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现代社会的生活离不开各种各样的合同,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很多人在签订合同时,都会约定保证责任。那么你知道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几种吗?它们之间又有怎样的区别呢?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简单讲一下。
一、定金
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主要用来惩罚违约行为,预付款从一开始就属货款的一部分,以上二者可以因约定而相互转化。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违约金属于损害赔偿性质,其数额认定完全依赖于受损害当事人的损失情况,而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其数额一旦确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改变。
二、保证
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一旦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该担保方承担付款责任。 实际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担保方应该是自愿的。保证人应与销售方签定书面保证合同,并写明保证的内容、方式、由双方签字、盖章。 2应在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其中需要注意“代为履行”和“连带责任”的区别。代为履行指只有在原债务人确无能力履行债务和赔偿损失时,才可以向保证人要求履行债务和赔偿损失。连带责任是指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不管其是否具有履行能力,债权人都可以直接要求其代为履行或者赔偿损失。 3以原债务变更或修改原债务合同时,必须事先征得保证人得同意,否则保证人不负责保证责任。 4合理选定保证人。应注意:不能由国有企业得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担当保证人,选定得担保人确实能承担相应的付款责任,即需要对担保人做资信调查。 5签订保证合同时,以下内容不可缺少: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限。
三、抵押
指买方或第三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财产作为付款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扣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应注意的问题: 1应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与名称,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及范围,抵押物的名称,抵押物的占有归属及抵押日期。 2弄清抵押物担保的范围:赔偿原债权、赔偿由于债务不履行造成的损失和违约金、实现抵押权所花费的费用(公证、诉讼费)。 3在抵押期间,他人不得使用或处置该抵押物。
四、质押
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权利。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1抵押时,债权人不占有抵押物人的抵押物,而质押则享有出质物的占有权; 2在抵押中,抵押人(债务人)收取抵押物产生的本息,而在质押中,债权人(质权人)收取出质财产的本息; 3在抵押中,债权人享有的是处分抵押财产的的请求权,而在质押中,债权人可以独立对质押财产作出决定; 4在抵押中由于债权人不占有被抵押的的财产,因而对抵押财产不产生履行保管的义务,而在质押中,债权人具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
五、留置
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实际中有如下特点:一般说来,留置的财产并不是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而是在交易活动中债务人欠债权人一定的债务时债权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留置处于交易活动中的财产;留置的财产只能是与逾期不履行的
债权债务
合同相关联的财产。以只有在债务人到期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行使留置权,否则属违法行为,此担保形式有很大局限性,只限于
债权债务
有关的财产,如加工承揽合同、定做合同。
由此通过我们的讲解我们可以知道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有五种,分别是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上述5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4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专指债务人而言,其撤销权效力的产生源于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
·
可变更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合同如何进行变更
可变更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合同如何进行变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也不是不可改变的,在双方都对合同的部分条款不满意时,可以协商更改。但是有些合同因为一些原因的更改是合法的,有些则是非法的,所以一些朋友对可变更合同的效力问题有所疑惑。下面,的我们将会为您解惑。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
·
如何对待提前履行债务
对于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既不得迟延履行,一般也不得提前履行。因此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不动产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不动产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不动产赠与一般来说是要签订赠与合同的,不少人在签订了不动产赠与合同后听说此类合同必须经过公证才行,那么在法律规定中不动产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为了解决您的疑惑,今天,的我们将结合具体的一些新的法规为您解释一下该问题:一、根据新规不动产赠与合同在一些情况下可以不公证:国家税务总......
·
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要件:1、须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
·
职工无照或者无证驾驶车辆在上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死亡的,应否认定为工伤?
第一种意见认为:赵某存生前无驾驶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对该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赵某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与驾驶另一机动车的王中生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但对......
·
机动车闯红灯怎么处理?
机动车闯红灯怎么处理?一般行人要是有闯红灯的行为,往往就是进行批评教育,然后处以一定的罚款。但如果是机动车有闯红灯的行为,那此时就要严重一些了,自然对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处罚也要重一些。究竟机动车闯红灯怎么处理?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
·
起诉离婚需要怎样的条件?
现实中,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这都是由一定的适用条件的。而离婚夫妻选择不同的方式离婚,那么需要适用的条件就是不一样的。那您知道起诉离婚需要怎样的条件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需要怎样的条件依据我......
·
买房子有土地使用权证吗?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有紧密联系的两种权利,但是现在很多人在买房的过程中并不知道是否应该拥有两种权利的相关证明。买房子有土地使用权证吗?买房子需要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吗?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一、买房子有土地使用权证吗?(一)如......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
扬州追债
扬州追债专注于企业不良债务的处置,包括债务催收、追债、清债、收......
·
山东省菏泽市各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菏泽市看守所电话:0530-3332151/3332149地址:菏......
·
民事诉讼法拘传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拘传的情形有哪些?在民事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见到许多必须到法庭的相关人员,法院警察两次传票,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相关人员,人民法院派出司法警察,强制被传唤人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一种措施,就是我们常说的拘传。那么,民事诉讼法拘传包括哪......
·
夫妻冷战多久可以离婚?
夫妻双方的感情出现难以挽回的裂痕时,很多人的第一选择是冷战,但是其实冷战并不能真正的解决问题打破隔阂。冷战是一种逃避方式,事情并不会因为冷战而得到解决,反而可能因为冷战耽误了更多时间。所以如果夫妻双方真的无法容忍对方的时候,诉讼离婚对两个人......
·
菏泽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菏泽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菏泽市是山东省的农业大市,近年来政府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占有了大量农村土地。对于涉及到的农民,菏泽市政府会给予相关补偿费用。一、菏泽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1、土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用,菏泽实行的是征......
·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
离婚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
·
盗窃赃物是否构成盗窃罪,如何进行处罚?
我们知道,盗窃罪是侵犯财产的犯罪,盗窃他人的财物会构成盗窃罪被判处刑罚,但是大多数人就有疑惑,盗窃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那么如果盗窃的是赃物,还会构成盗窃罪吗?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你做出解答,供你阅读了解。一、盗窃赃物是否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
·
回迁房能贷款吗,买卖回迁房需要注意哪些东西?
现在有很多地方因为需要开发而被拆迁,拆迁后新的楼盘里会有一部分的回迁房,回迁房比普通的商品房价格便宜,吸引了很多普通工薪阶级的眼球,但是回迁房能像商品房买卖一样能贷款购买吗,回迁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东西呢?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一、回迁房能贷款......
·
最新的邵阳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最新的邵阳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最新的《邵阳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颁布,此次规定中罗列了包括拆迁范围、赔偿的方式以及出现纠纷时对于争议事项的处理方式,事先了解相关规定有助于我们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此次的补偿办法,以便您......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单位能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么?
·
现金支票和身份证一起丢失,拾得者能否将支票取现
·
城市户口买农村宅基地房子,怎么样资金不损失
·
在建筑打工一到现在快三了找不着老板现在也没要上钱还有好多人工资怎么办
·
夫妻离婚按揭中的房产怎么过户
·
家遇拆迁,如何维权?,我家老宅建于1990年
·
就是说我跟我男朋友一起谈恋*嘛,然后呢,我们两个是在工作认识
·
现在被羁押的人员,谁能看得到!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