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由当事人和调查办案人员对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辩论活动。
并非所有的行政处罚都可举行听证程序,法律只规定了对部分行政处罚可以举行听证,即行政主体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可以举行听证。另外,《行政处罚法》还规定当事人对听证有选择权,即对上述行政处罚当事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也可以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安徽 章浩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951945636 |
上海 罗东升律师 |
主任律师 |
18516500148 |
江苏 王庆磊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057336353 |
浙江 温作团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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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魏向阳律师 |
副主任 |
13147094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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