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重伤鉴定标准

首页>>法律知识

    重伤鉴定标准及量刑
  
  在生活当中,我们都会因为一些口角而和他人发生一些肢体上的冲突。在这当中,可能会对他人造成一定的身体伤害。对于人身损害,分为轻伤和重伤,不同的伤害程度也有不一样的鉴定标准。那么您知道重伤鉴定标准以及量刑的标准是什么吗?具体包括了哪些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重伤鉴定的标准
  
  (一)颅脑、脊髓损伤
  
  1 重伤一级
  
  a、植物生存状态。
  
  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 重伤二级
  
  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
  
  b、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e、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f、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g、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h、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i、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j)外伤性脑脓肿。
  
  k)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
  
  l)外伤性迟发性癫痫。
  
  m)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
  
  n)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o)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
  
  p)外伤性尿崩症。
  
  q)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r)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
  
  (二)面部、耳廓损伤
  
  1 、重伤一级
  
  a)容貌毁损(重度)。
  
  2 、重伤二级
  
  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d)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
  
  e)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
  
  f)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
  
  g)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h)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
  
  i)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
  
  j)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
  
  k)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
  
  m)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
  
  n)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o)损伤致张口困难Ⅲ度。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q)容貌毁损(轻度)。
  
  (三) ?听器听力损伤
  
  1 、重伤一级
  
  a)双耳听力障碍(≥91dB HL)。
  
  2 、重伤二级
  
  a)一耳听力障碍(≥91dB HL)。
  
  b)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另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c)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伴同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
  
  d)双耳听力障碍(≥61dB HL)。
  
  e)双侧前庭平衡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四) ?视器视力损伤
  
  1、 重伤一级
  
  a)一眼眼球萎缩或者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
  
  b)一眼视野完全缺损,另一眼视野半径20o以下(视野有效值32%以下)。
  
  c)双眼盲目4级。
  
  2、 重伤二级
  
  a)一眼盲目3级。
  
  b)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
  
  c)一眼视野半径10o以下(视野有效值16%以下)。
  
  d)双眼偏盲;双眼残留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
  
  (五) ?颈部损伤
  
  1 、重伤一级
  
  a)颈部大血管破裂。
  
  b)咽喉部广泛毁损,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者造口。
  
  c)咽或者食管广泛毁损,进食完全依赖胃管或者造口。
  
  2、 重伤二级
  
  a)甲状旁腺功能低下(重度)。
  
  b)甲状腺功能低下,药物依赖。
  
  c)咽部、咽后区、喉或者气管穿孔。
  
  d)咽喉或者颈部气管损伤,遗留呼吸困难(3级)。
  
  e)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流食)。
  
  f)喉损伤遗留发声障碍(重度)。
  
  g)颈内动脉血栓形成,血管腔狭窄(50%以上)。
  
  h)颈总动脉血栓形成,血管腔狭窄(25%以上)。
  
  i)颈前三角区增生瘢痕,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六) ?胸部损伤
  
  1、 重伤一级
  
  a)心脏损伤,遗留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V级)。
  
  b)肺损伤致一侧全肺切除或者双肺三肺叶切除。
  
  2 、重伤二级
  
  a)心脏损伤,遗留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II级)。
  
  b)心脏破裂;心包破裂。
  
  c)女性双侧乳房损伤,完全丧失哺乳功能;女性一侧乳房大部分缺失。
  
  d)纵隔血肿或者气肿,须手术治疗。
  
  e)气管或者支气管破裂,须手术治疗。
  
  f)肺破裂,须手术治疗。
  
  g)血胸、气胸或者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70%以上,或者双侧肺萎陷均在50%以上。
  
