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输掉抚养权不交孩子怎么办
首页
>>
法律知识
抚养权一直是
离婚
夫妻之间除财产外争夺的另一个焦点,法院一般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各种条件以考虑一个最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以及未来发展的生活环境,那如果法院已经宣布了抚养权的归属,夫妻有一方输掉抚养权不交孩子怎么办?将进一步为您解答。
输掉抚养权不交孩子怎么办?
一、
离婚
时确定子女抚养的具体办法
1、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
离婚
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
离婚
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
离婚
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本条还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
离婚
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二、抚养权如果发生变更怎么办?
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父母
离婚
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
离婚
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三、输掉抚养权不交孩子怎么办?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将孩子判给
离婚
夫妻的一方抚养,而另一方拒不交出孩子的,可以有很多措施应对。
首先,法院可以对拒不交出孩子的一方采取
拘留
措施。其次,赢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还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合以上,不难发现针对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的。一旦有一方输掉抚养权不交孩子,另一方都应该及时向原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最迟不能超过一年。各位小伙伴们,对于“输掉抚养权不交孩子怎么办”这个问题,您是否已经得以解惑呢?将会就您生活中可能发生的问题都会做一个介绍,若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请联系的律师。祝您生活愉快,下期再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事故处理中怎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是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其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客观情况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那么,怎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也就是说,如何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看完下面的介绍您就知道了。一、怎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过堪验调查、检验......
·
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虽然现在警察对交通违规的现象进行了严厉的打击,人们的安全意识也有所增强,但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比如一发生车祸,当事人轻则受伤重则死亡。因此,在道路交通方面发生的事故都要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来处理。本篇文章就以山东省为例,来讲一讲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内容,以下是具体介绍。山东省道路......
·
随着现在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私家车开始出现在我们的
随着现在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私家车开始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有不少人都是死于醉驾,醉驾也越来越受到大众的关注,那么就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军人醉驾部队怎么处置的,是否能够公正的处理,今天我们就来给您整理一下关于军人醉驾的问题。一、军人酒后驾车怎么处罚军人酒后驾车......
·
遭遇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怎么做
在遭遇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如果受伤不严重,意识清醒,就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不能被动,以避免肇事人逃逸后无法找到肇事人等不利于被害人的情况出现。具体来说,遭遇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怎么做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遭遇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怎么做1、如果没有报警的立即报警;2、迅速记录、复制肇事者及其所驾......
·
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
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肇事者需要实际承担一定的责任,而这责任是根据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但在一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那到底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
·
双方都同意,法院就一定判离婚吗?
1、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
·
非婚同居,双方的财产关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有明确规定,该《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
·
租赁门面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租赁门面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现在很多朋友喜欢自己开一个小门面自己创业做点小生意,可是在签订门面合同的时候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本文对门面合同违约金的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详细的解释,方便各位在面对出租方和承租方违约时进行的一个责任和违约金......
·
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在某些情况下,合同是会无效的。如果当事人发现合同无效,则需要对合同无效进行确认,那么在确认合同无效时,应该怎么计算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
溧阳交通事故律师
溧阳市交通事故律师处理溧阳市、常州市周边地区的重大交通事故赔......
·
邯郸律师夏俊峰成功代理:横穿高速丧命 保险双份理赔
2014年11月10日20时45分,史记银准备从固安县打工回家......
·
网络诈骗30万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30万怎么判刑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迅速,我们可以看到,近年网络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而且有些网络诈骗的行为还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有些时候涉案金额会比较的高,那么,网络诈骗30万怎么判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l、犯......
·
注册公司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公司详细流程是怎样的?工商局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市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那么三证合一后注册公司详细流程是怎样的呢?与以往的注册流程会有很大的差别吗?接下来我们给您详细介绍。注册公司的流程......
·
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充分的法律及合同依据,因此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进行解除。具体就其中的员工而言,您知道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1、......
·
买房土地使用年限40年是什么意思?
关于买房以及土地使用权限一直是社会的关注焦点,尤其是雄安新区的划分又成功的提高了京津冀的房价。您在买房的时候一定注意到了40年、70年这样的产权字样。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关于买房土地使用年限40年的问题,另外还与70年进行了对比。1.40年产权、......
·
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由于离婚是夫妻之间的事情,因此除了夫妻没有人可以说的清楚,因此在诉讼离婚的时候,原则上要求当事人必须要出庭,否则的话案件可能就无法查清楚。但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的话,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
船员劳动合同和船员雇佣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www.njLawyer.cn。船员雇佣合同是船员作为雇员与作为雇主的航运公司或个体船民等之间签订的雇佣合同南京律师网。在船员劳务外派情况下,与船员签订船员雇佣合同的有可能是船员服务中介机构。......
·
起诉离婚请律师需要多少钱
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既然在离婚的时候,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离婚的,那么说明夫妻双方肯定针对有些事情是协商不好的,所以才要提起诉讼。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免不了要聘请律师。那么,起诉离婚请律师需要多少钱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
·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根据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1996年我国修正制定了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在审判监督体制上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与1979年的刑诉法相比较,现行刑事诉讼法在以下几方面作了修改和补充:(1)申诉的适格成员改为“当事人......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们上面的阁楼有规划许可证,马上就要拆违,我应该怎么办?
·
别人借钱,不回微信,不接电话了。我怎么办才能收回钱
·
明知纠纷无理,除在诉讼答辩状中大量侮辱性语言和捏造的事实丑化
·
可以邮寄信给犯人嘛?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现在买的房子是女方一次性拿出来的钱买
·
我抬别人的钱我现在没有尝还能力,别人给我起诉了,我该怎么办,我还不上的后果是什么
·
徐律师您好,我是深圳市xx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我司一批家
·
砸车一事依法处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