
  3、复杂性。在实践中,“以借为名”的借贷、借用行为有一定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借贷、借用的理由,很多情况下“以借为名”的理由都不充分,另外财物是否归还以及有无归还的意思表示等方面也比普通借贷关系要复杂,有的虽然约定要归还,但最终都没有归还。
  
  在这里首先要告诉您的是不管他是以什么名义做出的行为本质上都是一种受贿行为,因此需要受到我国相关法律的制裁,比如说如果受贿行为的数额达到法律的规定标准那么将构成受贿罪。具体可以咨询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网贷催款人殴打欠款人犯法吗
      网贷催款人殴打欠款人犯法吗?一、监管政策《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试点资格,或提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二)以非法手段追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多少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多少俗话说的好,一文钱难倒一名壮汉,日常生活中,谁都有可能遇上急用钱的时候,但从银行贷款,一般都要贷款人提供物保或者人保作为保证,而这两种担保方式,物保手续过于繁杂,人保则要欠下人情。现在,我们提醒你,其实,如果你所需要的贷款金额并不太大,而手中又有未到期的银行存单,那......


·对债权债务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是什么
      对债权债务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是什么一、什么是往来款项清查?往来款项清查是根据账簿记录,通过对公司的各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对银行存款、往来款项的核对,确定各种财产、货币资金、往来款项的实有数,并查明账存数与实物数是否相符。《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第一条规定,一、新旧制度衔接......


·借高利贷需要抵押吗?
      借高利贷需要抵押吗?当人们急需用前钱时,而银行的超长等待时间以及超级复杂的办理手续让你无法等待下去,甚至连贷款公司都无法在短时间内满足你的需要时,高利贷似乎是一个非走不可的途径了。那么借高利贷需要抵押吗?就来帮您了解一下吧。一、借高利贷需要抵押吗高利贷实际上就是贷款利率比较高的一种民间贷款,因此所有......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 债权转让后,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债权转让后,在原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需要签订的一份债权转让协议,以此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需要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该怎么确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将债权转让的......


·哺乳期内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如果孩子尚在哺乳期内的话,那一般孩子是尚未满一周岁的,而此时女方也要花更多的时间、精力来抚养照顾子女,那在哺乳期内男方要是萌生了离婚的念头,此时是否可以实际提出离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哺乳期内男方可以提出......


·劳动合同法被开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职工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无法弥补时,往往面临着被开除的处分。为了避免此种情况发生在自己的身上,那么,您肯定会有各种疑惑,那么劳动合同法被开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您不要着急,的我们在下面将为您进行答疑解惑。一、......


·交通事故工伤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近年来我国各地的私家车辆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很多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也就导致了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介入调查确定各方的责任,此时会要求相关当事人做工伤鉴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


·拒传、假传军令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拒传军令罪,是指军人在战时明知是与作战有关的命令、指示等而故意拒绝传递的行为。假传军令罪,是指军人战时伪造、篡改军事命令并予以传达或发布,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作战指挥秩序。军令是部队执行军事......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相关内容
·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
    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详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655号,罗马家园......


·成功案例故意伤害终缓刑
      关于对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辩护意见书尊敬的审判......


·个人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个人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个人购销合同需方:供方: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第一条标的物明细第二条交货及运输合同签订后,供方安排发货,要求包装符合长途运输标准。第三条验收标准及方法接......


·做工伤伤残鉴定的步骤是什么?
      在工地上干活的工人,有时候会被施工机器设备弄伤,这种发生在工作场所的人身伤害,属于工伤范畴。工人应该委托建筑单位或者自行申请工伤鉴定,明确伤残等级。最后,单位会根据工伤鉴定书进行赔偿。那么,做工伤伤残鉴定的步骤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范本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年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


·打离婚官司的费用通常是多少
      一般夫妻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这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个过程中,除了要求提起诉讼的一方提供相应材料外,同时也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打离婚官司的费用通常是多少?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打离婚官司的费用通常......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如何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如何处理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如何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承包纠纷双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和解。和解是指争议双方在没有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自行协商......


·最新公司福利薪酬制度章程模板
      现在是经济市场化的时代,公司间的竞争非常激烈。职工是公司的基础,公司的运营离不开员工,公司要想留住员工,就要对员工足够的重视,为期提供各种好的培训和福利待遇,具体内容最好能写在公司制度章程里。为您带来一篇公司福利薪酬制度模板。××公司员工......


·中国公民继承境外遗产或者继承境内外国人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正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是我国法律针对涉外继承案件作出的准据法的规定。涉外继承案件,......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己经辞工到期4个月了,厂己经到了4个月没有开了,厂里只剩下
·请问?六安市看守所犯人请室有空调吗?
·单位不给交保险,我想起诉我没有正据咋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孩子今十五岁,在校学生,住宿,夜里被比他大一班的同学给打了,鼻骨骨折,算什么伤
·公司2009年借我79万多元!现公司被法院申请破产!我怎么维
·抚养费的给付时间问题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吗
·社保卡被冻结是为什么?银行说是经济纠纷
·租金没有按期支付,店面无人,想咨询如何来终止出租合同并要回响应的房租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