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怎么确定变更抚养费法律管辖法院

首页>>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一方,如果想要变更抚养权,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呢?应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还是在原告所在地法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怎么确定变更抚养费法律管辖法院
  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民诉意见第10条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孩子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或者孩子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孩子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孩子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① 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孩子的;②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孩子行为,或其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③ 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孩子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①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孩子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孩子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孩子抚养关系。②孩子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孩子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孩子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孩子抚养关系。③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孩子,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孩子的当事人。父母双方如果擅自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没有得到法律确认的,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这种变更行为,后果自负。通过以上介绍,一般的民事案件都是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的。因此变更子女抚养权的,通常是向被告方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在这方面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二婚家庭一方有孩子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人在二婚的情况下,仍然最后的结局还是离婚的话,那么,其实自己的婚姻之路还是比较充满坎坷的。但是无论如何既然离婚已经成了既定事实,那么如果真的要离婚的话,离婚以后的一些相关事宜还是应该处理好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二婚家庭一方有孩子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一、二婚家庭一方有孩子离婚......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应该返还押金吗?
      1.租赁押金是合同履约金的一种。合同履约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不是法定的债的担保方式,并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才予以退还。2.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3.之所......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
      婚姻法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落实到生活中,到底子女的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子女的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


·外嫁女能获得征地土地补偿费吗?
      1.黄亚楠在永兴县便江镇塘下村金星村民小组(以下简称金星组)出生、成长、生活,系金星组的村民。黄亚楠在外打工为生,在打工期间,于2013年4月3日与他人生下非婚生女孩王琴。2016年10月24日,王琴落户于金星组。成为金星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2015年,金星组的土地被征收,金星组分三次每人共分得分配补偿款17,450元。最......


·结婚实质条件包括哪些 结婚禁止条件是什么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结婚的条件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就包括了结婚的形式条件与结婚实质条件,而结婚的形式要件就是要向民政部门提出结婚申请,那结婚实质条件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结婚实质条件包括哪些结婚的实质要件,是指结婚当事人本人和双方间的关系须符合结婚的法定要件,......


·贪污罪辩护技巧是怎样的,如何对贪污罪进行辩护
      律师在为涉嫌贪污罪的被告人进行辩护时,需要掌握一定的辩护技巧,这样才能为被告人争取最大的利益。那么您知道贪污罪辩护技巧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在犯罪的主体方面要审查行为人所在国有公司......


·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期房是相对于现房的,开发商在取得了国家规定的一些资质之后,就可以在商品房尚未修建完工之前,就开始销售房屋,这样的房屋就被称之为期房。但此时由于商品房没有实际成型,也就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跑路的情况。因此就需要当事人多加小心,那一般购买期房的注意......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条件
      (一)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二)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三)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


·盗伐林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江苏省看守所
    江苏省看守所,江苏省公安厅看守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江......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审理南京全市基层一审行政案件
      2020年3月28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正式成立,江北新......


·刑事案件申诉审理期限各自的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申诉审理期限各自的标准是什么?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和审理期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指的是申诉人能够提起申诉的时间范围,而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指的是为申诉人的申诉进行审查和处理的时间范围,所以要先有申诉然后才会有审理。那么刑......


·员工离职的方式包括哪些
      实践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其实都是享有一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权的,对于单位来讲就是辞退或开除员工,而对于员工来讲则就是自己辞职或离职。而员工离职有一定的方式,那具体说来,员工离职的方式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员工离职的方式包括哪些......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所包含的项目
      1、房屋拆迁补偿(通过评估确定)2、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4、搬迁补助费(搬家费);5、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的才可获得奖励);6、地大于房补偿:指对合法土地面积大于合法房屋面积的部分所给予......


·遗产税条例草案的内容是什么?
      一、遗产税条例草案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从近年来遗产和赠与税的国际发展趋势看,征收遗产和赠与税在调节贫富差距的同时,可能会对一国的经济特别是国外资本流入和国内资本流出产生一定的影......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国际贸易代理合同有哪些内容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国际贸易代理合同有哪些内容国际贸易代理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传统贸易,服务贸易(以下简称产品)代理问题达成一致,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具体事项,特......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有些银行或者......


·公司未足额缴工伤保险,员工能否主张工伤待遇差额
      关于用人单位应否向肖玉龙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是?国家很多地方报道的水污染问题严重,使得国家对水污染问题特别重视。因为这关乎到我国今后的长久发展,如果没有处理还水污染这样的问题,我们就可能面对发展困境,我们的发展速度也会受影响。所以,我国每年都会出台相应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新快乐,请问我是南京拍照,我现在回湖北荆州沙市了,我车需要审,现在已经过了审日期了,也就是逾期
·我朋友上个月16号在海南被抓,然后送到四川巴中,他本人是从事
·开发商违约要讲房屋收回,赔付的违约金按什么标准计算?
·您好,查询金湖县的律师号码怎么查不到啊!
·律师你好我孩子在大安看守所被关快一年了你能帮见下我儿子吗?也
·你好,刘律师,我想咨询一下起诉探视权如果打官司,请律师需要什
·你好在左转弯没看注意走错方向逆向行驶怎么扣分罚款
·工作18,与公司协商解约合san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