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
供
经 …………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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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产 │定购数量│ 交货月份 │
│面积│亩产│(斤)│(斤) ├──┬──┬──┬──┬───┬───┤
│ │ │ │ │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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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烟│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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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烟│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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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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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国家规定的验级标准验收。
2.收购地点______
3.结算方式______
供方经济责任:
1.春烟要占总种植面积的80%
2.按交货月份和规定时间地点交售站。
3.质量标准:不掺杂、不兑假,水分不超过18%(符合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4.在正常年景下,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完成交售任务的,偿付未完成部分总值20%的违约金。
需方经济责任:
1.对交售的烟叶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等级和价格标准按质论价,付给供方货款,不得压级压价;如有压级压价,除还足压价部分货款外,应按压价总值3‰偿付违约金。
2.在烟叶收购时,约时定点并做到随到随收,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如不按合同规定时间、数量收购,偿付收购不足部分总值20%的违约金。
3.奖售和物资供应标准:
(1)每种植一亩烤烟供应标准化肥20斤,饼肥50斤,在移栽前供应到队。
(2)每斤烤烟供应3斤煤。
(3)每收购一斤上、中等烟,奖售一斤贸易粮。下、低等烟奖售半斤贸易粮。级外烟不奖。奖售粮供应60%的细粮。
(4)每交售100斤等内烟,奖售标准化肥30斤,级外烟不奖。
以上四条,如供应不上,偿付供应不足部分20%违约金,供需双方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有关机关查实证明,经政府批准,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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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方盖章 │ 需方盖章 │
│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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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顾小东律师 |
副主任律师 |
13986213581 |
江苏 姜舂律师 |
副主任 执业15年 |
18921344401 |
福建 陈建青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
18567906376 |
浙江 李力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
18667830319 |
广东 陈芝廉律师 |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
18620487148 |
江苏 刘武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
13057670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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