  h)食管穿孔或者全层破裂,须手术治疗。
  
  i)脓胸或者肺脓肿;乳糜胸;支气管胸膜瘘;食管胸膜瘘;食管支气管瘘。
  
  j)胸腔大血管破裂。
  
  k)膈肌破裂。
  
  (七) ?腹部损伤
  
  1、 重伤一级
  
  a)肝功能损害(重度)。
  
  b)胃肠道损伤致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依赖肠外营养。
  
  c)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2 、重伤二级
  
  a)腹腔大血管破裂。
  
  b)胃、肠、胆囊或者胆道全层破裂,须手术治疗。
  
  c)肝、脾、胰或者肾破裂,须手术治疗。
  
  d)输尿管损伤致尿外渗,须手术治疗。
  
  e)腹部损伤致肠瘘或者尿瘘。
  
  f)腹部损伤引起弥漫性腹膜炎或者感染性休克。
  
  g)肾周血肿或者肾包膜下血肿,须手术治疗。
  
  h)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i)肾损伤致肾性高血压。
  
  j)外伤性肾积水;外伤性肾动脉瘤;外伤性肾动静脉瘘。
  
  k)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须手术治疗。
  
  (八) ?盆部及会阴损伤
  
  1 、重伤一级
  
  a)阴茎及睾丸全部缺失。
  
  b)子宫及卵巢全部缺失。
  
  2 、重伤二级
  
  a)骨盆骨折畸形愈合,致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5.0cm以上。
  
  b)骨盆不稳定性骨折,须手术治疗。
  
  c)直肠破裂,须手术治疗。
  
  d)肛管损伤致大便失禁或者肛管重度狭窄,须手术治疗。
  
  e)膀胱破裂,须手术治疗。
  
  f)后尿道破裂,须手术治疗。
  
  g)尿道损伤致重度狭窄。
  
  h)损伤致早产或者死胎;损伤致胎盘早期剥离或者流产,合并轻度休克。
  
  i)子宫破裂,须手术治疗。
  
  j)卵巢或者输卵管破裂,须手术治疗。
  
  k)阴道重度狭窄。
  
  l)幼女阴道II度撕裂伤。
  
  m)女性会阴或者阴道III度撕裂伤。
  
  n)龟头缺失达冠状沟。
  
  o)阴囊皮肤撕脱伤面积占阴囊皮肤面积50%以上。
  
  p)双侧睾丸损伤,丧失生育能力。
  
  q)双侧附睾或者输精管损伤,丧失生育能力。
  
  r)直肠阴道瘘;膀胱阴道瘘;直肠膀胱瘘。
  
  s)重度排尿障碍。
  
  (九) ?脊柱四肢损伤
  
  1 、重伤一级
  
  a)二肢以上离断或者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踝关节以上)。
  
  b)二肢六大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2、 重伤二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功能丧失50%以上。
  
  b)臂丛神经干性或者束性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c)正中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d)桡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e)尺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f)骶丛神经或者坐骨神经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g)股骨干骨折缩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h)胫腓骨骨折缩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i)膝关节挛缩畸形屈曲30o以上。
  
  j)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完全断裂遗留旋转不稳。
  
  k)股骨颈骨折或者髋关节脱位,致股骨头坏死。
  
  l)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或者假关节形成;四肢长骨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
  
  m)一足离断或者缺失50%以上;足跟离断或者缺失50%以上。
  
  n)一足的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离断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离断或者缺失4趾。
  
  o)两足5个以上足趾离断或者缺失。
  
  p)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
  
  q)一足除第一趾外,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
  
  (十)手损伤
  
  1 、重伤一级
  
  a)双手离断、缺失或者功能完全丧失。
  
  2、 重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36%。
  
  b)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c)一手除拇指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d)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e)一手示指和中指全部离断或者缺失。
  
  f)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十一) ?体表损伤
  
  1 、重伤二级
  
  a)挫伤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30%。
  
  b)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0cm以上。
  
  2 、重伤一级
  
  a)挫伤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10%。
  
  b)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0cm以上。
  
  c)撕脱伤面积100.0cm2以上。
  
  d)皮肤缺损30.0cm2以上。
  
  (十二) ?其他损伤
  
  1、 重伤一级
  
  a)深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70%或者IIIo面积达30%。
  
  2 、重伤二级
  
  a)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30%或者IIIo面积达10%;面积低于上述程度但合并吸入有毒气体中毒或者严重呼吸道烧烫伤。
  
