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怎样审查合同的主体
首页
>>
法律知识
怎样审查合同的主体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性质不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也不同。
1、对法人的资格审查。
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是否依法成立;
(2)有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
(4)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判断一个经济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对非法人单位的资格审查。
非法人单位是指未取得法人资格,但依法定程序和条件取得营业执照,法律允许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对这类组织,应审查其是否按规定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有些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或经营单位,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该法人单位承受,对这类组织,主要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
3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
对方当事人如果是外国的企业、组织的,对其主体资格的审查更应该慎重,应搞清其法律地位和性质。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三项:
(1)该企业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
(2)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以及企业或组织注册地;
(3)企业是有限公司还是无限公司,是否具备法人条件。
4、对自然人个人的资格审查。
对自然人的资格审查主要是对自然人的自然状况的了解,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该自然人所签合同是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应及时取得该自然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5、对保证人的资格审查。
合同的签订要求有保证人担保时,还应审查保证人的主体资格的合法性。首先作为保证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次,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主债务的能力;最后,保证人还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除有书面授权)、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
6、对代订立合同的代理人的资格审查。
所谓代订立合同是指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所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在审查合同时一定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即是否有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其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最后审查其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权限。
7、对于特殊行业的当事人,从事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或特殊商品的生产和经营,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法律顾问在审查合同主体资格合法性的时候,还应要求对方出示相应的证明。
审查合同的主体,其实就是看该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该合同的资格,此时具体分为了自然人和法人,当然实践中也存在很多代理的情况,此时也要仔细审查该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否则的话签订出来的合同就有可能无效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赠与合同纠纷中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行不行
赠与合同纠纷中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行不行赠与合同属于双务合同、诺成合同,就一方做出了赠与的表示后,另一方要做出接受赠与的表示,那么合同才能成立。生活中常见的赠与合同纠纷主要就是,做出了赠与表示后赠与人突然不履行赠与合同了,这样是否可以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行不行......
·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就也无效吗?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就也无效吗?合同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如租房合同和押金合同。而且现在签合同的时候,很多时候都有从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那么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就也无效吗?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就也无效吗?无效。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
·
委托签合同有哪些
委托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委托他人办理一些事项的情形越来越多,这其中就包括了委托他人代签合同。如果需要委托他人代签合同,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委托他人签订合同也有许多值得注意的事项。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委托签合同都有哪些注意事项以及授权委托书的范本是怎样的。一、委......
·
居间合同一个人签订无效吗?居间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一个人签订无效吗?居间合同样本是怎样的一、居间合同一个人签订无效吗?合同具有相对性,因此签订合同必须是双方,只有一个人是不能签订居间合同的。二、居间合同的样本居间合同的样本甲方(委托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居间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
·
废纸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废纸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废纸购销合同甲方:××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市××废纸收购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甲方购买乙方废纸。甲、乙双方现达成如下协议:一、价格乙方每月供应甲方废纸2500吨(大写:壹仟捌佰壹伍元整)单价,卖给甲方。二、甲方责任(1)乙方负责甲方废纸的打包。(......
·
代位权的入库规则
入库规则是指依传统的债权人代位权法理,行使代位权取得的财产应先归入债务人的一般责任财产,然后再由债权人依据债的清偿规则从债务人那里接受清偿。传统意义上的债权人代位权,强调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以期确保各个债权人能平等地受偿。也就是说,代位权实行的......
·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1、《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
·
夫妻诉讼离婚准备哪些材料
要是夫妻起诉离婚的话,此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否则的话一是无法顺利提起诉讼程序,再一个最后的判决可能会对自己不利。那究竟诉讼离婚准备哪些材料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
·
离婚一般孩子判给谁 离婚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很多离婚夫妻因为无法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所以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而只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此时法官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判决的,往往会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那夫妻离婚一般孩子判给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
如皋市看守所
江苏省如皋市看守所地址位于如皋市袁桥镇何庄村,俗称如皋袁桥看......
·
衢州市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地址、电话一览表
衢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衢州市衢江区区政府大楼12楼12......
·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1、《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之未订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如何确定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如何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价款的确定一、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的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内外装饰、给排水、采暖、强弱电、消防、配套综合管网、厂区围墙及门卫、院坪。二、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
·
申请收容审查国家赔偿可以吗,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涉及到的方面就是我们的权益受到国家机构或者政府机构的侵犯,就需要对我们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我们的权益是完全受到保护的,国家机构单位也无法侵犯我们的权益,但是有些时候收容审查可能会浪费我们的时间,导致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出现,那我们可以申请......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订立的形式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依《合同法》、《专利法》规定的条件,可分为自愿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指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强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一、自愿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的让与人与受让人按合同法规定的相关原则,在自主、自愿、公正、平等......
·
债权人代位权什么时候行使?
债权人代位权什么时候行使?一、代位权指的是什么意思?代位权指的是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已负迟延责任又怠于行使其对第三债务人的权利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可见,代位权人并非债务人的代理人,代位权也不是......
·
债的履行条件
1。债的标的:债务人除了必须按照规定的标的履行外,还必须按规定的数量和质量履行义务。数量不得超出或减少。超过或少于规定数量时,需要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未经同意时,可以拒付超出部分的价款。超出部分如是物品时,债权人应妥为保管和保养,保管和保养的......
·
集资诈骗死缓减刑相关规定?
集资诈骗,说起这个词,可能有部分人恨之入骨。人们把钱用来投资,目的是为了盈利,然而,有部分人投机取巧,打着投资的幌子进行非法敛财,骗取他人财物,导致他人生活困难,并且造成心理影响。时常听说,犯罪人员,如果在监狱表现良好,是有减刑机会的。接下......
·
什么人可以参加交通事故调解
什么人可以参加交通事故调解一、什么人可以参加交通事故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要求调解的书面申请后,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协议纠纷三险压金工资,我打工的单位
·
我可不可以让他搬走????
·
我的案件是牛山派出所处理的以诈骗罪立案原因是我两年没有从事渔
·
你好我爸因卖性保健品被抓现移往看守所在这期间亲属可以去
·
棋牌室你推我,我推你然后手一撑受伤了
·
我妹的儿子去年在曲靖市麒麟区看守所里现他父母要会面他,但会面
·
你好,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
关于商品房共用部分安装空调影响其他住户的问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