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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相关法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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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第一次起诉
离婚
不成功后,很多夫妻会选择进行第二次起诉
离婚
。第二次起诉
离婚
和第一次起诉
离婚
还是有些许差异的,当然法律也对第二次起诉
离婚
进行了相关的规定,那么第二次起诉
离婚
相关法条有哪些?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第二次起诉
离婚
相关法条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
离婚
和调解和好的
离婚
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
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
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
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
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
离婚
: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
离婚
诉讼的,应当准予
离婚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
离婚
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
离婚
诉讼的,应当准予
离婚
。
二、第二次起诉
离婚
判离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准予或不准
离婚
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例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还有基础、婚后感情、
离婚
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经验,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却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
离婚
,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
离婚
。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骗取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
离婚
,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
离婚
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
离婚
,或者过错方起诉
离婚
,对方不同意
离婚
,经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
离婚
后过错方又起诉
离婚
,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
离婚
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二年,对方起诉
离婚
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第二次
离婚
的法律规定和第一次
离婚
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一样的,只有在第一次
离婚
后六个月内不得提起第二次
离婚
。当然,第二次起诉也不一定会判
离婚
,需要符合一定条件。若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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