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如今市面上可以正常交易的房屋种类比较多,就包括了商品房、二手

首页>>法律知识

    如今市面上可以正常交易的房屋种类比较多,就包括了商品房、二手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等,针对不同的房屋虽然在需要购房者注意的环节上面不同,但至少可以肯定都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究竟买房注意的环节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注意的环节有哪些
  目前商品房销售市场鱼龙混杂,老百姓购房需处处提防陷阱,开发商挖空心思玩弄文字游戏,为的是在购房合同约定中争取主动。因此,买房就需要格外小心。以下是买房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环节。1、认购书及定金认购书,是商品房交易时开发商提供的,在购房者交纳一定的人民币后订立的,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文书。认购书中往往约定,购房者应当交纳一定的金钱作为定金,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将不予退还。定金不予退还的约定是否合法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明确规定,如果因对合同条款内容如何约定而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属于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责任,定金应当退还。2、销售合同开发商拿到了预售证,便将在第一时间推出房产,以期早点回收资金。有些房产甚至有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已完工25%就进行预售的。在签订销售合同时,要认真看清楚合同里的每条手写的规定。尤其是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购房者一定要看清楚了。3、广告的法律效力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及宣传资料属于要约邀请,购房者有权要求将广告的相关内容写入合同,如果不写入合同,对开发商就没有约束力。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将广告内容写入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看房时最值得关注的问题
  1、朝向窍门:通常认为,住宅朝向以正南最佳,东西次之,朝北最次。当然,考虑朝向,除了上述因素外还应考虑开窗时所面对的环境,即窗景。窗景应当趋利避害,趋优避劣。同层南北不同朝向的价格平均相差10%-15%,甚至20%以上,价格和朝向平衡后选择为佳。2、采光与通风窍门:选购住宅时,其主要房间应有良好的直接采光。一套住宅最好占据住宅楼的两个朝向,如板式住宅的南与北、东与西,塔式住宅的东与南、南与西等。如果只占据一个朝向时(如板式住宅的“眼镜房”),通风效果就要差一些,这时可以考虑利用门窗、通风井、天井及机械装置通风。3、功能区域和面积是分配三房一厅两卫双阳台,两房一大厅双卫双阳台或一房一厅一卫一阳台。这些房型是适合三代人口的可分可合、自由分隔房型、建筑面积分别在70-130平方米,主卧室15-25平方米含书房,次卧室10-12平方米,卫生间4-6平方米,阳台4-8平方米,工作阳台3-5平方米,洗衣房4平方米。其中,客厅是房型设计中的重心,客厅宽度不小于4米的大开间,能够体现房型设计中的“客厅效应”。大厅的功能主要是家庭起居、会客,最好其朝向为南向或景观向。现在购买商品房和二手房的人比较多,但其中上当受骗的情况也不少,这就提醒各位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其中关键的环节,具体买房注意的环节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总结,各位可以具体了解一下。当然,验收商品房的时候,与验收二手房的要求不同,这点需要明确。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摩托车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摩托车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摩托车购销合同甲方(卖方):签订地点:乙方(买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摩托车一事,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摩托车型号、单介、数量:摩托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车驾号:发动机号:单价:二、交车方式及验......


·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会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会怎么处罚?无证驾驶和驾驶无证车辆,这本身属于两种不同的交通违章行为。但要是,有人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的话,此时就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分别确定了处罚之后再合并执行了。那么究竟无证驾驶无牌车辆被受到这样的处罚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会怎么处罚驾驶无牌车辆处罚......


·延期交房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在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候,对购房者是存在了违约的。那么此时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即要向购房者赔付违约金。此时就涉及的到违约金的计算问题,那么延期交房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时间计算1、起算时间:一般都按购房合同所明确的入伙日期。2、截止时间:(1)一般来......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一、交付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1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同时,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


·车险出险后应哪些注意事项?
          (一)报案          应第一时间报案,可电话联系保险公司报案,根据保险公司的指引是否报交警,并保护好现场。一般由司机或投保人、被保险人报案。不建议通过维修厂报案。          (二)查勘受损......


·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
      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一、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一)、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无论是借条、欠条还是借款协议,都要明确写明以下内容:1、借贷双方的信息;2、约定的利息,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3、还款日期,若无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偿还......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费
      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相关部门鉴定以后构成残疾了,那么就可以向对方索要精神赔偿费了,那么这个精神赔偿费要按照什么样的因素赔偿?怎么来赔偿呢?今天我们为您讲解一下交通事故精神赔偿费。一、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


·劳动仲裁的风险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注意避免劳动争议风险: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刑事案件是否有必要请律师
      从实践情况来看,刑事案件的结果对当事人的影响是比较大的,严重的情况下甚是会剥夺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都会选择请律师来提供帮助,那么刑事案件是否有必要请律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刑事案件是否有必要请律师首先请......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栖霞区知识产权律师
    南京市栖霞区知识产权律师专注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专利商标......


·达州市大竹县律师发表的退伙协议
      退伙协议甲方:乙方:鉴于甲乙......


·土地使用权保护侵权行为发生时如何保护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保护侵权行为发生时如何保护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土地资源可以说还是比较的珍贵的,特别是在征地过程中,不少人会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补偿款项,从而选择通过侵害他人的土地使用权来实现,对于受害人来说如果出现了这种侵权行为却不知道怎么去保护自己的......


·什么案件需要作“专家论证”?
      以下案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来辅助案件的裁决:1、重大疑难案件中影响定罪量刑的基本案件事实难以确定而法官又认为不好适用疑罪从无的原则认定无罪的;2、重大疑难案件中影响定罪量刑的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3、死刑案件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


·北京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在北京,房屋出租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通大众在他乡生活的普遍方式,可是,房租出租也会产生许多法律问题,如房屋和合同中描述的不符,租房的人私自转租等。下面,为您整理了一些北京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和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参考。一、北京......


·贵阳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为了使其在司法实践中能够更好的应用,我国还专门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每个地方的量刑标准都有所差别。接下来,请跟随我们阅读贵阳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每个地方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量刑标准或多......


·借款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借款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借款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定金一般最高不超过标的额的20%违约金没有具体限额规定,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


·合同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手段有哪些,方式是什么实践中常见的合同诈骗行为,并不一定就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必须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此罪的立案标准后,才能定罪处罚。不过在此之外,我们还是要先了解一下合同诈骗的手段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合同诈骗......


·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要签名吗,举证通知书是什么
      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要签名吗,举证通知书是什么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要签名吗?如果下达通知书有要求签名的区域我们就需要对其进行签名,但是如果只是通知不用收回的话,一般我们是不用签名的,具体根据自身遇到的通知书来判断。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是什么?......


·出租房屋符合什么条件,要办理哪些法律手续
      并不是说,只要有一套空闲的房屋就是可以出租给他人的。对于房屋租赁,我国也是做出了规定的,只有符合了规定条件的房屋,那么才允许进行租赁。那到底出租房屋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出租房屋符合什么条件(一)为规范......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冤案需要得到帮助最高院申诉
·您好,18年9月份分期付款购买了一套房屋,购房合同写明18年
·你好可以帮我查一下泰州看守所,有没有关押一个人
·买车付了订金又退车的,订金要全额退吗,,
·“自首”的法定概念是什么?
·我和我女朋友分手啦,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像我微信转账两万六千元
·胫骨平台骨折能不能评上十级伤残?
·公司不按照规定给上保险,签合同,如何申请仲裁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