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界定岗位职责时,首先应编写部门职责。岗位的职责应为部门职责的分解,部门的各项职责应在岗位的职责中得以体现,即“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部门职责是界定岗位职责的基础,因此,界定岗位职责的第一步界定部门的职责。界定部门职责时,可根据部门的工作任务进行分析,规范各项任务的工作流程,找出部门之间交叉的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图可以一目了然地描述完成工作的程序,反映各岗位之间的工作衔接关系。当出现职责交叉现象时,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是简单“一刀切”。
其次,将部门职责分解到部门的各个岗位,明确各岗位之间的分工关系。这一过程也可作为企业定员定编的依据。根据任务量和工作的要求,应将部门的工作任务合理分解到具体的岗位,确定部门的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并明确部门内各岗位的岗位职责。特别是对于多个岗位承担某一共同任务时,应用规范的语言明晰地确定各岗位在此项工作中要承担的责任。如某公司的财务部门的职责包括以下要项:会计核算、资金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分析。
福建 吕超律师 |
执业11年 |
13147094815 |
安徽 王庆磊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56899334 |
江苏 姜舂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
18662891662 |
上海 唐敏峰律师 |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
18501560386 |
广东 陈芝廉律师 |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
18620487148 |
广东 张逸律师 |
副主任律师 |
13016625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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