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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判定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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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的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
房产
能不能分割、怎么样进行分割就成为了男女双方争执的焦点。要解决房屋分割问题,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权属状态。那夫妻
离婚
房子怎么判定权属呢?要是属于个人一方的
房产
,则
离婚
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不能分割的情况。现在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
离婚
房子怎么判定权属
首先,看
房产
证上产权登记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
房产
,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很多人要求在
房产
证上加名,这是保障自己权益的有效方法。其次,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并取得所有权的
房产
,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双方均主张所有权的,可以竞价取得;一方主张所有权的,可对
房产
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的,可申请将房屋拍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再次,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
离婚
时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可判决该
房产
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最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
房产
,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
房产
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的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
房产
,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保留出资凭证是非常重要的。出资凭证包括银行转账记录,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等。
二、
离婚
时房屋的权属怎么确定
离婚
时确定房屋的权属,关键是确定
房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夫妻在
离婚
时仅能对共同财产主张分割或处理,而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对于以下情况取得的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
离婚
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房产
。1、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在付清了全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2、一方婚前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接受赠与取得的
房产
,并且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与人只为夫妻一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二)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不管是通过继承、接受赠与还是购买所得;不管购买的是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二手房、商铺还是别墅;不管是一次性付清全款购买还是通过银行贷款按揭购买;均应当归为夫妻共同所有,在
离婚
时列入财产分割范围。由于现在购买
房产
的方式已经不限于一次性支付全款了,因此就有可能出现一方婚前购买,而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当然,此时往往
房产
都是登记在了一方的名下,那么
离婚
对
房产
进行分割的时候,往往也是判给登记人所有,但此时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需要作出相应的补偿,同时就
房产
婚后增值的部分也是需要折价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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