  b)枪弹创,创道长度累计180.0cm。
  
  c)各种损伤引起脑水肿(脑肿胀),脑疝形成。
  
  d)各种损伤引起休克(中度)。
  
  e)挤压综合征(II级)。
  
  f)损伤引起脂肪栓塞综合征(完全型)。
  
  g)各种损伤致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重度)。
  
  h)电击伤(IIo)。
  
  i)溺水(中度)。
  
  j)脑内异物存留;心脏异物存留。
  
  k)器质性阴茎勃起障碍(重度)。
  
  二、重伤量刑标准
  
  (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二)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 有关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和标准均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3、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重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标准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具体的重伤量刑标准和鉴定标准需要医院的具体鉴定而判定,因此涉及赔偿的的地方也会很多。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我们 网站的专业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集资房买卖受法律保护吗?
      集资房与商品房存在不少差别,所以您购买集资房时都存在比较多的疑虑,但不得不说确实购买集资房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是更多的。那要是公民购买集资房的话,此时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集资房买卖受法律保护......


·收了定金没有签协议如何解除合同?
      收了定金没有签协议如何解除合同?有些合同的在订立之前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也就是所谓的定金,对于收了定金没有签协议如何解除合同这个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从合同效力方面进行分析,如果合同不具有效力,则解除合同也就没有必要,以下是我们整......


·劳动合同法用工年龄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各项权利,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您都知道,使用童工违法,《劳动合同法》因此规定了用人单位的用工限制。那么究竟劳动合同法用工年龄是多少?法律依据是什么?我们可以肯定地告诉您,用工年龄一般在十八岁以上,......


·再审程序的特点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蚌埠市第一看守所
    安徽省蚌埠市第一看守所地址在位于蚌埠市禹会区仁和集高速口的公......


·警惕:以恋爱为诱饵的传销式抢劫
      遇到一个特殊案例。心情特别沉重。女孩子网上骗男孩......


·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对于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确定事故责
      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对于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确定事故责任是赔偿的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被划分为五大类,事故各方根据交通警察开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便可明确各方责任大小。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车主应该赔偿费用有哪些?我们为您解答。一、交通事故......


·私募基金如何备案?有什么条件?
      私募基金如何备案?有什么条件?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流程与条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流程上先进行注册账号,然后填写管理人代表信息,进行管理人登记,填写管理人的相关信息然后交给协会办理。协会要么暂缓办理,要么会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私募基金......


·劳动者对其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所造成的单位损失应否赔偿
      实践中,如果劳动者因违反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生产活动而受到一定处罚,如扣发奖金等情况,劳动者还可以接受。但谈到对企业的损失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时,很多劳动者是难以理解的。所以,对于一些可预见的情形,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下来,有相关法律规定依照......


·被派遣劳动者辞职是否受到限制?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辞职的许可性条件,即只有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被派遣劳动者才可辞职;在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被派遣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预告辞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依据“法无明文禁止即......


·债权债务纠纷请律师要花多少
      债权债务纠纷请律师要花多少钱在实际处理债权债务纠纷的时候,当事人需要选择恰当的解决方式,不然是不利于纠纷解决的。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有需要的话,也是可以委托律师来提供帮助的,但律师肯定要收取费用,那么债权债务纠纷请律师要花多少钱呢?我们为你......


·公司面临倒闭怎么办,申请破产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面临倒闭怎么办,申请破产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面临倒闭怎么办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总结出公司面临破产时,可以申请破产、破产保护或破产重整等。二、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的流程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2、债权人和债......


·什么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具有四个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即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


·民法总则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么
      民法总则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么?《民法典》第140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父亲去世两了,多少遗产儿子也没透漏,可最近我听说女儿可以走法律程序分割一半,还
·你好,我现在的身份证被人家知道,也能跟踪,那怎么办法
·我被阜阳一家鞋厂解雇了,但是我是被派在东莞工作的员工,东莞现
·你好 我孩子2岁半了想改名字和迁户口需要些什么手续
·你好高律师,有情权,钱权,权权交易疑难执行案件求助,不知道你
·我和他离婚了 但是我想把孩子拿回来自己 可是男方不给 孩子小时候都是我自己
·电信手机纠纷,在送手机之前没有说明消费款项
·新购的房,发现自己的车库内设有2根排水管是室内而非墙外,在购房前,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不说明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